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扣押与没收财产
Section § 2535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相关部门在特定条件下扣押酒精饮料。他们可以扣押无证个人生产的酒精、未缴税的啤酒和葡萄酒,以及蒸馏酒(除非有特定例外情况,例如在持牌场所内或合法运输中)。意图无证非法销售的酒精也可以被扣押。此外,任何涉及其他特定违法行为的酒精也可以被扣押,但每次扣押的价值不得超过100美元。
Section § 25352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或其工作人员没收(或扣押)任何未经适当许可用于制造酒精的设备。即使该蒸馏器没有在使用或已被拆卸,他们也可以这样做。除了蒸馏器本身,他们还可以没收在发现未经许可设备的地方找到的任何部件、材料、工具、车辆或其他财产。
Section § 25353
Section § 25354
Section § 25355
Section § 25356
Section § 25357
Section § 25358
Section § 25359
Section § 25360
Section § 25361
Section § 25362
如果您的酒精饮料或其他财产因可能被非法使用而被扣押,您在收到通知或看到官方公告后有20天时间进行回应。您必须提交一份正式声明,确认您对物品被非法使用的指控提出异议。如果您认为您对被扣押的物品拥有权利,您可以正式说明您的主张。但是,您不能要求延长提交此正式声明的时间。
Section § 25364
Section § 25367
Section § 25368
Section § 25369
Section § 25370
Section § 25372
Section § 25373
Section § 25375
本节概述了在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些执照涉及非法活动时,扣押和没收这些执照的程序。首先,会发出通知,并举行法庭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应扣押执照。当局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合理理由),被许可人可以对此提出异议。如果合理理由成立,法院将下令扣押执照。如果不成立,案件将被驳回,执照可以再次使用。一旦执照被扣押,它将被送交相关部门,在接管人获得资格并被任命之前,任何与该执照相关的特权都不能行使。如果执照最终被没收,它可以被出售,出售所得款项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