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21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学校雇主选择直接支付失业福利成本,而非定期向失业基金缴款。如果选择此方式,即使就业发展部出现错误,该方式也涵盖因针对学校雇主的索赔而产生的成本。

除非学校因未能回应信息请求而有过错,否则部门可以向学校收取多付的福利款项。失业基金的任何超额报销款项可以根据估算进行调整,并通过统计方法进行核对。学校无需对某些联邦报销的福利承担责任,并获得管理承保决定的具体行政规则。选择此报销方式必须至少持续两年,并对学校何时以及如何切换回常规缴款设有限制。

如果学校选择退出,他们必须继续支付在其选择期间所支付工资产生的福利。

(a)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a) 各学校雇主可选择向失业基金支付福利成本,包括延长福利和联邦-州延长福利,而非支付雇主所需的缴款。这些福利是根据雇佣单位的基期工资支付并按照第1026条规定的方式记入其账户的,支付方式须符合授权法规,该法规应规定支付或预付款的费率或金额、时间、方式和方法,或提供良好且充足的担保以保证缴款的支付。本条规定适用于已根据本节选择融资的学校雇主。
(b)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b) 第1030、1031、1032和1032.5条,以及本分部中关于福利不记入雇主账户的任何规定,不适用于(a)款项下的雇佣单位。根据本节记入学校雇主的福利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因就业发展部或福利支付部的任何类型计算或其他错误,导致支付的福利或款项超出每周福利金额、超出最高福利金额,或以其他方式超出应付金额,无论该错误是否可预见。
(c)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c) 根据本节记入学校雇主的福利成本应包括部门实际收回的福利多付款项的抵免,除非部门认定该支付是由于学校雇主或其代理人未能及时或充分回应部门关于个人失业补偿福利申请的信息请求而有过错。当学校雇主或代理人在两次与个人失业补偿福利申请相关的事项中未能及时或充分回应时,部门应作出此认定。本款适用于2013年10月22日或之后确定的福利多付款项。
(d)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d) 在进行(a)款规定的支付时,应向失业基金预付或报销,或以主任确定的其他方式支付或记入失业基金,主任估算失业基金有权从每个雇佣单位在每个日历季度收取的任何款项,并根据主任发现其对任何先前日历季度的估算多于或少于应支付给基金的金额进行减少或增加。这些估算可以基于统计抽样或主任确定的其他方法进行。 作出决定后,主任应根据第1206条向雇佣单位邮寄决定通知。 主任可以取消其发现错误确定的任何缴款或其部分。雇佣单位应缴的款项应在主任的决定通知邮寄给雇佣单位之日起30天内,由州司库、州审计长或代表雇佣单位负责支付款项的其他官员或人员,从第822条在州财政部设立的学校雇员基金支付、转账或记入失业基金。 每个雇佣单位应将所有通常不转送给行政官和公共教育总监的关于学校雇员失业保险的通知、账单或信函副本,连同费用或决定的及时文件,发送给行政官、公共教育总监以及县学校总监或其代理人。第4章第8条(自第1126条开始)关于缴款评估的规定,以及第7章(自第1701条开始)关于缴款征收的规定,应适用于本条规定的评估。第1177条至第1184条(含)关于退款和 多付款项的规定,应适用于根据本节支付给失业基金的款项。第1222、1223、1224、1241和1242条应适用于本节项下产生的事项。
(e)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e) 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雇佣单位均不应对联邦政府向州报销或可报销的任何延长福利或联邦-州延长福利部分承担责任。
(f)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f) 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包括第94-566号公法第121(e)节,任何根据本条选择融资方式的学校雇主,对于支付给其基期工资包括在1978年1月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获得工资的任何个人的福利费用,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这些福利可由联邦政府根据第94-566号公法第121节报销,并且如果本州未规定支付基于1978年1月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福利,则该个人将无资格获得这些福利。
(g)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g) 管理员和公共教育总监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以管理其在本条下的各自职能。管理员的规章应受第1分部第1部第2章第1条(自第301节起)的约束。公共教育总监的规章制度不应受第1分部第1部第2章第1条(自第301节起)规定的约束。
(h)CA 失业保险 Code § 821(h) 根据本节选择融资覆盖的任何决定,应自向主管提交选择决定之日所在的日历季度第一天起对所提供的服务生效,并应持续生效不少于两个完整的日历年。此后,根据本节作出的选择决定可在任何日历年的1月1日终止,但前提是学校雇主在该年1月31日或之前已向主管提交书面终止申请。主管可因正当理由免除在1月31日或之前提交书面终止申请的要求。学校雇主在根据本节作出的选择决定终止之日起10年内,不得根据本节再次作出选择。根据本节选择融资覆盖的决定,被视为已由每个学校雇主提交,并自1976年1月1日起生效,被视为在1978年1月1日之前的两个日历年内有效,并可根据本节规定于1978年1月1日、1980年1月1日或任何后续的1月1日终止。根据本节作出的任何选择决定终止后,学校雇主应继续承担在根据本节作出选择决定期间,基于学校雇主支付的工资所支付的所有福利的责任。

Section § 821.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明确指出,每当本条中提及“行政官”一词时,均指就业发展部部长。

在本条中,“行政官”指就业发展部部长。

Section § 821.4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用人单位”或“学校雇主”的含义。它涵盖了学区理事会、社区学院理事会、县教育委员会、县学校总监以及设有绩效制度的学区人事委员会等实体。此外,它还包括与上述实体相关联的,或由上述实体组合而成的,且拥有雇员的任何实体。

本条中,“用人单位”和“学校雇主”指任何学区或社区学院区的理事会、任何县教育委员会、任何县学校总监,或根据《教育法典》任何规定设有绩效制度的任何学区或社区学院区的人事委员会,或前述任何机构的任何附属机构,或前述多个机构的任何附属机构,且雇佣一名或多名雇员。

Section § 82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另一节中概述的关于处理失业补偿金申领(包括提交、处理和支付)的规则,也适用于根据本特定条款提出的申领。这些规则不得与本条款的规定相冲突。

Section § 8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财政部设立了“学校雇员基金”。它的设立是为了管理与学校雇员相关的资金,取代了旧的“分类学校雇员基金”。来自各种与学校相关的收入的资金会进入这个基金,并用于其预定目的,包括行政费用和退款。

该基金也可以进行投资以获取额外收益。尽管主计长可以将这笔钱用于向普通基金提供贷款,但这些贷款必须支付利息,并且贷款不应干扰基金服务学校雇员需求的主要目的。

(a)CA 失业保险 Code § 822(a) 在州财政部特此设立“学校雇员基金”。学校雇员基金是“分类学校雇员基金”的继承者。根据第823条收到的款项,连同任何费用、通知、规费、利息、罚款、评估或其他收入,应存入本基金。基金中的所有款项特此拨付给管理人,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执行本条的目的、行政费用、退款以及通过盈余资金投资基金进行投资,任何利息或收益均记入学校雇员基金。用于行政费用的资金应根据现行州法律进行预算和支出。
(b)CA 失业保险 Code § 822(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主计长可根据《政府法典》第16310条和第16381条的规定,将学校雇员基金中的款项用于向普通基金提供贷款。但是,从学校雇员基金贷给普通基金的所有款项均应支付利息。应付利息应按集合资金投资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来源基金的当前收益率计算。本款不授权任何会干扰学校雇员基金设立目的实现的转账。

Section § 8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学校雇主如何处理与学校雇员失业补偿相关的财务缴款。它要求学校雇主根据设定的缴费率,每季度预算并向学校雇员基金汇款,该缴费率适用于支付给雇员的工资。缴费率是前一年索赔管理费和行政开支的两倍,再除以总工资。该费率设有最低限额,如果需要维持基金的偿付能力或基金余额过多,管理员可以进行调整。本节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

(a)CA 失业保险 Code § 823(a) 为每个学校雇主支付学校雇员失业补偿金、费用、评估、利息、罚款、账单、通知以及根据本部分产生的其他失业保险费用的全部或部分,根据 (b) 和 (c) 款预算的款项应由学校雇主或由县审计员代表学校雇主根据本条汇给司库,并存入学校雇员基金。
(b)Copy CA 失业保险 Code § 823(b)
(1)Copy CA 失业保险 Code § 823(b)(1) 每个财政年度,除非 (c) 款另有规定,每个学校雇主应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的日历月最后一天或之前,预算并汇款给司库,存入州财政部的学校雇员基金,金额的确定方式是:将该财政年度的缴费率乘以总工资,包括应税工资以及除第 930 节规定的应税工资限制外本应应税的工资,但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包括向任何个人支付的工资,如果联邦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可就根据该工资从失业基金向该个人支付的所有福利获得报销。
管理员应在每年 3 月 31 日之前,通知所有参与学校雇员基金的学校雇主下一财政年度的缴费率。
(2)CA 失业保险 Code § 823(2) 始于 1988 年 7 月 1 日的财政年度以及其后每个财政年度的缴费率,应为从学校雇员基金中支付的索赔管理费、失业保险福利费用和学校雇员基金行政开支在截至 12 月 31 日且紧接该费率生效财政年度之前的 12 个月期间内的两倍,减去该 12 月 31 日学校雇员基金中的金额,所得数字再除以 (1) 款所述的截至 6 月 30 日且紧接该 12 月 31 日之前的 12 个月期间内的总工资,然后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百分之 0.01。在任何情况下,缴费率不得低于百分之 0.05。
(c)CA 失业保险 Code § 823(c) 如果管理员发现学校雇员基金及时履行其预计义务的能力将受到威胁,管理员应将本节另行规定的缴费率提高到估计为保护基金偿付能力所需的水平,但该费率不得提高到百分之 0.3 以上。如果管理员发现学校雇员基金余额超出足以及时履行其预计义务的充足储备,管理员应在与基金的学校咨询委员会协商后,降低本节另行规定的缴费率,但该费率不得降低到百分之 0.1 以下。管理员应将根据此权限提高或降低的任何缴费率通知所有参与该基金的学校雇主。
(d)CA 失业保险 Code § 823(d) 本节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8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学校雇员基金的管理员将利息收益中的资金划拨给公共教育总监或加州社区学院校长。这些划拨用于支持失业保险管理系统。划拨金额为每名参保雇员2美元,减去行政费用。划拨每年在12月31日之前进行,并根据前一年的雇员报告确定。这些资金只能用于《教育法典》另一部分中定义的与失业保险相关的特定目的。

Section § 8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学校雇员基金的利息,在扣除行政费用后,在财政年度结束时超过200万美元,那么剩余的资金应分配给在基金中拥有正余额的学校雇主。每个雇主获得的份额取决于其余额相对于所有正余额总额的大小。

当存入或由学校雇员基金赚取的利息的未支配余额,在扣除已支付或已承担的行政费用后,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超过二百万美元($2,000,000)时,该未支配余额应在该财政年度结束时,按每个正账户余额占所有正账户余额总额的比例,记入在基金中拥有正余额的每个学校雇主的账户。

Section § 8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学校雇主必须支付季度地方经验费。这包括因错误或行政失误(如迟延或未能妥善覆盖员工)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果付款逾期,将加收10%的罚款和利息。

在前三年,这项费用固定为10%;但在第四年及以后,它将根据雇主的储备金比率计算,该比率衡量储备余额与已支付福利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个比率,费用可在0%到15%之间浮动,具体费率每年确定,并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

每个学校雇主应负责支付如下文所述的季度地方经验费,以及管理员因行政失误(包括迟延和错误)设定的费用或罚款,以及因未能妥善覆盖员工而产生的所有福利和管理费用。费用的偿付应在通知日期起30天后逾期,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学校雇主应支付未付金额10%的罚款,加上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9521条规定确定的调整后年利率计算的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将向每个学校雇主征收的地方经验费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a)CA 失业保险 Code § 828(a) 在参与学校雇员基金的最初三个完整财政年度内,地方经验费率应为10%。
(b)CA 失业保险 Code § 828(b) 对于第四个财政年度以及每个后续财政年度,地方经验费率应通过将计算费率的财政年度之前24个月开始的财政年度结束时的储备余额除以同一先前财政年度支付的福利来确定。
得出的系数是雇主的储备金比率。如果截至计算日期,学校雇主的储备金比率等于或超过下表中第1列任意一行所示的数值,但小于该表第2列所示的数值,则地方经验费率应为该表第3列同一行所示的数字。
(c)CA 失业保险 Code § 828(c) 在 (a) 或 (b) 款中确定的费率应乘以雇主的季度福利费用,以计算地方经验费。
管理员应不迟于每年3月31日,通知每个参与学校雇员基金的学校雇主其适用于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地方经验费率。

Section § 8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学校雇主必须向一个名为“学校雇员基金”的基金支付一笔“本地经验费”。这笔费用是根据他们前一年的工资支出计算的,但不能超过这些工资的1.7%。具体金额是根据前一年提交给部门的四份季度报告中列出的工资来确定的。

Section § 8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设立了一个学校雇主咨询委员会,由各教育机构任命的五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根据任命方的意愿任职,并且只获得出席会议的报酬。他们的职责是帮助改进学校雇员基金的管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

Section § 832

Explanation

每年,管理员必须评估学校雇主在前一财政年度如何使用失业基金。这包括查看每所学校根据其支付的工资如何向基金供款和使用基金。然后,学校会根据其使用比例进行排名。在3月31日之前,一份包含调查结果和改进建议的报告会发送给每所学校及其管理委员会。

管理员还会分析从学校雇员基金支付的福利,以及学校雇主在使用这些福利方面的经验。这项分析中会包含有关雇员人数和项目类型的数据。第二份报告也应在3月31日之前提交给立法机关,其中包含关于如何更好地管理、执行和资助这些规定的建议。

管理员应至少每年计算一次,截至紧接的上一财政年度末并针对该年度,学校雇主在使用失业基金方面的经验。计算应包括关于每个学校雇主与从学校雇员基金的支出以及对学校雇员基金的收入(来自雇主支付的工资)相关的经验数据表。所有学校雇主应按使用比例列出并排名。报告应包含关于改进本条文相关规定的管理、执行和融资的意见和建议。管理员关于上述内容的报告应每年在3月31日之前提交给受影响的学校雇主及其管理委员会。
管理员应建立关于通过学校雇员基金支付给雇员的所有福利以及学校雇主与使用和风险相关的经验关系。数据应与雇员人数和项目类型相关,并应截至紧接的上一财政年度末并针对该年度进行计算。管理员关于上述内容的报告应每年在3月31日之前提交给立法机关,其中包含关于改进相关规定的管理、执行和融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