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申请州或联邦资金的公共工程项目,在向州或联邦机构提交申请之前,应由机构批准,以确认项目符合已通过的区域规划。
加利福尼亚太浩区域规划局机构职权
Section § 67100
本法律条款要求该机构制定并实施支持区域和临时计划的规则和政策。这些规则应涵盖广泛的主题,包括区域划分、树木砍伐、废物管理、海岸线开发以及空气污染控制和流域保护等环境保护措施。
区域计划 临时计划 土地细分标准
Section § 67100.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机构根据某些规定或政策需要审查或批准一份提案,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他们必须在收到提案后的60天内做出最终决定。他们可以批准、要求修改或拒绝该提案。
机构审查 提案批准 60天决定
Section § 67105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特定机构负责确保某个区域的法律和指导方针得到遵守。如果地方政府不执行这些规定,该机构可以将其告上法庭,以确保其执行。
机构执法 合规性监督 地方管辖区执法
Section § 67107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政府机构启动并参与与该区域地方政府机构或其他政府机构之间的合同和协议,前提是这些合同和协议获得州法或联邦法的允许。
政府机构合同 政府间协议 地方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