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退休第二层级退休—州
Section § 21070
这项法律自1985年1月1日起,为某些州雇员提供了一种不同级别的退休福利,称为“第二层级”。它适用于特定的州工作人员,例如非公务员或在已达成协议的谈判单位中的人员。这些雇员可以在指定的选择期内选择第二层级福利,这需要雇员及其配偶的公证签名。
法律还规定了未来每五年一次的选择期。相关类别的新雇员将自动归入第二层级,除非他们选择第一层级福利并缴纳必要的供款。法律排除了某些大学的员工,并确保第二层级下的服务年限无需额外供款。委员会每年向相关部门报告第二层级计划的节余,直至1994年。
Section § 21070
本条为某些州雇员提供了名为“第二级”的替代退休福利,该福利于1985年1月1日生效。它适用于非公务员成员、被排除在州雇员定义之外的人员,以及一些受州政府与雇员团体之间协议约束的人员。在1986年的一个特定选举期之后,符合条件的雇员有机会选择不同的退休福利计划,无论是立即选择还是在规定间隔期内选择。转换计划的决定需要雇员及其配偶双方的签名。2000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职的州雇员或中断服务后重新入职的雇员大多不适用这些替代福利。1990年代后期进行的修订受到其他法律的限制。
Section § 21070.5
这项法律适用于加州某些在200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或重新为州政府工作的州雇员。这些雇员,特别是州杂项或州工业类别的,会自动获得特定的退休福利。但是,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在成为成员后的180天内选择不同的福利。这些选择仅适用于不属于公务员体系的行政部门雇员,或被公务员法排除在外的雇员。决定在提交选择通知后的次月生效,所选福利从那时起适用。配偶需要共同签署这些选择表格。存在某些限制,例如一些雇员的选择期会根据其他规定而延迟。
Section § 21070.6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会员免费获得以前的州杂项服务或州工业服务年限,作为第二级福利的一部分。要获得这项服务年限,会员必须提出申请并明确相关的服务时段。
但是,这项服务年限仅适用于2013年7月1日之前的就业期,并且受另一条款(第21251.13条)中规定的限制。
Section § 21070.7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具体条款,即第21076条、第21076.5条和第21077条,不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国民警卫队服役的人员。这包括任何当前是国民警卫队成员的人,无论他们过去的成员身份或之前做出的选择。本质上,这意味着这些特定条款与国民警卫队服役无关。
Section § 2107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针对1991年7月1日之后加入州杂项或工业系统的一些加州州政府雇员的退休制度规则。它概述了哪些人受这些规则约束,并详细说明了雇员根据特定条件选择不同退休计划的可用选项。在1991年7月1日之前为州政府工作的雇员,在退休计划方面拥有特定的权利和选择选项。对于某些谈判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雇员,自1998年4月1日起,有选择替代服务退休公式的程序。此外,这些规则不适用于加州州立大学的雇员或另一条款中描述的职位。
Section § 21071
这项法律规定了州政府工作人员退休计划的一些具体规则,特别是针对那些从1991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州政府系统的人员。它根据一个人开始工作或成为成员的时间,明确了谁需要遵守特定的退休条款和权利。
1991年7月1日之前开始工作的人员享有特定权利,除非他们之前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从1998年4月1日起,成员在退休计划方面有了额外的选择,但必须正确提交该选择。这项法律不适用于加州州立大学的某些工作人员或其他一些群体,并且已于2000年1月1日停止适用。
Section § 21072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州政府工作人员(成员)如果选择特定的退休计划,可以免费获得他们过去在州政府工作时间的工龄。如果他们离职后又回到州政府工作,在再工作一年后,他们仍然可以获得过去的工龄。但是,如果他们符合残疾退休的条件,就不必完成额外的一年工作来获得工龄。成员需要告知委员会他们希望获得工龄抵免的时间段。
Section § 21072
本条解释,选择特定州服务选项的某些成员,只要在其所选选项下完成了一年服务,就可以免费获得其先前服务的年限。如果他们离职后又返回州服务,在返回后服务满一年,仍可获得服务年限。但是,如果他们符合残疾退休的条件,则免除一年服务年限的要求。受影响的成员必须申请并明确他们希望计入的服务时间段。
请注意,本法律条文已于2000年1月1日失效,并且在后续会议中进行的某些修正案受到特定限制。
Section § 21073
这项法律规定了会员在选择特定退休计划选项时,如何获得某些时期的服务年限积分。如果会员希望将他们之前适用不同缴款规则的时期计入服务年限,他们必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一笔款项,以补足他们本应缴纳的缴款额加上利息。对于过去以不同方式计入服务年限的时期,会员还必须向退休基金存入一笔款项,其中包括任何已提取的缴款加上利息,以及在新规则下他们本应支付的金额。
此外,如果会员选择新的积分选项,他们将不会获得免费的服务年限积分,除非他们满足特定条件,例如重新存入费用或支付自选择生效日期起的新服务年限。做出此类决定有一个为期一年的窗口期。
Section § 21073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州雇员在2000年1月1日之前选择根据特定退休计划获得某些就业期间服务年限积分的条件。如果会员希望获得2000年之前的服务年限积分,他们必须补缴在无需缴款或提取了之前缴款期间本应缴纳的缴款额,并加上利息。
此外,如果会员选择恢复适用退休计划下的特定福利计算公式,除非他们选择偿还或购买该服务年限,否则他们将不会获得任何免费服务年限的积分。此外,在1999-2000年立法会议期间进行的任何修正案都有额外的限制需要考虑。
Section § 21073.1
本法律条款描述了加州公共雇员如何追溯性地恢复其过去工作期间的退休服务年限积分,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为此,他们必须偿还任何已提取的退休缴款及利息,或者选择在退休时从其退休金中扣除未支付的款项。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后做出的决定,任何在退休或死亡时未支付的余额必须从成员的福利中扣除。此外,负责此事的理事会可以制定规章来促进这些流程,并且在制定这些规章时可以免除某些审查程序。
Section § 21073.5
这项法律允许身为二级成员的州政府工作人员,在受雇于州政府期间,选择加入不同的养老金计划(第21353.5条)。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可以选择将他们在二级计划下的过去服务年限计入新计划中。但是,他们必须支付行政费用以及他们新旧养老金福利之间的任何差额,可能还需要支付利息。支付可以一次性完成或分期进行,具体根据委员会的规定。这些费用有助于资助管理这些变更的委员会。
Section § 21073.5
如果你是加州的一名州政府雇员,并且拥有二级退休计划,那么在你仍在为州政府工作期间,你可以选择根据第21353.5条选择不同的退休方案。你还可以将你过去在二级计划下的服务计入这个新方案。但是,你需要支付调整过去服务积分的费用,包括任何行政费用和财务差额,可能还会有利息。你可以一次性支付这笔金额,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按照董事会设定的规则。这些付款有助于支付董事会管理你的退休计划的行政开支。
Section § 21073.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些被称为“二级成员”的州雇员,如果他们符合特定的资格标准,可以选择加入一项特定的退休计划。他们可以选择将自己过去的二级服务计入这项新计划,但必须支付新旧计划之间的价值差额以及任何行政费用。这笔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这些修正案也受到法律另一条款所规定的一些限制。
Section § 21073.6
本法律解释了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人员如何选择特定的退休计划以及何时可以进行选择。成员可以选择转换到委员会规定的不同退休金计算公式,委员会将公布相关的条件和程序。
从1999年1月1日起,部分成员可以将他们过去的“第二级”服务计入一个可能更有利的退休金计算公式。这一选择也适用于在该计划正式推出前已退休的成员,以及在符合条件的成员去世前未能做出选择的受益人。一旦收到通知,退休成员或其受益人有60天时间做出此选择。
Section § 21073.6
这项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休金计划成员可以选择特定的退休金计算公式。委员会将设定此选择的条件。
拥有过去第二级服务记录的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选择从1999年1月1日起,将其服务计入不同的退休金计算公式。他们必须遵守委员会设定的程序。
即使是那些在此选择可用之前已退休的人,或已故符合条件成员的受益人,也可以进行此选择。此选择必须在收到委员会通知后的60天内作出。
Section § 21073.7
如果您在 2000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受雇于加州政府,并且属于第二级福利体系,您可以选择转为第一级福利。这个选择是永久性的,并且需要在退休前获得配偶的签名。您的新福利将在系统收到选择之日后的下个月第一天开始生效,并适用于该日期之后的服务。但是,如果您在系统收到选择之日后的下个月第一天或之前退休,您的选择将在退休生效日期的前一天生效。
您也可以选择将您过去的第二级服务计入第一级,但这需要额外缴纳供款。如果您是第二级成员,并且有资格根据 (a) 款进行选择,那么在您的 (a) 款选择生效之前,本款(指将过往第二级服务转为第一级)不适用。
那些享有修改后的第一级福利的人,其过去的服务和供款将被调整为常规的第一级状态。如果您之前提取过任何修改后的第一级供款,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重新存入。
本法律的实施和适用受其他地方提及的特定限制。
Section § 21074
Section § 21075
如果你受上述特定条款的约束,并且你在离职时服务年限积分不足 (10) 年,且退休基金中没有存款,你将不再是会员,除非你在 (1985) 年 (1) 月 (1) 日之前至少有 (5) 年的积分服务年限。
Section § 21076
这项法律详细说明了加州某些州雇员的退休金如何计算。它提供了一个公式,该公式使用雇员最终工资的一部分和他们的州服务年限来确定养老金金额。这个比例根据雇员退休时的年龄而变化,具体如详细表格所示。然而,这项法律不适用于国民警卫队成员或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成为会员的任何人。
Section § 21076.5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州政府的杂项或工业雇员,如果他们在201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工作,如何计算他们的退休金。他们的退休金是根据他们最终工资的一个百分比来计算的,这个百分比取决于他们退休时的年龄以及他们在州政府服务了多少年。这个百分比会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从52岁开始,一直到67岁。但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国民警卫队成员。
Section § 21077
如果您是州政府杂项或州政府工业雇员,本法律允许您获得一份结合了两种退休计划(第二级和第一级)福利的退休金。但是,如果您是国民警卫队成员,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