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30

Explanation

本法律简单地定义了“委员会”一词,特指加州会计委员会。

“委员会”指加州会计委员会。

Section § 50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明确将“委员会”一词定义为根据法律的特定起始部分(从第5000节开始)设立的委员会。因此,当您在本法律部分看到“委员会”时,它指的是根据这些指导方针设立的特定团体。

“委员会”指根据第1条(从第5000节开始)的规定设立的任何委员会。

Section § 5032

Explanation
“州”这个词可以指美国的任何部分,包括其领地和哥伦比亚特区,除非它特指加利福尼亚州。

Section § 5033

Explanation

“注册会计师”是指经委员会正式认可并获得证书,且根据本章规定持有当前有效的会计执业许可的人。

“注册会计师”是指任何已从委员会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根据本章规定持有有效执业许可的人。

Section § 5033.1

Explanation

在本法律的这一部分,每当提到“执照”时,它也指“证书”。

就本章而言,“执照”亦应包括“证书”。

Section § 5034

Explanation

“公共会计师”是指已正式向委员会注册并持有从事公共会计工作的有效执照的人。

“公共会计师”指任何已向委员会注册为公共会计师并持有从事公共会计执业的有效许可的人。

Section § 503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人”一词可以指几种类型的法律实体,例如个人、合伙企业、商号、协会、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除非另有说明。

“人”包括个人、合伙企业、商号、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除非另有规定。

Section § 5035.1

Explanation
在此语境下,“企业”一词指的是一种商业形式,它可以是个人独资、公司或合伙经营。

Section § 503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公共会计领域中的“客户”。客户是指在会计师的执业场所,或通过会计师拥有重要权益的地方,接受会计服务或购买金融产品、服务或证券的任何人。

“客户”一词,在本章任何语境下使用时,指任何在其公共会计执业场所为其提供公共会计服务,或向其出售或提供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或证券,或通过转介到注册会计师在其中拥有实质性权益的任何其他场所或业务而获得上述服务或产品的人。

Section § 5035.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涉及公共会计的特定条款中,“事务所”一词也包括根据另一州法律被允许提供会计服务的企业。

Section § 5036

Explanation
如果法律规定州政府机构的财务报告或文件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编制,这意味着这些文件必须由在该州拥有当前会计执业许可证的人完成。

Section § 50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提供公共会计服务时所创建文件的所有权归属。通常,这些文件属于会计师,除非有相反的协议。但是,会计师需要获得客户的同意才能将这些文件给予或出售给他人。如果客户提出请求并给予合理通知,会计师必须提供客户通常会拥有的某些记录,或会计师从客户处取走或收到的任何属于客户的记录。会计师可以保留其工作所需文件的副本。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5037(a) 所有由持证人或持证人的合伙人、股东、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在公共会计执业中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或因此而制作的报表、记录、附表、工作底稿和备忘录,除非持证人提交给客户的报告以及属于客户记录一部分的记录除外,应属于并仍为持证人的财产,除非持证人与客户之间有明确的相反协议。未经客户或其个人代表或受让人同意,任何此类报表、记录、附表、工作底稿或备忘录不得出售、转让或遗赠给持证人的一名或多名在世合伙人或股东、新合伙人或股东,或持证人的任何合并或兼并公司或权益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5037(b) 经请求并给予合理通知后,持证人应向其客户或前客户提供: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5037(b)(1) 持证人的工作底稿副本,只要这些工作底稿包含通常构成客户记录一部分的记录,且客户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取。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5037(b)(2) 任何属于客户的,或从客户处或代表客户获取的,且持证人从客户场所移走或为客户账户收到的会计或其他记录。当客户文件构成其所做工作的基础时,持证人可以制作并保留这些文件的副本。

Section § 5037.1

Explanation
本条款旨在澄清,《金融法典》中的某些规定不会影响被许可人根据第5037条享有的现有权利、职责和义务。

Section § 503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本章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无法适用于特定的人或情况,本章的其余部分将不受影响,并且仍然适用于其他人。

如果本章的任何规定或其适用于任何人或情况被裁定无效,本章的其余部分以及该规定适用于其他人或情况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Section § 50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告知纳税人可以通过州所得税申报表向特定基金进行自愿捐款选项的重要性。它鼓励报税员,例如会计师,在完成客户的报税表之前,书面告知他们这些捐款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