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你可以通过某些法律程序(例如使用执行令或扣押通知)来强制执行子女、家庭或配偶赡养令,而无需事先获得法院的批准。

Section § 5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拖欠子女抚养费、家庭抚养费或配偶抚养费,他们从雇员福利中获得的钱可以用来偿还这笔债务。即使雇员福利计划没有参与最初的抚养费案件,该计划仍必须遵守支付命令。一旦对这些福利金提出用于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主张,该主张将持续有效,直到收回全部欠款,除非法院命令停止。然而,任何用于强制执行这些抚养费支付的主张,必须在该主张的截止日期后一年内解决。

(a)CA 家庭法 Code § 5103(a) 尽管有第2060条规定,子女抚养费、家庭抚养费或配偶抚养费的支付令可以对雇员福利计划强制执行,无论该计划是否已作为获得抚养令的诉讼程序的当事方。
(b)CA 家庭法 Code § 5103(b) 尽管有《民事诉讼法典》第697.710条规定,因扣押判决债务人从雇员福利计划中获得福利金的权利而产生的执行留置权,为强制执行子女抚养费、家庭抚养费或配偶抚养费的支付令,持续有效,直至该计划已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第701.010条的规定,扣留并向扣押官支付了扣押通知中指定的全部金额,除非该计划在此之前被法院命令或扣押官指示停止扣留和支付。
(c)CA 家庭法 Code § 5103(c) 根据子女抚养费、家庭抚养费或配偶抚养费的支付令,对判决债务人从雇员福利计划中获得福利金的权利进行扣押的执行令状,应在根据 (b) 款规定执行留置权到期之日起一年内返还。

Section § 5104

Explanation

要获得法院命令来追讨逾期债务,你需要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说明截至你提出请求之日所欠的金额。如果你想收取逾期付款的利息,声明中还必须包括已累计的利息总额、每笔未付款项的金额以及它们的到期日期。这份文件需要提交给法院,并附在交给负责收款的官员的付款要求令上。该官员在首次送达付款命令时,必须将这份文件的副本交给欠款人。

(a)CA 家庭法 Code § 5104(a) 强制执行令的申请应附有宣誓书,说明截至申请之日,根据第5100条至第5103条(含)规定获准强制执行的到期未付总金额。
(b)CA 家庭法 Code § 5104(b) 如果要求收取逾期分期付款的利息,宣誓书应说明利息总额、每笔到期未付分期付款的金额以及其到期日期。
(c)CA 家庭法 Code § 5104(c) 宣誓书应在诉讼中提交,一份副本应附在交付给执行官的强制执行令上。当强制执行令首次根据该令的扣押规定送达给判决债务人时,执行官应将宣誓书副本送达给判决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