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72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本章中使用的“抚养”定义与第150条中提供的定义相同。

Section § 47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1992年1月1日及之后到期的子女抚养费。它的目的是只在严重不遵守子女抚养令的情况下施加罚款。它还明确指出,通过工资扣除收取的子女抚养费,只要雇主进行了扣除,无论子女抚养机构或收款人何时收到,都视为及时支付。

(a)CA 家庭法 Code § 4721(a) 本章仅适用于1992年1月1日或之后到期的子女抚养费分期付款。
(b)CA 家庭法 Code § 4721(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章规定的罚款应适用于情节严重的不遵守子女抚养令的案例。
(c)CA 家庭法 Code § 4721(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就本章而言,通过工资扣押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及时,无论地方子女抚养机构或受款人的接收日期如何。

Section § 472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应收到子女抚养费,且付款逾期超过30天,他们可以发出正式的拖欠通知。如果在此通知发出后30天内仍未支付逾期的子女抚养费,则每月将对所欠金额加收6%的罚款,但此罚款最高只能累积到未付总余额的72%。

(a)CA 家庭法 Code § 4722(a) 任何持有法院子女抚养令且付款逾期超过30天的人,可以提交并送达一份本章所述的拖欠通知。
(b)CA 家庭法 Code § 4722(b) 除第4726条另有规定外,并受第4727条的约束,拖欠通知中指明的任何子女抚养费金额,在拖欠通知提交并送达后超过30天仍未支付的,应按拖欠付款金额的每月6%处以罚款,直至其支付为止,最高不超过未付余额的72%。

Section § 47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拖欠子女抚养费时,逾期通知必须由获得抚养费的人宣誓签署。通知中必须包含拖欠的金额、已支付或仍欠款项的详细信息,并警告说,除非在30天内结清欠款,否则逾期付款将每月产生6%的罚款,最高可达原金额的72%。如果没有关于子女下落的保护令,通知还需要包含子女和获得抚养费的人的当前联系方式。

(a)CA 家庭法 Code § 4723(a) 逾期通知应由抚养费受领人宣誓签署,并承担伪证罪处罚。
(b)CA 家庭法 Code § 4723(b) 逾期通知应载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家庭法 Code § 4723(b)(1) 子女抚养费义务人拖欠的金额。
(2)CA 家庭法 Code § 4723(b)(2) 应付的抚养费分期款项、已支付的金额(如有)以及欠款余额。
(3)CA 家庭法 Code § 4723(b)(3) 任何未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分期款项将每月产生未支付抚养费6%的罚款,直至付清为止,最高可达未支付抚养费原金额的72%,除非在逾期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c)CA 家庭法 Code § 4723(c) 在没有禁止抚养费义务人知晓应支付抚养费的子女下落的保护令,或以其他方式免除本款要求的情况下,逾期通知还应包括所有应支付抚养费子女的当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如果与抚养费受领人的地址不同)可向抚养费受领人送达法院文书的地址。

Section § 47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你想通知某人他们逾期未付款,你可以亲自送达通知,通过挂号信寄送,或者使用其他用于送达法律文件的官方方法。

Section § 472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在收到通知后超过30天仍未支付,那么被拖欠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一份针对未支付金额的正式判决。这份判决随后可以像其他法院判决一样,依法强制执行。

Section § 47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某些条件,法院可以决定不对拖欠子女抚养费的人施加罚款。首先,该人必须在收到逾期通知后及时回应,提交一份动议,以确定所欠金额以及为何不应施加罚款。其次,在听证会上,该人必须证明以下其中一项:他们已按时支付款项;他们面临严重问题,如疾病或失业,影响了他们的支付能力;他们是因雇主财务问题而未收到工资的公职人员;或者施加罚款将是不公平的。

根据本章规定,如果法院酌情认为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则不得施加任何罚款:
(a)CA 家庭法 Code § 4726(a) 在拖欠通知送达后及时,抚养义务人提交并送达一项动议,以确定拖欠金额并说明为何不应施加本章规定的罚款。
(b)CA 家庭法 Code § 4726(b) 在抚养义务人提交的动议听证会上,法院认定抚养义务人已证明以下任何一项:
(1)CA 家庭法 Code § 4726(b)(1) 截至拖欠通知送达之日,子女抚养费未拖欠30天,且截至听证会之日未拖欠。
(2)CA 家庭法 Code § 4726(b)(2) 抚养义务人遭受了严重疾病、残疾或失业,这严重损害了抚养义务人完全遵守抚养令的能力,且抚养义务人已尽一切可能努力遵守抚养令。
(3)CA 家庭法 Code § 4726(b)(3) 抚养义务人是公职人员,且由于雇佣实体财政困难的原因,义务人已30天或更长时间未收到工资。
(4)CA 家庭法 Code § 4726(b)(4) 施加罚款不符合司法公正。

Section § 47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拖欠子女抚养费,你每月需要支付的滞纳金不能超过你最初欠款金额的6%。此外,这些滞纳金累计不能超过你最初欠款总额的72%,无论你收到多少次逾期通知。

Section § 472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欠下与本章相关的罚款,这些罚款可以通过类似于收取逾期子女抚养费的法律程序来追缴。但是,支付这些罚款必须等到任何逾期或当前的子女抚养费支付完成后才能进行。

Section § 472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州的儿童抚养机构,或任何根据联邦儿童抚养执行法律运作的机构,在执行儿童抚养义务时,不能使用本章列出的处罚。

Section § 47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当法院决定应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时,不能考虑任何与过去的错误或问题相关的罚款。

Section § 4731

Explanation

如果存在未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可以随时发送另一份通知。这份新通知还应包括之前通知中提及的任何逾期付款。

后续拖欠通知可随时送达并提交。该后续通知应指明已在之前的通知中列出的子女抚养费拖欠款和持续分期款项。

Section § 4732

Explanation
司法委员会必须为本章中列出的程序制定表格和通知。

Section § 4733

Explanation
如果收取了任何与子女抚养费相关的罚款,这些罚款必须支付给照顾孩子的人,无论孩子是否获得公共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