Section § 2057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政府机构如何终止已生效至少五年的合同。首先,管理机构必须通过一项决议,宣布其终止合同的意向,并在30天内通知过去和现在的雇员。

此通知过程需要使用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来联系雇员。雇员必须被告知终止意向,如果联系信息不正确,机构不承担责任。然后,他们必须通过管理机构三分之二的投票正式终止合同,终止只有在管理机构通过决议后才生效。

如果是法院和县之间的联合合同,双方都必须通过决议并以类似方式通知雇员。在完成所需的投票和程序后,终止经委员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a)Copy CA 政府 Code § 20570(a)
(1)Copy CA 政府 Code § 20570(a)(1) 如果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并经签约机构的管理机构通过法令或决议批准,则管理机构可通过完成以下所有事项来终止合同:
(A)CA 政府 Code § 20570(a)(1)(A) 通过一项决议,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B)CA 政府 Code § 20570(a)(1)(B) 在通过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决议后30天内,书面通知签约机构的过去和现在雇员,即该系统的成员、前成员或退休成员。
(i)CA 政府 Code § 20570(a)(1)(B)(i) 在收到通知签约机构终止意向的决议后七天内,委员会应向签约机构提供其所持有的联系信息数据,以便向过去的雇员成员、前成员和退休成员提供本分段所要求的通知。联系信息数据应以开放格式提供给签约机构,该格式应是平台无关、机器可读、可检索、可下载、可索引,并可通过常用互联网搜索应用程序进行电子搜索的。
(ii)CA 政府 Code § 20570(a)(1)(B)(ii) 在收到(i)款所述的联系信息数据后14天内,签约机构应向过去的雇员成员、前成员和退休成员提供关于通过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决议的书面通知。
(iii)CA 政府 Code § 20570(a)(1)(B)(iii) 如果收到的该成员的联系信息数据不完整或不正确,签约机构不承担未能根据本分段要求向该成员提供通知的责任。
(C)CA 政府 Code § 20570(a)(1)(C) 在系统收到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决议后不少于90天且不超过一年内,经管理机构至少三分之二成员的赞成票通过一项终止合同的法令或决议。
(2)CA 政府 Code § 20570(a)(2) 终止应在委员会批准后,于终止合同的法令或决议中指定的日期生效,但终止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管理机构通过终止合同的法令或决议的日期。
(b)Copy CA 政府 Code § 20570(b)
(1)Copy CA 政府 Code § 20570(b)(1) 如果合同是联合合同,且该联合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则可通过完成以下所有事项来终止合同:
(A)CA 政府 Code § 20570(b)(1)(A) 通过法院和县的决议,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B)CA 政府 Code § 20570(b)(1)(B) 在通过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决议后七天内,书面通知法院和县的过去和现在雇员,即该系统的成员、前成员或退休成员。
(i)CA 政府 Code § 20570(b)(1)(B)(i) 在收到法院和县通知其终止意向的决议后七天内,委员会应向每个签约机构提供其所持有的联系信息数据,以便向其过去的雇员成员、前成员和退休成员提供本分段所要求的通知。联系信息数据应以开放格式提供给签约机构,该格式应是平台无关、机器可读、可检索、可下载、可索引,并可通过常用互联网搜索应用程序进行电子搜索的。
(ii)CA 政府 Code § 20570(b)(1)(B)(ii) 在收到(i)款所述的联系信息数据后14天内,每个签约机构应向其过去的雇员成员、前成员和退休成员提供关于通过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决议的书面通知。
(iii)CA 政府 Code § 20570(b)(1)(B)(iii) 如果收到的该成员的联系信息数据不完整或不正确,签约机构不承担未能根据本分段要求向该成员提供通知的责任。
(C)CA 政府 Code § 20570(b)(1)(C) 在系统收到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决议后不少于90天且不超过一年内,经县管理机构至少三分之二成员的赞成票以及法院主审官的批准,通过终止联合合同的法令或决议。
(2)CA 政府 Code § 20570(b)(2) 终止应在委员会批准后,于终止合同的法令中指定的日期生效,但终止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县管理机构和法院主审官通过或批准终止合同的法令或决议的日期,以较晚者为准。

Section § 20571

Explanation

如果一份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并经公众投票批准,订约机构可以在另一次公众投票批准终止后的90天到一年内终止该合同。终止日期需经董事会批准确认,且不得早于投票日期。

该机构必须至少提前90天通知其雇员和退休人员有关即将进行的投票。他们将从董事会获取联系方式以完成此项工作。如果因联系信息不准确而无法联系到某人,该机构不承担责任。

(a)CA 政府 Code § 20571(a) 如果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并经由选民多数票通过的条例批准,则订约机构可在经由对该事项进行投票的订约机构选民多数票通过的条例授予权力后不少于90天且不超过一年内终止合同。
(b)CA 政府 Code § 20571(b) 终止应在董事会批准后,于终止合同的条例中指定的日期生效,但终止生效日期不得早于选民投票日期。
(c)CA 政府 Code § 20571(c) 订约机构应在投票日期前至少90天,书面通知其过去和现在的雇员及退休人员(他们是该制度的成员、前成员或退休成员),关于选民对拟议合同终止的待决投票。
(1)CA 政府 Code § 20571(c)(1) 在收到订约机构要求履行本款项下职责的请求后七天内,董事会应向订约机构提供其持有的联系信息数据,以便向本分段要求通知的过去雇员成员、前成员和退休成员提供通知。联系信息数据应以开放格式提供给订约机构,该格式应是平台独立的、机器可读的、可检索的、可下载的、可索引的,并且可通过常用互联网搜索应用程序进行电子搜索。
(2)CA 政府 Code § 20571(c)(2) 如果为该成员收到的联系信息数据不完整或不正确,订约机构不承担未能根据本分段要求向过去雇员成员、前成员或退休成员提供通知的责任。

Section § 20571.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董事会在某个成员类别中没有在职雇员的情况下,终止与某个机构签订的部分合同。合同条款将进行更新以反映这一变化。合同必须已生效至少五年才能被部分终止。当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时,董事会会保留为该机构成员和受益人缴纳的缴款。这些缴款将与系统应支付给成员的金额相符,减去已缴纳的任何缴款。如果机构的缴款不足,他们必须按照董事会的决定向系统支付差额。如果缴款超出所需,多余部分将用于支持现行计划。董事会确保该机构雇员的福利计算方式与未终止合同机构的雇员相同,即使他们继续在其他公共部门工作。该机构可能需要调整其缴款率或同意不同的支付计划,以确保福利资金充足。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董事会可以与签约机构的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合同中与没有在职雇员的成员类别相关的一部分。协议条款应体现在该机构与董事会签订的合同修正案中。董事会可以要求被终止的合同部分已生效至少五年。合同部分终止后,董事会应执行以下事项:
(a)CA 政府 Code § 20571.5(a) 为本系统成员(因作为签约机构雇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积分)的利益,以及为因该服务有权获得福利的本系统受益人的利益,持有本系统当时持有的、记入该机构名下或视为由该机构缴纳的累计缴款的一部分。该部分累计缴款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之间的差额:
(1)CA 政府 Code § 20571.5(a)(1) 由精算师确定并经董事会批准的精算等值金额(包括死亡率波动的意外情况),即本系统在终止生效日期之后有义务支付给或因受雇于该机构以及他们为该机构提供服务的人员而支付的金额。
(2)CA 政府 Code § 20571.5(a)(2) 本系统当时持有的、由这些人员作为该机构雇员缴纳的缴款及其计入的利息。
(b)CA 政府 Code § 20571.5(b) 将所有计划资产和负债并入已终止机构池,专门用于向这些计划的成员支付福利。
(1)CA 政府 Code § 20571.5(b)(1) 如果累计缴款总额少于(a)项第(1)款中规定的精算等值金额,该机构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条款向系统缴款,金额等于(a)项第(1)款中规定的金额与累计缴款之间的差额。
(2)CA 政府 Code § 20571.5(b)(2) 如果累计缴款总额超过(a)项第(1)款中规定的金额,超额缴款应并入签约机构的现行计划,由首席精算师确定。
(c)CA 政府 Code § 20571.5(c) 与终止部分合同的签约机构管理机构签订协议,以确保以下两点:
(1)CA 政府 Code § 20571.5(c)(1) 用于计算其雇员福利的最终薪酬,应与未终止合同机构雇员的福利计算方式相同,无论终止合同机构的雇员是直接从终止部分合同的签约机构退休,还是继续从事其他公共服务。
(2)CA 政府 Code § 20571.5(c)(2) 董事会应在终止日期之前不时对雇主缴款率进行相关的必要调整,以确保福利的充足资金,或者终止部分合同的签约机构管理机构与董事会同意采用其他精算上合理的支付方式,包括在终止时一次性支付。

Section § 2057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签约机构在委员会要求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供款或提供必要的员工信息,委员会可以终止其合同。如果供款逾期三个月未支付,可能会加收10%的罚款,并且在款项逾期的每个月都可能继续加收。该机构可能还需要承担催收费用,包括律师费,尤其是在破产等情况下。

(a)CA 政府 Code § 20572(a) 如果一个签约机构在委员会要求其全额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分期供款后30天内未能支付,或者在委员会要求其提交与该签约机构员工相关的、本系统管理所需的任何信息后三个月内未能提交,或者如果委员会认定该签约机构已不复存在,委员会可以通过其成员多数票通过的决议终止该合同,决议自其通过通知通过挂号信邮寄给签约机构管理机构之日起60天后生效。
(b)CA 政府 Code § 20572(b) 除了第20537条规定的利息义务外,如果一个签约机构未能按期全额支付任何分期供款,且该失败持续三个月,该签约机构可能会被处以应付未付总额(包括任何已产生但未支付的利息)10%的罚款。在未付金额仍未支付的每个30天期间内,可以征收一次此罚款。此外,该签约机构还可能被征收催收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包括但不限于在必要时为追收任何到期款项而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律师费和法律费用。

Section § 2057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董事会与终止机构或任何承担其责任的机构协商,讨论终止何时以及如何发生,以及任何未偿债务将如何支付。它也适用于不活跃的机构或成员类别,以确定如何处理其未支付的财务义务。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与终止机构的管理委员会,或可能承担终止机构部分负债的任何机构的管理委员会,就终止的生效日期、终止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未拨款负债的支付进行协商。
为支付未拨款精算负债之目的,本节也适用于不活跃的签约机构,或董事会确定的不活跃成员类别。

Section § 20574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一个政府机构被终止,并且拖欠已赚取的员工福利金,它必须向退休系统支付任何资金缺口,外加利息和追讨费用,包括律师费。

退休委员会可以对该机构的资产主张这些未支付的款项(包括福利金和费用),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称为留置权)。这项权利的优先权高于大多数其他债权,但员工工资除外。

终止机构应向该系统承担已赚取福利资金的任何赤字(根据第20577条确定)、从终止之日起至机构向系统支付之日止按精算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合理的、必要的追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董事会应对终止的合同机构的资产享有留置权,该留置权仅次于工资的优先留置权,金额等于该机构雇员成员已赚取福利资金的精算确定赤字、利息和追偿费用。这些资产也应可用于支付为追偿该留置权而必然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律师费。

Section § 20574.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通过协议成立的机构即将终止,并且员工福利资金存在短缺,所有相关方必须弥补这一短缺,并支付从终止日期到支付完成期间的利息。他们还需要承担合理的追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董事会可以对该机构和相关方的资产设定留置权以确保这些款项的支付,但工资所需的资产除外。这些资产也可以用于支付实际的追偿费用。

Section § 205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公共机构(称为“终止机构”)关闭时的情况。它允许这些机构请求管理公共雇员退休金系统的委员会,确保其雇员的退休福利计算方式与未关闭机构的雇员相同。委员会和机构需要就如何调整雇主缴费率达成一致,以确保雇员福利获得充分资助,可能通过一次性支付等方式。

机构必须在其关闭前一到三年内通知委员会。任何达成的协议都将作为机构合同的修正案。如果委员会认为这不符合退休金系统的利益,它可以拒绝签订此协议。如果终止机构是通过特定类型的协议(第5章,第6500条)成立的,它必须与委员会达成协议,并且如果福利资金不足,其成员机构将承担责任。

(a)CA 政府 Code § 20575(a) 尽管本部分有任何其他相反规定,应终止机构的请求,委员会应与终止机构的管理机构签订协议,以确保以下两点:其雇员用于计算福利的最终薪酬应以与非终止机构雇员福利相同的方式计算,无论他们是直接从终止机构的雇佣中退休还是继续从事其他公共服务;并且,委员会在终止日期之前不时对雇主缴费率进行相关的必要调整,以确保福利得到充分资助,或终止机构的管理机构与委员会同意采用任何其他精算上合理的支付技术,包括在终止时一次性支付。
(b)CA 政府 Code § 20575(b) 将停止存在的终止机构应在其终止日期前不少于三年且不迟于一年通知委员会其根据本节签订协议的意向。
(c)CA 政府 Code § 20575(c) 协议条款应体现在该机构与委员会合同的修正案中。
(d)CA 政府 Code § 20575(d) 如果委员会自行认定这不符合该系统的最佳利益,它可以选择不根据本节签订协议。
(e)CA 政府 Code § 20575(e) 根据《第一编》第七章第5章(自第6500条起)的协议成立的终止机构应根据 (a)、(c) 和 (d) 款与委员会签订协议,并且其成员机构应根据 (a) 款对福利资金不足承担责任。

Section § 20576

Explanation
当与公共机构的合同终止时,养老金委员会会为在该机构工作过的员工以及因该服务而有权获得福利的受益人保留资金。这主要是为了确保为他们的养老金和福利预留的资金得到保护。所持有的资金不会超过支付福利所需的金额(考虑到死亡率预测),减去员工已经缴纳的任何缴款。 此外,当合同终止时,这些机构的所有金融资产和负债都会合并到一个账户中。这个合并账户专门用于向成员支付福利。如果一个机构没有完全为养老金提供资金,从该机构追回的任何款项及其利息,都会存入这个合并账户,以弥补资金短缺。

Section § 205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公共机构的合同终止时,该机构及其雇员的累计缴款总额少于某个特定金额,该机构必须向退休系统支付差额及利息。如果机构不支付,退休福利将相应减少。反之,如果资金超出所需金额,超出部分(包括利息)将退还给该机构。雇员或受益人获得福利的权利也会受到任何必要扣减的影响。

Section § 20577.5

Explanation

在根据第 (20577) 条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董事会必须探索所有可能的方案,包括考虑对已解散的协议制机构的成员机构提起民事诉讼。这是为了确保它们支付该机构的退休债务。如果它们提起诉讼,它们还可以要求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董事会应在行使根据第 (20577) 条授予的权力之前,并在符合其信托义务的范围内,考虑并穷尽所有选项和必要行动,包括评估是否对作为根据《第 (1) 编第 (7) 章第 (5) 节》(自第 (6500) 条起)协议成立的已终止机构当事方的任何及所有成员机构提起民事诉讼,以强制支付该已终止机构的退休金义务,并有权获得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Section § 205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政府机构在1991年1月1日之前终止与退休系统合同后,其前雇员会发生什么情况。如果该机构在该日期前终止了合同,并且由于机构未支付所需费用导致雇员福利被削减,那么在1991年1月1日之后,福利将不会再被进一步削减。相反,他们的福利应恢复到任何削减之前的合同规定水平。

如果前雇员之后为其他符合条件的雇主工作,其福利将根据其获得的最高薪资重新计算。但是,如果前雇员提取了他们的退休缴款,那么当他们重新加入系统时,不能再将这些缴款存回。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终止合同的机构没有支付其所有的退休金义务,前雇员仅有权获得在某些终止通知发出前 36 个月他们所享有的福利水平,并且可能适用关于资金赤字的具体规定。

(a)CA 政府 Code § 20578(a) 除 (b) 款另有规定外,自1991年1月1日起,于1991年1月1日或之前终止合同的签约机构的前雇员或其受益人的权利和福利,应与该机构继续作为签约机构时的权利和福利相同。该个人或其受益人根据 Section 20577 被削减的任何月津贴,如果削减原因是签约机构未能向委员会支付差额,则自1991年1月1日起不应继续削减。自1991年1月1日起,福利应按该削减前合同规定的水平支付。但是,如果于1991年1月1日或之前终止合同的签约机构的前雇员在终止日期之后受雇于另一受保雇主,包括受互惠协议约束的雇主,则福利应根据该个人所获得的最高薪酬计算。
根据 Section 20580,已从终止机构提取其累计缴款的个人,在再次成为本系统成员时,不得重新存入任何已提取的缴款。
(b)CA 政府 Code § 20578(b) 如果签约机构未按 Section 20577 的规定,为已获得的福利的资金赤字向系统支付款项,则成员有权获得该机构通知委员会其终止合同意向之日或委员会通知该机构其终止合同意向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前 36 个月计划成员有权获得的福利。根据本款获得的福利权利应受 Section 20577.5 的约束。

Section § 20579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当一个签约机构根据第 9 章不再是雇主时,它将在其终止日期的前一天正式结束其雇主角色。此外,任何向该机构缴纳或记入其名下的缴款,都将根据第 20834 条中的具体指导方针进行管理。

Section § 20580

Explanation

当与公共退休系统的合同终止时,只要会员有累计缴款,他们的会员资格仍然有效。如果他们在决定提取时没有从事该系统覆盖的工作,他们可以选择提取其已存缴的款项。如果会员不提取其储蓄,他们的身份将保持不变,就像该机构仍然有合同一样。

如果会员决定提取其储蓄,他们的会员资格将立即终止,并且他们将失去该机构提供的任何未来福利。如果他们以后重新加入,也不能重新存入这些已提取的储蓄。机构为每位会员缴纳的款项由委员会管理,并可在会员资格终止前进行调整。继续保持会员资格的会员,需遵守与其他会员相同的年龄和残疾规定,但不需要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他们的退休福利基于其已存缴的款项和机构的额外缴款,但没有最低福利规定,且不能超过合同终止前合同所允许的福利。如果会员去世,其死亡抚恤金等于其已存缴的款项。

合同终止后,因该合同而存在于本系统的所有会员资格,只要每位本地会员名下有累计缴款,即继续有效;但任何会员在选择时,如果未受雇于本系统覆盖的职位,可选择提取其累计缴款。任何未提取其累计缴款的会员,其身份应与该公共机构继续作为签约机构时的身份相同。任何符合资格并选择提取其累计缴款的会员,其会员资格应立即终止,且其无权享有基于作为签约机构雇员所计入服务年限的任何进一步福利,亦无权在再次成为本系统会员时重新存入这些已提取的缴款。根据第20576条规定,签约机构为每位会员名下持有的缴款部分应由委员会确定,并可在会员资格终止前不时进行调整。根据本条规定继续保持会员资格的会员,应遵守适用于其他会员的服务退休或残疾退休的相同年龄和丧失行为能力要求,但其不受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限制。除第20578条另有规定外,其应获得由其累计缴款以及记入其名下的签约机构超额缴款部分所提供的退休福利,具体由委员会确定,但本部分关于最低退休金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且这些福利不得超过合同终止前合同所规定的福利。会员死亡时,基本死亡抚恤金应为其累计缴款。

Section § 2058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一个之前终止了合同的公共机构决定与同一系统签订新合同,他们可以提高受先前福利削减影响的退休人员或成员的福利。他们还可以允许成员重新存入在合同终止时提取的缴款;但是,如果没有重新存入,成员将不会获得服务积分。任何因新合同而计入的先前服务,无论何时发生,都被视为“先前服务”。此外,先前合同的服务负债将转移到新合同,资产转移金额将根据先前的资产与负债比率计算。

Section § 205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合同终止,在该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事件都不能用于决定成员是否可以因服务或残疾而退休,也不能影响其受益人的权利。

Section § 205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确保,如果某人在合同终止前已经退休、申请了退休福利,或者因死亡而应获得福利,他们获得这些福利的权利将受到保护。即使退休申请在合同终止后才获批准,这项保护也适用。但是,如果负责的机构未能为其员工的退休系统缴纳必要的供款,这些权利可能会受到影响。

在合同终止生效日期之前已退休的人,或在生效日期之前已通过书面文件向萨克拉门托的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退休申请并符合资格的人,其获得退休津贴的权利,以及任何人在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死亡所产生的福利权利,即使委员会在较晚日期才批准该申请,也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除非签约机构因其员工参与本系统而未能缴纳其应缴的供款。

Section § 205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合同终止时,如果出售证券来支付款项会损害系统的利益,委员会可以延迟向签约机构支付款项。如果支付款项的延迟时间超过了确定正确金额和采取必要行动所需的时间,那么未支付的金额将开始计息。利息将按照当前利率计算,并与原始款项一并支付给该机构。

委员会可以推迟支付因合同终止而应付给签约机构的任何款项,如果支付款项需要出售证券,且委员会认为此举会损害本系统的利益。
如果委员会延迟支付款项的时间超过合理确定应付款项和委员会采取必要行动所需的时间,则应按本系统当时使用的利率对不时拖欠的未付款项计息,并与原始应付款项同时以相同方式支付给签约机构。

Section § 20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退休委员会、签约机构和县退休制度之间达成协议,将雇员从机构的退休制度转移到县的退休制度,前提是该机构的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

协议必须通过详细说明现金或证券如何转移来保护各方利益,且转移金额不得超过累计缴款。任何超出部分将转入特定准备金。协议还可以处理受某些法律命令或留置权约束的福利。

转移后,县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包括正在支付的福利,同时确保这些福利在转移时达到最低标准。协议不应影响缴款率或来自其他就业的福利。

转移后转入县制度的雇员将享有与他们一直属于该制度时类似的权利。最后,协议签订后,签约机构将不再具有根据单独法规规定的雇主身份,其缴款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管理。

(a)CA 政府 Code § 20585(a)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可与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的签约机构管理机构以及维持县退休制度的县监事会签订协议,以终止该签约机构在本制度中的参与并将其雇员纳入县退休制度。
(b)CA 政府 Code § 20585(b) 该协议应包含委员会认为保护本制度利益所必需的条款,包括确定向县制度转让现金或证券(或两者)的金额、时间及方式的条款,以代表因记入该机构及其雇员的累计缴款而产生的签约机构及其雇员在退休基金中的权益价值。但是,转让金额不得超过累计缴款的金额。任何代表签约机构及其雇员在退休基金中的权益价值与记入该机构及其雇员的累计缴款之间的差额,应记入第 (20174) 条规定的准备金。协议还可包含委员会认为解决与转让相关问题所需的任何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受未决家庭关系命令约束的福利和受留置权约束的福利。
(c)CA 政府 Code § 20585(c) 本制度对合同项下成员和退休人员的所有责任应终止,并自协议中规定的终止日期起成为县制度的责任。县退休制度的责任应是根据适用于其的《第三编第四部第三章》(自第 (31450) 条起)支付福利,但在终止日期已退休人员及其受益人以及在该日期正在领取津贴的已故成员或退休人员的受益人的津贴,应至少按该日期该机构合同规定的金额继续支付。终止不得影响在终止日期本制度下任何其他就业中任何成员的缴款率,或在终止日期正在支付的基于为另一雇主服务的任何退休津贴或其他福利。
(d)CA 政府 Code § 20585(d) 任何在合同终止后成为县退休制度成员的成员,应受本部分以及《第三编第四部第三章》(自第 (31450) 条起)的约束,该章规定了成员的权利或因其在另一退休制度中的成员身份而对其施加限制,其受约束的程度应与在终止合同下其在本制度中作为成员期间,如果其是县退休制度成员时所受约束的程度相同。
(e)CA 政府 Code § 20585(e) 协议签订后,根据《第九章》(自第 (20790) 条起)作为雇主的签约机构应停止具有该身份,且签约机构的累计缴款应按第 (20834) 条的规定确定并此后持有。

Section § 205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终止一份已生效至少五年、针对地方消防员的合同,条件是这些消防员已加入一个使用县退休金制度的区。该合同仍适用于该机构中非消防员的其他员工。

Section § 205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终止针对地方成员的合同,条件是这些成员和某些职能已被转移到一个拥有县退休系统的区或县服务区,并且该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但是,该合同仍将适用于原机构的所有其他雇员。

Section § 2058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与县退休金制度签订协议,以便在公共机构雇员因消防或执法等职责转移到县、消防局或区而更换工作后,将其转移到县退休金制度。这适用于公共机构的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并且仅适用于加州的特定县。

协议必须保护原退休金制度的利益,并明确代表雇员缴款的资金将如何转移到县制度。转移后,县制度将承担向这些雇员提供福利的责任。这项法律仅适用于克恩县、洛杉矶县、奥兰治县和圣贝纳迪诺县。

(a)CA 政府 Code § 20588(a) 尽管本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可根据本节和第 31657 节,与维持县退休金制度的县退休金委员会签订协议,以终止公共机构(其合同在本制度或州内已生效至少五年)的参与,针对某些安全成员,这些成员已不再受雇于该公共机构或州,并因消防或执法职能从该公共机构或州转移到该县、消防局或区而受雇于县、消防局或区,并将原公共机构雇员纳入该县退休金制度。
(b)CA 政府 Code § 20588(b) 协议应包含委员会认为保护本制度利益所必需的条款,包括确定向县制度转移现金或证券(或两者)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的条款,这些现金或证券代表公共机构或州以及被转移雇员因记入该公共机构或州以及被转移雇员的累计缴款而在退休基金中的权益的精算价值。协议还可包含委员会认为解决与转移相关的其他必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受未决家庭关系命令约束的福利和受留置权约束的福利。协议仅适用于在协议生效日期受雇于该县或区的雇员。
(c)CA 政府 Code § 20588(c) 本制度对根据该协议转移的成员的所有责任应终止,并自协议中指定的转移日期起成为县退休金制度的责任。县退休金制度的责任应是根据《第 3 篇第 4 卷第 3 部分第 3 章》(自第 31450 节起)向被转移雇员支付福利。
(d)CA 政府 Code § 20588(d) 任何在转移日期成为县退休金制度成员的被转移成员,应受本部分以及《第 3 篇第 4 卷第 3 部分第 3 章》(自第 31450 节起)的规定约束,这些规定赋予成员权利或因其在另一退休金制度中的成员身份而对其施加限制,其程度应与他在本制度成员期间曾是县退休金制度成员时所受的约束相同。
(e)CA 政府 Code § 20588(e) 本节仅适用于克恩县、洛杉矶县、奥兰治县和圣贝纳迪诺县。

Section § 205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与旧金山的退休系统签订协议,如果一个公共机构希望停止参与州退休系统,但其合同已生效至少五年。

这特别适用于安全成员(如消防员或执法人员),他们的工作因职责转移而移交给了地方当局,例如旧金山。该协议确保州退休系统受到保护,并规定了如何处理与被转移雇员相关的资金和资产。自转移之日起,旧金山系统负责这些雇员的所有退休福利。

被转移的雇员成为旧金山系统的成员,并受其规则以及其先前成员身份所带来的一些权利或限制的约束。这项法律仅适用于旧金山。

(a)CA 政府 Code § 20589(a) 尽管本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可与旧金山市县雇员退休系统退休委员会签订协议,以终止某个公共机构在本系统或州内已生效至少五年的合同的参与,该协议针对某些安全成员,这些成员已不再受雇于该公共机构或州,并因消防或执法职能从该公共机构或州转移到市县、消防局或区而受雇于市县、消防局或区,并将原公共机构雇员纳入该退休系统。
(b)CA 政府 Code § 20589(b) 协议应包含委员会认为保护本系统利益所必需的条款,包括确定将转移至市县系统的现金或证券(或两者)的转移金额、时间及方式的条款,这些转移代表公共机构或州以及被转移雇员因记入该公共机构或州以及被转移雇员的累计缴款而在退休基金中的权益的精算价值。协议还可包含委员会认为解决与转移相关的其他必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受未决家庭关系令约束的福利和受留置权约束的福利。协议仅适用于在协议生效日期受雇于市县或区的雇员。
(c)CA 政府 Code § 20589(c) 本系统对根据该协议转移的成员的所有责任应终止,并自协议中指定的转移日期起成为旧金山市县雇员退休系统的责任。市县退休系统的责任应是向被转移雇员支付福利。
(d)CA 政府 Code § 20589(d) 任何在转移日期成为市县退休系统成员的被转移成员,应受本部分规定以及《旧金山市宪章》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约束,这些规定赋予成员权利或因其在另一退休系统中的成员身份而对其施加限制,其程度应与该成员在本系统成员期间曾是市县退休系统成员时所受到的约束相同。
(e)CA 政府 Code § 20589(e) 本节仅适用于旧金山市县。

Section § 205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董事会与一个签约机构以及一个拥有超过两百万人口且有自己退休金制度的城市达成协议。这项协议将允许该机构停止使用一个退休金系统,转而使用该城市的系统。

该协议必须保护现有退休金系统的利益。它将详细说明资金或资产何时以及如何转移到城市系统,以反映该机构及其员工的缴款。它还可以处理诸如影响福利的任何法院命令或现有留置权等问题。

转换后,所有退休福利的责任都将转移到城市系统,确保退休人员及其受益人至少能获得他们所承诺的福利。这项变更不会影响在旧系统下继续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任何人的缴款率或福利。

任何因这项变更而加入城市系统的成员,都将遵循如同他们一直都是城市退休金系统一部分的规则,享有相同的权利和限制。

(a)CA 政府 Code § 20590(a) 尽管本条的任何其他规定,董事会可与签约机构(住房管理机构除外)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口超过2,000,000且拥有自身退休金制度的城市管理机构签订协议,以终止该签约机构参与本系统并将其雇员纳入城市退休金制度。
(b)CA 政府 Code § 20590(b) 该协议应包含董事会认为保护本系统利益所必需的条款,包括确定将转入城市系统的现金或证券(或两者)的转让金额、时间及方式的条款,这些现金或证券代表签约机构及其雇员因其缴款和计入其名下的利息而在退休基金中的权益价值。协议还可包含董事会认为处理与转让相关事宜所需的任何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受未决家庭关系令约束的福利以及受留置权约束的福利。
(c)CA 政府 Code § 20590(c) 自协议中指定的终止日期起,本系统根据合同对成员和退休人员的所有责任均应终止,并成为城市系统的责任。城市系统的责任应是向终止日期已退休人员及其受益人以及已故成员的受益人支付福利,其金额至少应不低于该日期签约机构合同所规定的金额。终止不得影响在终止日期在本系统下任何其他就业的任何成员的缴款率,或任何基于服务的退休金或其他福利。
(d)CA 政府 Code § 20590(d) 任何在合同终止后成为城市系统成员的成员,应受本部分中赋予成员权利或因其在另一退休系统中的成员身份而对其施加限制的条款的约束,其程度应与该成员在根据已终止合同作为本系统成员期间,如果他或她一直是城市系统成员时所受的约束程度相同。

Section § 205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当地消防员从一个签约机构转移到某个城市的退休金制度,委员会可以与该城市的管理机构签订协议。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消防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被转移到城市的管理之下,这些消防员就可以被纳入该城市的退休金计划,而不是原来的计划。对于原机构的其他员工,合同的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已转移的消防员除外。

Section § 205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雇主的职能发生转移时,如果接收方不是雇主,可以将雇主在退休系统中积累的资产和负债转移给该接收方。这可以通过现有雇主、委员会和新实体之间的合同来完成。

受影响的员工可以选择将其退休金缴款转移到新实体,或者保留在现有系统中。如果员工选择转移,委员会可以直接将这些资金转移给新实体。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当雇主的部分或全部职能转移给一个非雇主实体时,委员会可以通过委员会、雇主和承继实体之间的合同,将雇主在本系统中积累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和负债转移给该承继实体。
受雇于该雇主的成员应有个人选择权,决定是将其所有累计缴款转移给承继实体,还是保留在本系统内。
对于提出请求的成员,委员会可将其累计缴款直接转移给承继实体。

Section § 20593

Explanation

当圣华金县的理事机构接管一个卫生区的管理时,现有合同将继续有效,如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这意味着原合同下的所有义务和权利都将保留。此外,一旦县理事机构与委员会就此次管理移交达成协议,一项具体规定,即第20834条,将不适用。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当卫生区的管理由圣华金县的理事机构承担时,该合同应被解释为该区合同在本部分所有目的下的延续。在与委员会和县理事机构就承担事宜签订协议后,第20834条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