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了当前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系统存在的问题,指出法院案件积压,无法高效处理案件。它强调了州政府在建立一个更具成本效益且对中低收入家庭更易于获取的抚养系统方面的利益。此外,该法还着重于开发更快、更少对抗性的方式来处理监护权和探视权纠纷。立法机关打算通过试验新方法来改进这些系统。

(a)CA 家庭法 Code § 2000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如下:
(1)CA 家庭法 Code § 20000(a)(1) 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是严肃的法律义务。此外,在父母就监护权和探视权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期间,子女常常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当前获取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判令的系统正面临困境,因为家事法庭案件负担过重,且人员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庭需求。
(2)CA 家庭法 Code § 20000(a)(2) 建立一个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具有成本效益且易于获取的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系统,符合国家的重要利益。
(3)CA 家庭法 Code § 20000(a)(3) 首先小规模实施此类系统,符合国家的重要利益。
(4)CA 家庭法 Code § 20000(a)(4) 建立一种快速、减少冲突的解决监护权和探视权争议的方法,符合国家的重要利益。
(b)CA 家庭法 Code § 20000(b) 因此,立法机关颁布本部分的意图是提供一种途径,用于试验和评估具有显著潜力改进加利福尼亚州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系统,以及改进监护权和探视权争议的调解、评估和诉讼系统的程序创新。

Section § 20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圣克拉拉县和圣马特奥县的高级法院运行特殊的试验项目。不同的章节将规定每个县项目的具体规则。

Section § 2000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这些试点项目将运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