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Section § 2030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在离婚、婚姻无效或合法分居案件中,双方都能公平地获得法律代理。如果一方比另一方经济能力更强,法院可以命令其支付对方的律师费。法院将判断双方在获得资金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一方是否有能力支付双方的律师费。如果存在差异且一方有能力支付,法院将判给律师费。律师费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判给,并且在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整。司法委员会的任务是到2012年制定一份表格和规则,以规范这一程序。
Section § 2031
如果您正在办理离婚、婚姻无效、分居或任何相关程序,您可以申请临时命令,要求支付律师费或诉讼费用。您必须将此通知对方。法院必须在听证会后15天内作出决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听证会期间或在对已缺席的当事人作出判决之前,您可以在法庭上口头提出此请求,无需事先通知。即使如此,法院也必须在任何最终判决作出之前15天内作出决定。
Section § 2032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某些家庭法案件中判给律师费和诉讼费,以确保当事人之间的公平。法院会考虑各方的财务状况,旨在让双方都有能力妥善陈述自己的案件。即使你有一些钱可以支付自己的律师费,这也不会阻止法院命令对方分担你的费用。法院可以从不同类型的财产或收入中支付这些费用。对于涉及财产和家庭问题的复杂案件,还有一项规定,可以通过分配不同资产或预期收入来支付费用,并可能任命一名仲裁员来管理这种情况。
Section § 2033
这项法律允许夫妻任何一方在办理离婚、法定分居或婚姻无效时,使用其在共有不动产中的份额来担保支付律师费的贷款。这种贷款被称为“家庭法律师不动产留置权”,仅针对借款配偶在财产中的份额。他们必须在将此安排正式登记前15天通知另一方配偶或其律师。通知必须包含关于财产、其价值以及任何现有债务的详细信息。另一方配偶可以对此留置权提出异议,解释为何这可能导致不公平的财产分割或不公正。使用此类留置权的律师必须遵守特定的职业道德规范。
Section § 2034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家庭法律师对不动产的留置权。如果一方认为此类留置权会不公平地扭曲资产分割,法院可能会驳回或限制它,特别是当它影响到该方平等分担共同债务的能力时。如果涉及财产、探视、监护或抚养费等复杂问题,法院也可以介入并决定费用的公平分配。最后,法院有权解决与这些留置权相关的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