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9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为官员和雇员设立一项特殊的退休储蓄计划,该计划根据特定的联邦规定提供税收优惠。参与者可以同意从其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于缴纳该计划。 如果这项法律与通过官方谈判达成的任何协议相冲突,则那些协议优先。但是,如果这些协议需要资金支出,它们需要作为年度预算的一部分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

Section § 1999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被称为《金融选择自由法案》。它要求管理州雇员税收优惠退休储蓄计划的部门提供广泛的投资选择。 该部门负责决定核心投资组合中包含哪些投资产品,并且必须为参与者的利益明智地选择它们。他们还必须确保这些选择价格合理,并符合《国内税收法典》和州法律。此外,还必须提供一个经纪选择。 计划的受托人(即管理者)不对参与者个人投资选择造成的损失负责,除非受托人涉及不当行为。 递延补偿计划基金不受某些州行政要求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