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建立一个全面的全州系统,用于收集和协调劳动力市场及职业数据。它确保了各种教育和就业相关机构能够获得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信息。该系统旨在协助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州教育局、就业发展部、就业培训小组、康复部、州社会服务部和州就业培训协调委员会履行其法定职责。

立法机构旨在建立一个全州范围内的综合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供需信息系统,以协调以下实体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需求,包括下文引用的法规中规定的需求:
(1)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1) 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根据其在《教育法典》第70901、70901.5、71050、78015和78016节项下的职责。
(2)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2) 州教育局,根据其在联邦卡尔·D·珀金斯职业教育法案(20 U.S.C. Sec. 2301 et seq.)第321、323、332、341、343、421、422和423节项下的职责,以及《教育法典》第8031、8081、8500、51228、52300、52301.5、52302、52302.3、52302.5、52304、52309、52381、52519、52520、52910、52911和52912节项下的职责。
(3)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3) 就业发展部,根据其在第1分部第1部第5章第1条(始于第1251节)和第1.5条(始于第1266节)项下的职责,第1分部第1部第9章(始于第2051节)项下的职责,第3分部第1部第4.5章第2条(始于第10521节)项下的职责,以及第8分部第6章(始于第15050节)和第7.5章(始于第15075节)项下的职责。
(4)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4) 就业培训小组,根据其在第3分部第1部第3.5章(始于第10200节)项下的职责。
(5)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5) 康复部,根据其在《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9152节项下的职责。
(6)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6) 州社会服务部,根据其在《福利与机构法典》第9分部第3部第2章第3.2条(始于第11320节)项下的职责。
(7)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0(7) 州就业培训协调委员会,根据其在第3分部第1部第4.5章(始于第10510节)项下的职责,以及第8分部第3章(始于第15020.1节)、第4章(始于第15030节)、第4.5章(始于第15035节)和第7.5章(始于第15075节)项下的职责。

Section § 10533

Explanation

加州劳工发展部运营一项关键计划,提供详细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信息。该计划与其他机构密切合作,收集并分享准确的职业数据,帮助地方社区了解职位供需情况。

主要目标是提供可靠的就业相关信息,并通过协调工作避免浪费。信息通过雇主调查和州预测收集,以支持教育和就业培训计划。涉及社区意见的地方研究可由该部门或地方团体进行。

(a)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3(a) 劳工发展部应运营州地方合作劳动力市场信息计划,作为第10530节所述的综合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供需信息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该部门在制定和运营此计划时,应与第10530节中列出的机构协商。
(b)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3(b) 本计划的目标应是通过广泛的当地参与,并以有效形式分发给所有当地用户,制作可靠的职业信息,并通过避免重复工作实现成本效益高的生产。本计划应是地方和全州职业信息的主要来源,并应在全州所有劳动力市场区域提供。
(c)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3(c) 在制作此信息时,州和地方机构应使用州职业预测和其他职业增长指标,结合地方雇主关于招聘实践、职位资格、收入和工时、晋升和前景的调查,为地方就业培训和教育计划提供统计上有效的职业分析。
(d)CA 失业保险 Code § 10533(d) 地方劳动力市场信息研究应由该部门或地方实体进行,并应包括信息当地用户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