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710

Explanation

如果未成年人签订了合同,他们可以在成年之前或成年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取消这份合同。如果未成年人在这段时间内去世,他们的继承人或代表可以代为取消。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成年人的合同可在其成年之前或成年后合理时间内由该未成年人撤销;或者,如果未成年人在该期间内死亡,则可由其继承人或个人代表撤销。

Section § 67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未成年人根据法律的明确允许或指示订立了一项协议,他们不能仅仅因为自己未成年而事后撤销该协议。

Section § 6712

Explanation

如果未成年人在未成年时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该合同在其他方面是有效的,那么如果满足某些条件,他们不能仅仅因为自己是未成年人而取消这份合同。这些条件是:合同是为了支付未成年人或其家庭的基本必需品,这些必需品已实际提供给他们,并且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是因为他们不在能够供养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的照管下。

一份在未成年期间订立的、其他方面有效的合同,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则不得以此为由在订立合同的人实际未成年期间或此后的任何时候撤销:
(a)CA 家庭法 Code § 6712(a) 合同是支付供未成年人或其家庭所需必需品的合理价值。
(b)CA 家庭法 Code § 6712(b) 这些物品已实际提供给未成年人或其家庭。
(c)CA 家庭法 Code § 6712(c) 合同是由未成年人在其不在能够供养未成年人或其家庭的父母或监护人照管下时订立的。

Section § 6713

Explanation
如果未成年人出售了货物,而购买者在不知晓未成年人出售权利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些货物,那么即使未成年人后来改变主意想撤销交易,该购买者也可以保留这些货物。
如果在未成年人合同被撤销之前,未成年人已出售的货物被转让给另一购买者,且该购买者善意地以有偿方式购买,并不知道转让方所有权存在瑕疵,则未成年人不能从该善意购买者处追回该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