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20

Explanation

如果你年满18岁,并想在加州成为一名注册速记员,你必须满足几个要求。你需要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没有任何不符合资格的犯罪记录,并通过相关考试。你还需要证明以下条件之一:至少一年制作官方程序逐字记录的经验;完成认可的法庭速记课程;通过国家协会证明在机器速记或语音速记方面的熟练程度;或者持有其他州颁发的与加州标准相似的执照。没有人可以在不满足这些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任何年满18岁,未曾实施构成根据第480、8025和8025.1条拒绝颁发执照理由的任何行为或犯罪,拥有经委员会认定的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已根据委员会可能规定的任何法规令人满意地通过考试,或已符合根据第8020.5条规定的考试要求的人,有权获得证书,并应被称为“注册速记员”。任何人未经首先向委员会提交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已获得以下条件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a) 具有一年通过速记或机器速记书写或语音速记中的书面符号或缩写制作证词、仲裁、听证会或司法或相关程序的逐字记录并转录这些记录的经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b) 经核实的在认可的法庭速记学校令人满意地完成规定课程的证书,或该学校出具的证明具有同等熟练程度和根据委员会在《加州法规》第16篇中通过的法规制作口述材料逐字记录能力的证书。就本小节而言,在委员会通过管理语音速记的法规之前,但无论如何不迟于2024年1月1日,《加州法规》第16篇第2411条中提及的“机器速记”应包括语音速记。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c) 国家法庭速记员协会或国家逐字速记员协会颁发的证明在机器速记报告或语音速记方面熟练程度的证书。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d) 由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州颁发的有效注册速记员证书或速记执业执照,且其要求和执照考试与加利福尼亚州的要求和执照考试基本相同。

Section § 8020.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通过加利福尼亚州的执业许可考试,你需要完成三个部分:英语、专业实践和听写/转录。听写/转录部分需要达到95%才能通过。另外两个部分采用一种特殊的评分方法,叫做安格夫法,这意味着及格分数可能会根据考试内容略有变化。从你第一次参加考试的任何部分开始,你必须在三年内通过所有三个部分。如果你某个部分没通过,可以在四个月后重考,但前提是考试有了新版本。如果你已经拥有某些国家级认证,你可能不需要参加听写/转录部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有特殊酌情情况,你可能会获得额外一年的时间来通过所有部分。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1) 加利福尼亚州执业许可考试应由以下三个可分割部分组成: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1)(A) 英语。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1)(B) 专业实践。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1)(C) 听写/转录(机器/技能)。
(2)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2)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2)(A) 考试的听写/转录部分的及格分数为百分之九十五。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2)(A)(B)
(i)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2)(A)(B)(i) 考试的英语和专业实践这两个笔试知识部分的及格分数应通过安格夫标准参照法确定。
(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2)(A)(B)(i)(ii) 及格分数可能随考试构成变化而适度调整。
(i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a)(2)(A)(B)(i)(iii) 任何考生成绩达到或超过安格夫标准参照法确定的及格分数,将被视为已通过考试的相应部分,前提是本节的其他要求均已满足。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b) 委员会应以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通知每位考生其考试合格或不合格的结果。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c)(1) 申请人必须在连续三年内参加并通过考试的所有三个部分,方可视为通过考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c)(2) 三年期限应从申请人首次被安排参加考试或考试任何部分的日期开始计算。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d)(1) 经过四个月的期限后,申请人可以重考考试的任何部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d)(2) 除非或直到引入新版本的考试,否则申请人不得重考考试的任何部分。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e) 尽管有 (c) 款的规定,通过考试某一部分的申请人应获得该部分的有条件学分,并可重考剩余部分。
(f)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f)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f)(c) 款规定的期限,经委员会批准,在出现特殊酌情情况时,可延长不超过一年的时间。
(g)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g)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g)(1) 成功完成由全国速记员协会管理的认证速记员 (CVR) 或认证速记员-速记机 (CVR-S) 认证,即满足 (a) 款 (1) 项 (C) 目规定的通过听写/转录考试的要求。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0.5(g)(2) 通过认证速记员 (CVR) 或认证速记员-速记机 (CVR-S) 的申请人,仍须遵守 (a) 款中针对英语考试和专业实践考试的要求,所有这些考试必须根据 (c) 款的规定在连续三年内通过,方可视为通过加利福尼亚州执业许可考试。

Section § 802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考试必须至少每年举行两次,具体时间表和地点由委员会设定。

考试应当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并在委员会可能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Section § 8022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申请特定证书,您必须使用委员会指定的表格向执行官提交申请。提交有截止日期,并且您需要支付费用。邮戳日期或快递认证日期决定了您的申请何时被正式提交。此外,委员会可以要求您提供更多关于您的背景、教育和经验的信息,以评估您的资格。

Section § 8023

Explanation

在申请人获得证书之前,他们必须通过委员会设定的考试。

在申请人通过委员会规定的考试之前,不得颁发任何证书。

Section § 8023.5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在申请证书,并且来自一个英语不是主要语言的国家,委员会除了其他考试外,可能会测试你的英语能力。

Section § 8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速记员的证书有效期为一年,除非续期,否则将在持证人出生月份的最后一天失效。证书上必须注明速记员是使用速记、语音速记还是两者兼有。速记员只能按照证书上注明的方式提供服务。在系统更新之前,认证方法可能会通过信函而非证书本身告知,直至特定日期。要续期,速记员必须提交申请、支付费用,并披露任何相关的定罪或纪律处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a) 依照本章颁发的所有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董事会规定的首次执照期除外,并且除非续期,否则将在持证人出生月份的最后一天午夜12点失效。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b)(1) 董事会应在依照本章颁发的每份证书上注明证书持有人是否通过使用速记、语音速记或两者兼有来满足认证速记员考试要求。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b)(2) 认证速记员只能依照第 (1) 款,使用其证书上注明的方法提供本章规定的服务。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b)(3)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基于证书持有人是否通过使用速记、语音速记或两者兼有来满足认证速记员考试要求而赋予任何特权或执业权限上的区别。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b)(4)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董事会应通过向证书持有人提供信函或通知,而不是在证书上注明,来注明证书持有人为满足认证速记员考试要求所使用的方法,直至2023年7月1日,或直至董事会更新其系统和程序以实施第 (1) 款,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c) 为续期未过期的证书,证书持有人应在证书原定失效日或之前,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c)(1) 使用董事会规定的表格申请续期。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c)(2) 支付本章规定的续期费用。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c)(3) 告知董事会其是否曾被判犯有任何重罪或任何轻罪(如果该轻罪与法庭速记员的职能和职责有实质性关联),以及在持证人上次续期后,本州或任何其他州的任何监管或执照委员会是否曾对该持证人采取任何纪律处分。

Section § 8024.1

Explanation
如果你正在申请专业证书,你必须在收到证书之前支付初始证书费。但是,如果你符合资格,委员会可能会授予一个有效期为45天的临时许可证,并且你必须在正式证书颁发之前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Section § 802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已过期的法庭记者证书如何续期。续期时,申请人必须填写表格、支付续期费,并披露任何定罪或纪律处分。如果续期逾期,则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如果有未支付的罚款,证书将无法续期。续期在所有费用支付后生效,证书将持续有效直至下一个到期日,除非再次续期。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2(a) 除非本条另有规定,已过期的证书可以在第8024.5条规定的期限内随时通过完成以下所有事项进行续期: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2(a)(1) 使用委员会规定的表格申请续期。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2(a)(2) 支付本章规定的续期费。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2(a)(3) 通知委员会,被许可人自上次续期以来是否曾被判犯有任何重罪或任何与法庭记者职能和职责密切相关的轻罪,以及是否曾被本州或任何其他州的任何监管或许可委员会采取过任何纪律处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2(b) 如果证书在其到期后30天内未续期,证书持有人作为续期的先决条件,还应支付第163.5条规定的滞纳金。根据本条进行的续期应在续期费支付之日,或(如有)滞纳金支付之日(以后者为准)生效。如果如此续期,证书应在续期生效日期之后,直至第8024条规定的下一个到期日之前持续有效,届时如果未再次续期,证书将到期。
如果证书持有人未能支付第8025条(g)款中指明的罚款,则证书不得续期。

Section § 8024.3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专业证书被暂停,您仍然需要按时续期,但续期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在暂停解除前从事该专业工作。此外,如果您未支付某些罚款,则无法续期该证书。

Section § 8024.4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专业证书被吊销了,它不能续期,但仍然会过期。如果你想在它过期后重新获得,你必须支付费用,其中包括续期本应花费的金额以及从证书被吊销时产生的任何滞纳金。但是,如果你没有支付某些罚款,你就不能续期证书。

被吊销的证书仍会按照本条规定过期,但不得续期。如果证书在其过期后恢复,证书持有人作为其恢复的先决条件,应当支付一笔恢复费,其金额等于在其恢复日期之前的最后一个常规续期日期生效的续期费,加上在其吊销时产生的滞纳金(如有)。
如果证书持有人未能支付第8025条(g)款中规定的罚款,则该证书不得续期。

Section § 8024.5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证书过期且未在三年内续期,您就不能简单地再次续期。相反,您必须交回过期证书并申请一张全新的证书。这意味着您需要支付所有必需的费用,并通过必要的考试,就像您第一次申请时一样。

证书在到期后三年内未续期的,此后不得续期、恢复、复效或重新签发。证书持有人应将过期证书交还给委员会。为获得新证书,持有人应支付所有费用,并符合本章规定的所有获得原始证书的资格和要求,包括取得参加执业考试的资格、参加考试并合格。

Section § 8024.6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专业证书,您必须在30天内书面通知萨克拉门托的委员会任何姓名或地址变更,姓名变更还需附上相关法律文件。如果您未能这样做,您将面临罚款,续期证书前需要支付该罚款,并且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6(a) 证书持有人应在每次姓名变更后30天内,向委员会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办事处提交书面通知,提供旧姓名和新姓名。影响姓名变更的法律文件副本,例如法院命令或结婚证,应随通知一并提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6(b) 每位证书持有人应在每次地址变更后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办事处,提供旧地址和新地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6(c) 未能按照本节规定在30天内通知委员会的每位证书持有人,应支付本章规定的罚款。任何适用此罚款且未能支付该罚款的证书持有人,其证书将不予续期,且委员会可以采取纪律处分。

Section § 802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为目前未从事速记员工作的速记员设立了一种“非执业”状态。持有非执业许可的人不能从事任何需要该许可的工作,但他们仍需在与执业许可相同的时段内续期。他们无需完成执业许可通常所需的继续教育更新。然而,如果他们想恢复到执业状态,则需要支付续期费用并完成任何规定的继续教育,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

委员会应为未积极从事速记报告执业的人员设立执业许可的非执业类别。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7(a) 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非执业许可持有人,不得从事任何需要执业许可的活动。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7(b) 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非执业许可,应在执业许可续期的相同时间段内续期。非执业许可持有人免除执业许可续期所需的任何继续教育要求。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7(c) 执业状态许可的续期费用,也适用于非执业状态许可的续期,除非委员会规定了较低的续期费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7(d) 为使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非执业许可持有人将其许可恢复为执业状态,该非执业许可持有人应遵守以下两项规定: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7(d)(1) 支付续期费用。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7(d)(2) 如果委员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以续期执业许可,则应完成相当于执业许可续期所需的继续教育,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

Section § 802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记录哪些认证速记员通过不同方法(如速记或语音速记)获得资格,并平等对待他们。公共雇主不得在薪酬、福利或工作职责方面偏袒某种方法。此外,任何法律中提及速记笔记的地方也必须包括音频口述文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8(a) 委员会应保存记录,显示哪些证书持有人通过速记或机器速记方式获得资格,以及哪些证书持有人通过语音速记方式获得资格。委员会应平等对待所有证书持有人,无论其获得资格的方式如何。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8(b) 公共雇主不得基于获得资格的方式,在薪酬、福利、分类、职位描述、职责或谈判单位方面区分证书持有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8(c) 任何法规、规章或法院规则中提及认证速记员的速记笔记或笔录笔记,应解释为包括音频口述文件。

Section § 802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证书持有人和申请人在申请或续期认证时,提供一个用于专业用途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个人电子邮件地址不是必需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有任何变更,必须在30天内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告知申请人,这些电子邮件地址属于公共记录。委员会可以将重要通信转发到这些地址,并鼓励大家保持联系信息最新。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a) 就本节而言,“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指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在向委员会提交申请或续期时,正在接收与其许可活动相关的电子邮件的地址。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不应被视为有效电子邮件地址,且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无需提供。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b) 拥有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申请人或续期证书持有人,应在申请或续期时向委员会提供该电子邮件地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c) 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应在任何变更发生后30天内通知委员会其在委员会备案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变更。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d)(1) 委员会应告知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在其申请认证或续期认证时,提交给委员会的任何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均为公共记录,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第7920.000节起))的规定,该记录可予以披露。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d)(2) 委员会可酌情将从客户和消费者处收到的、旨在从证书持有人处获取成绩单或其他及时信息的通信转发至证书持有人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4.9(e) 委员会应采取合理措施鼓励申请人和证书持有人保持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包括在认证或续期申请中添加相关声明。

Section § 802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加州的法庭速记员,您的证书可能因多种原因被暂停、吊销或拒绝。这些原因包括被判犯有影响您工作的严重罪行、未将此类定罪告知委员会、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证书,或行为不专业,例如违反保密规定或未按时提交笔录。其他问题包括因疏忽丢失重要笔记、未支付罚款,或在其他州已有纪律处分。您还需要遵守所有与法庭速记员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章项下颁发的证书可因以下一项或多项原因被暂停、吊销、拒绝或施加其他纪律处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a) 任何重罪或任何与法庭速记员的职能和职责有实质性关联的轻罪的定罪。定罪记录或其经认证的副本是该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b) 未能按照第8024条或第8024.2条的规定,将(a)款所述的定罪通知委员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c) 在根据本章获取证书时采用欺诈或虚假陈述。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d) 在速记报告执业中或与速记报告执业直接相关的欺诈、不诚实、腐败、故意违反职责、重大过失或不称职,或不专业行为。
“不专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以下专业标准的行为:保密性;公正性;笔记的归档和保存;笔录的通知、可用性、交付、执行和认证;以及任何与注册速记员职责有实质性关联的法律规定。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e) 屡次无正当理由未能(无论是否故意)转录上诉中案件的笔记并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交这些笔记的笔录,或未能在法律规定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内转录或提交其他程序的笔记。违反本款规定也应被视为第494条意义上危及公共健康、安全或福祉的行为。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f) 因持证人的过失导致速记笔记(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媒体)丢失或毁坏,从而无法制作笔录。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g) 未能遵守或支付任何法院因未能及时提供笔录而施加的罚款。法院命令记录或其经认证的副本是该罚款已施加的决定性证据。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h) 未能支付与提供法庭速记服务或产品相关的民事罚款。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i) 另一州对注册速记员执照的吊销、暂停或其他纪律处分。另一州吊销、暂停或纪律处分的经认证副本是该处分的决定性证据。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j) 违反本章或与注册速记员相关的法规、规则和条例。

Section § 802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认证速记员的委员会,在个人因身体或精神问题或药物滥用而无法履行职责时,拒绝、暂停或撤销其证书。如果委员会怀疑存在这些问题,可以要求该个人进行医学检查。如果该个人不遵守,其认证可能会被自动暂停。该个人可以请求举行听证会以对暂停提出异议,在听证会期间,其获得法律代理和提交证据的权利受到保护。如果确定他们存在障碍,委员会将不予授予或暂停其认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a) 除第8025条规定的纪律处分或拒绝认证的理由外,委员会可以基于以下任何理由暂停或撤销任何证书,或拒绝认证: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a)(1) 申请人或持证人因身体或精神虚弱或丧失能力而无法履行注册速记员的职责。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a)(2) 申请人或持证人因滥用化学物质或酒精而无法履行注册速记员的职责。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b) 为确定本节规定的拒绝、暂停或撤销执照的理由是否存在,委员会可以,基于合理相信存在理由,要求申请人或持证人接受委员会指定的执业医师进行的一次或多次身体或精神检查。未能在委员会书面要求后10天内接受或安排身体或精神检查,将导致任何执照的自动暂停或任何申请的拒绝。基于本节规定的任何理由拒绝申请,应受《政府法典》第11504条和第11504.5条规定的约束。持证人可以通过在委员会向持证人邮寄暂停通知之日起12天内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听证请求,以对本节下的执照自动暂停提出异议。如果请求听证,应在委员会收到书面听证请求后30天内召开。听证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5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进行。听证中唯一需要确定的问题,无论是拒绝还是暂停执照,应是持证人是否在委员会正式命令后未能或拒绝接受身体或精神检查。证明持证人自自动暂停之日起已接受精神或身体检查的证据,应被视为对未能或拒绝遵守委员会命令的任何行为的减轻,并且在行政法法官的合理裁量权下,可以构成撤销任何自动暂停的理由。行政法法官应在听证后10天内作出决定,该决定应构成对任何自动暂停持续状态的最终裁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c) 根据 (b) 款进行的身体或精神检查后,进行检查的医师应确定申请人或持证人是否因身体或精神虚弱或丧失能力而无法履行注册速记员的职责,或者申请人或持证人是否因滥用化学物质或酒精而无法履行注册速记员的职责。如果医学鉴定确定存在障碍,并且该发现已报告给委员会,委员会应拒绝任何申请,并且任何执照应自动暂停。基于这些理由拒绝申请,应受《政府法典》第11504条和第11504.5条规定的约束。持证人可以通过在委员会向持证人邮寄暂停通知之日起12天内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听证请求,以对本节下的执照自动暂停提出异议。如果请求听证,应在委员会收到书面听证请求后30天内召开。听证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5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进行。听证中唯一需要确定的问题,无论是拒绝还是暂停执照,应是申请人或持证人是否因身体或精神虚弱或丧失能力而无法履行注册速记员的职责,或者申请人或持证人是否因滥用化学物质或酒精而无法履行注册速记员的职责。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d) 为根据 (c) 款进行的听证之目的,申请人或持证人应至少享有以下权利: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d)(1) 由律师代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d)(2) 对程序进行记录,持证人支付与记录相关的任何合理费用后可获取记录副本。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d)(3) 传唤、询问和盘问证人。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d)(4) 提交和反驳被认定为相关的证据。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5.1(d)(5) 进行口头辩论。

Section § 8026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注册速记员被判有罪或对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罪行不抗辩,根据本规定,这将被视为定罪。一旦案件无法再上诉,监管委员会可以暂停或吊销其证书,或拒绝颁发证书。即使后续行动允许该速记员根据某些法律规定更改其答辩或撤销指控,这一规定仍然有效。

对与注册速记员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实质相关的指控作出的有罪答辩或有罪判决,或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均视为本条文所指的定罪。
当上诉期限届满,或定罪判决已在上诉中获得确认,或在作出缓刑令暂停执行判决时,委员会可命令暂停或吊销证书,或可拒绝颁发证书,无论根据《刑法典》第1203.4条规定作出的后续命令如何,该命令允许该人撤回其有罪答辩并提出无罪答辩,或撤销有罪判决,或驳回控告、起诉书或大陪审团起诉书。

Section § 802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加州法庭记者学校的规则。它定义了何为合格学校,概述了获得认可的要求,并详细说明了学校应如何维护记录。学校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向委员会报告变更,例如项目终止或学校详细信息的变更。学校必须向学生披露有关毕业要求和州执照考试的某些信息。委员会可以检查学校,并要求学校报告学生进度和考试通过率。学校必须为全日制学生每周提供至少10小时的现场听写课程,并提供与专业法庭记者练习和互动的机会。考试、教师和学生进度跟踪的具体基准和标准是强制性的。实施这些标准的法规要求在2002年9月1日前制定,委员会可以收回与执行这些法规相关的费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a) 在本节中,“学校”指法庭记者培训项目,或提供经委员会和私立高等教育局批准的教学课程的机构,是本州的公立学校,或经西部学校与学院协会认证的机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b) 法庭记者学校应主要旨在培训学生从事速记报告实践,如第8016节和第8017节所定义。其教育项目应为高等教育或大学水平。它应依法组织并获授权根据所有适用的州法律开展其项目,并应符合并提供委员会规定的最低课程的所有组成部分。其记录应妥善保管,并以防盗、防火或其他损失的方式维护。记录应显示每名学生所有课程的每日和课时出勤情况、学徒期和毕业报告、高中成绩单或同等学历,或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自我证明、其他教育的成绩单,以及截至目前的学生进度,包括所有进度和咨询报告。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c) 任何打算提供法庭记者项目的学校,应在其向州教育局、私立高等教育局、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或西部学校与学院协会(以适用者为准)发出通知或寻求批准之日起30天内通知委员会。委员会应在收到通知后60天内审查拟议课程,并向学校提供临时批准或拒绝通知。学校应在开始提供法庭记者课程之日起一年内,根据 (d) 款申请临时认可。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d) 委员会可根据令人满意的证据,即一所新的法庭记者学校已符合 (b) 款和本款的所有规定,授予其临时认可。委员会可在学校获得临时认可之日起连续运营不少于三年后,向该临时认可学校授予正式认可,在此期间,学校应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至少有一人已成功完成委员会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遵守了第8020节的规定,并已获得从事第8016节和第8017节所定义的速记报告实践的证书。委员会可根据充分理由,将三年临时认可期延长不超过一年。未能符合本节的规定和条款,委员会应拒绝认可。一旦获得认可,如果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委员会可撤销认可。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e) 法庭记者学校的认可申请应使用委员会规定的表格提交,并应附上所有要求的证据、声明或文件。每个分支机构、延伸中心或校外设施都需要单独申请。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f) 所有已认可和临时认可的法庭记者学校应在变更发生后30天内,将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负责的法庭记者项目经理、私立学校所有者以及变更的生效日期通知委员会。所有这些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g) 学校应立即书面通知委员会其法庭记者项目或该项目任何组成部分的终止或即将终止。在此通知发送给委员会之日起两年内,学校应完全终止其法庭记者项目。委员会可根据充分理由,向学校批准不超过两次的一年期延长。如果在此通知发送给委员会后仍有学生入学,学校应向学生披露其法庭记者项目或其任何项目组成部分已终止或即将终止的事实。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h) 委员会应维护一份当前已认可和临时认可的法庭记者学校名册,包括但不限于每所学校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负责的法庭记者项目经理的姓名。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027(i) 委员会应维护显示所有首次考生人数和通过率的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由每所已认可或临时认可学校培养的考生,以及通过第8020节定义的其他方法获得资格的首次考生。

Section § 802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权力,在规则被违反时发出官方警告或处以罚款。他们可以在其通常的纪律处分之外,执行此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