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部门解释和适用的指导,本州的公共政策声明如下:
经验表明,加州大量人口未能享有永久性就业,导致其购买力不稳定。这损害了整个加州人民的利益。
公共和私人企业给所有人带来的利益体现在商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中。允许以未能防范因那些为生产和分销此类商品和服务做出贡献的人在失业期间所造成的人口损害的价格供应消费品和服务,这与公共政策相悖。
经验表明,私人慈善和地方救济无法单独阻止失业的影响。经验表明,如果州政府等到过度失业的到来,它既不能立即建立有序、经济和有效救济所需的组织,也不能在不扰乱其整个常规收入系统和不损害其信用的情况下承担救济的财政负担。
因此,立法机关声明,经其慎重判断,公众利益和本州公民的普遍福祉要求根据州的警察权制定本措施,用于强制性地拨出资金,以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为非因自身过错而失业的人提供福利,并将非自愿失业及其造成的痛苦降至最低。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当被要求尽一切合理努力为自己寻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