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的一站式就业中心,无论是提供面对面服务还是在线服务,都能方便残疾人使用。其目标是帮助残疾人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

此外,它要求地方劳动力委员会规划并报告他们如何向残疾求职者和雇主提供服务。一些中心还可以决定实施联邦“工作票”计划,以进一步协助这些工作。

(a)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0(a) 本分部的宗旨是确保通过加州一站式中心提供的劳动力准备服务,包括电子化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可供残疾雇主和求职者使用。
(b)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0(b) 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一站式中心应向残疾人提供适当服务,以提高其就业能力。
(c)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0(c) 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为实现 (a) 和 (b) 款中规定的目标,地方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应规划并报告向残疾求职者和雇主提供的服务,包括对于选择在其地方劳动力投资区域实施“工作票”计划的那些地方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和一站式中心,实施联邦“工作票”计划。

Section § 18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地方劳动力委员会在其管理的每个区域设立综合职业中心。这些中心必须提供联邦法案规定的各种服务,确保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人都能获得这些资源。

主要服务包括外展和指导、初步技能评估、项目资格审查、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及失业申请协助。中心还应提供强化服务,例如个性化就业计划和专业咨询。它们必须提供培训项目,例如技能培训、就业准备以及扫盲活动与培训相结合。

每个地方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应在其各自的地方劳动力投资区域内设立至少一个综合一站式职业中心。这些一站式中心应确保根据1998年联邦劳动力投资法案第134(d)节(29 U.S.C. Sec. 2864(d))提供服务,包括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a) 外展、接收和指导。
(b)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b) 对技能、才能、能力以及对支持服务需求的初步评估。
(c)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c) 项目资格认定。
(d)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d) 关于地方、区域和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信息。
(e)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e) 关于申请失业保险的信息。
(f)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f) 根据需要获得强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技能水平和服务需求的综合和专业评估、制定个人就业计划、团体咨询、个人咨询和职业规划、为根据(g)项寻求培训服务的参与者提供个案管理,以及短期职业前服务,例如学习、沟通、面试以及其他求职和工作相关技能,以帮助个人为非补贴就业和培训做好准备。
(g)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2(g) 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在职培训、工作场所培训和合作教育项目、私营部门培训项目、技能提升和再培训、创业培训、就业准备培训、成人教育,以及扫盲活动与培训相结合,以及定制培训。

Section § 18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定期审查他们的一站式中心。目标是确保这些中心及其服务提供者能有效地将残疾人纳入其项目和活动中。

地方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应安排并对其一站式中心进行定期绩效评估,以确定这些中心和提供者是否正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且有意义的机会,使其参与这些中心和提供者的项目和活动。

Section § 18006

Explanation

一站式中心咨询顾问需要向领取补充安全收入、州补充计划和社会保障残疾保险的人提供清晰的信息,说明工作可能如何影响他们的福利。这包括引导他们去找能提供帮助的福利规划师。此外,这些咨询顾问还必须告知残疾人士如何获得医疗补助福利,具体如另一法律条款所述。

一站式中心咨询顾问人员应向补充安全收入、州补充计划和社会保障残疾保险的受益人提供关于工作对这些个人影响的准确信息。该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转介至适当的福利规划师。一站式中心咨询顾问人员还应向残疾人士提供关于他们如何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14007.9节获得医疗补助福利的准确信息。

Section § 18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由地方劳动力委员会管理的一站式职业中心能够为残疾工人及雇主提供无障碍服务并满足其需求。州长负责确保对这些中心进行评估,以确保它们能够提供完全无障碍的服务。这些中心必须提供辅助技术,培训员工如何评估和服务残疾人士,在规划中纳入残疾社区代表,并发展支持联邦“工作票”计划的区域就业网络。

为确保由地方劳动力投资委员会运营的一站式职业中心能够满足残疾工人及雇主的需求,州长应确保根据联邦《1998年劳动力投资法》第134 (a)(2)(B)(ii) 和 (v) 条(29 U.S.C. Sec. 2864(a)(2)(B)(ii) 和 (v))进行的评估,解决地方一站式中心如何提供以下所有服务的问题:
(a)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8(a) 为其残疾社区提供劳动力发展服务的全面可及性。
(b)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8(b) 辅助技术,以确保服务可及性。
(c)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8(c) 针对残疾求职者和雇主的评估和服务策略的员工培训。
(d)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8(d) 残疾社区在项目规划和服务提供中的代表性。
(e)CA 失业保险 Code § 18008(e) 区域就业网络的建立,以参与联邦“工作票”计划,以及地方委员会和一站式中心在“工作票”计划中的作用。

Section § 18010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加州劳动力投资委员会不迟于2004年9月30日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应侧重于面向残疾人提供的一站式服务的进展和现状,以及联邦“工作票”计划在本州内的实施情况。

Section § 18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建议,如果联邦法律允许,加州的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应当吸纳残疾人或其代表。特别鼓励他们吸纳那些不在州或地方政府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