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法律为州官员(无论是选举产生还是任命的)设定的任何薪资,是他们任期内担任职务和履行所有公务的全部报酬。官员不得个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好处来履行其公务。此外,第19839条不适用于其薪资由法规决定的州官员。

Section § 180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州官员或雇员从支持特定州实体(如博物馆或地区农业协会)的非营利组织那里获得个人报酬,但必须满足某些条件。该非营利组织必须事先获得人力资源部的书面批准,并向审计长提交一份年度声明,列出支付给谁以及支付了多少。这种支付不得违反任何州或联邦法律,并且任何支付变更都需要新的批准。

受支持实体的董事会必须决定雇员为非营利组织所做的工作是否与其州职责冲突,或者是否影响其全职的州责任。他们还需要确保非营利组织遵守其与州签订的任何合同。

(a)CA 政府 Code § 18000.5(a) 尽管有第18000条和第19990条的规定,任何州官员或雇员可以为其个人使用而获得报酬,该报酬来自专门为援助和协助(b)款所述实体而成立的任何非营利公司,用于其向该非营利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履行这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但前提是该非营利公司获得人力资源部的事先书面批准,方可向任何官员或雇员提供该报酬,并在每年9月30日前向审计长和人力资源部提交一份声明,披露获得报酬的州官员和雇员的姓名及其在前一财政年度各自的报酬金额,且该报酬的给予或收取不违反任何州或联邦法律。根据本条规定向任何官员或雇员提供的报酬的任何后续变更,必须获得人力资源部的批准。
(b)CA 政府 Code § 18000.5(b)款所述实体的董事会应确定这些服务是否与该官员或雇员的州职责不符,以及向该非营利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干扰了该官员或雇员对州的专职义务。(b)款所述实体的董事会还应审查该非营利公司遵守与州签订的任何合同安排条款的任何问题,独立于该官员或雇员从该非营利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b)CA 政府 Code § 18000.5(b) 任何州官员或雇员可以按照(a)款所述,由为援助和协助以下任何实体而成立的非营利公司支付报酬:
(1)CA 政府 Code § 18000.5(b)(1) 州立博物馆。
(2)CA 政府 Code § 18000.5(b)(2) 地区农业协会,如《食品和农业法典》第3951条所规定。

Section § 1800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通过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州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议提供的服务,不被视为对州官员职务的报酬。要使研究员获得官方认可,他们必须根据协议中列出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此外,他们必须遵守州政府规定的行为准则和披露要求。这项法律确认这是现有规则的延续,而非新的改变。

(a)CA 政府 Code § 18000.7(a) 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供的、并经委员会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正式授权的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的服务,就本条而言,不属于州民选或委任官员的报酬。
(b)CA 政府 Code § 18000.7(b) 就本节而言,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仅当以下两项要求均得到满足时,方可被视为“经委员会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正式授权”:
(1)CA 政府 Code § 18000.7(b)(1) 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已根据委员会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包含的标准和程序选定。
(2)CA 政府 Code § 18000.7(b)(2) 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已与行政部门机构或部门签署协议,据此,加州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员须遵守行为标准、经济利益披露要求以及州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c)CA 政府 Code § 18000.7(c) 本节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宣示。

Section § 180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组织向州官员提供政策研究员服务,这不被视为向该官员提供额外的薪酬或福利。这只适用于该组织是免税协会的情况,例如文中提到的亚裔太平洋岛民议会协会等特定团体。此外,这项法律并未改变任何现有规定,而只是对其进行澄清。

(a)CA 政府 Code § 18000.8(a) 协会提供的政策研究员服务,就本条而言,不属于州民选或委任官员的报酬。
(b)CA 政府 Code § 18000.8(b) 就本节而言,“协会”指根据联邦《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免税的以下任何组织:
(1)CA 政府 Code § 18000.8(b)(1) 亚裔太平洋岛民议会协会。
(2)CA 政府 Code § 18000.8(b)(2) 加州立法非裔职员协会。
(3)CA 政府 Code § 18000.8(b)(3) 议会LGBTQ协会。
(4)CA 政府 Code § 18000.8(b)(4) 加州拉丁裔议会协会基金会。
(c)CA 政府 Code § 18000.8(c) 本节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阐明。

Section § 18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员工查阅自己人事记录的权利,具体规定在《劳动法典》的另一条款中。

每位员工均有权根据《劳动法典》第1198.5条查阅其人事记录。

Section § 18003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主计长在工资发放周期结束前,为州政府的任何官员或雇员开具支票,支付他们在该周期内预计的全部收入。这张支票可以交给该人员所在州机构的授权官员,即使他们尚未完全赚取这笔薪水。一旦支票交给该机构,主计长及其担保人就不再对这笔钱如何分配负责。主计长还必须制定关于如何将这些工资支票交付给雇员的规定。

Section § 18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由州官员或机构编制的、显示州雇员人数变化的官方文件,必须同时说明其中有多少职位是由地方政府与林业和消防局签订的合同资助的。此外,这些由地方资助的职位不受州政府设定的雇员人数限制和招聘冻结的影响。

(a)CA 政府 Code § 18004(a) 任何由州官员或州机构编制的、披露在任何时期内州雇员人数或人事年数变化的报告、研究、审计、评估、调查或类似文件,还应区分计算在内的、归因于根据与林业和消防局签订的合同由地方政府机构全额报销的职位所产生的州雇员人数或人事年数。
(b)CA 政府 Code § 18004(b) 那些归因于地方政府与林业和消防局签订的合同的职位,不受州人事上限和招聘冻结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