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行政规定
Section § 25750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制定规则,以实现特定的宪法宗旨并履行其职责。它规定,禁止裸体人员进入持牌场所的规定不适用于1977年前已存在的裸体主义者度假村或露营地,前提是它们遵守当地的土地使用法律。然而,这项例外仅适用于当地监事会批准且警长确认不会造成重大警务问题的县。
Section § 25750.5
加州酒精饮料控制局可以允许持有酒类许可证的企业,如果他们获得了新冠疫情临时餐饮授权,暂时扩大其服务区域。这允许他们在其控制的相邻区域提供酒精饮料。然而,这项授权可能附带特定规定,并且如果当地执法部门提出异议,或如果该区域不遵守健康指南,则可能被取消。
如果企业滥用此特权或危及公共健康,该局可以迅速撤销其临时授权。这项规定仅在2026年7月1日之前有效,之后将被废止。
Section § 25750.5
这项法律允许持有酒类许可证的企业,根据新冠疫情临时餐饮服务授权,在其经营场所旁边的扩展区域内提供现场酒精饮料消费。这项许可附带规定和条件,包括如果地方当局反对,或者该区域的使用不符合健康指南,则可能被取消。如果企业滥用这些规定,酒精饮料控制局可以立即撤销其临时特权。这项法律是临时性的,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
Section § 25751
Section § 25752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许可经营酒精饮料(葡萄酒除外),您必须在您的持证经营场所保存所有相关活动(如制造和销售)的详细记录。记录还应显示这些活动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果您有多个经营场所,您可以将所有记录保存在一个地方。这些记录需要从交易发生之日起保存三年。
Section § 25753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查阅任何持有执照的企业或个人的账簿和记录,并检查其经营场所,做他们认为必要的一切,以履行他们的职责。
Section § 2575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负责管理酒精饮料的部门的某些员工有权担任治安官。他们可以执行与酒精饮料销售和处理相关的法律,例如防止非法销售或产品标签不符。这些官员还有权在许可证有效期间随时检查任何持证经营场所。此外,加州公路巡逻局、大学警察和其他州机构的官员可以检查位于州属财产上的持证经营场所。此外,参与麻醉品执法的探员必须完成专门的麻醉品执法培训课程。
Section § 25758
Section § 25759
Section § 25760
这项法律解释了部门如何发出通知。通知可以由部门主管或授权员工签署并发送,可以通过专人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如果通过邮寄方式发送,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 1013 条的规定,当通知被放入美国邮局时,即视为已送达。
Section § 25761
本节解释了加州如何管理和使用从酒精相关费用和税收中收取的资金。所有这些资金都存入酒精饮料管制基金。其中一部分用于退还多付的款项,其余部分要么转入州普通基金,要么保留用于特定目的,例如支付原始许可费。基金中的资金还用于支持酒精饮料管制局执行法律,并且有一部分专门用于一项补助金计划,以帮助支付官员的工资。此外,转入普通基金的款项可以替代某些政府评估。
Section § 25762
当有人违法被罚款或保释金被没收时,这些钱的去向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如果是重罪案件,这笔钱应交给法院所在县的县财务官。对于轻罪或违规案件,钱也应交给县财务官,但必须按照另一部法律中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一个案件同时涉及重罪和轻罪,它将被视为重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