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02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经营追回机构,您需要持有有效执照,除非您符合豁免条件。

任何个人不得在本州内从事第 7500.2 条所定义的追回机构活动,除非该个人持有有效的追回机构执照,或根据第 7500.2 条或 7500.3 条获得执照豁免。

Section § 7502.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帮助他人违反规定,或雇用无执照人员收回财产,他们可能被罚款5,000美元,面临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涉及这些违规行为的车辆可能会被扣押。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以及机动车辆管理局的官员可以调查这些案件。州或市检察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这些处罚,所收取的罚款将根据案件处理方在地方和州基金之间分配。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1(a) 任何违反本章任何规定的人,或与他人共谋违反本章任何规定的人,或明知而雇用非豁免的无执照人员代表其收回抵押品的人,均犯有轻罪,并可处以五千美元 ($5,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罚款和监禁。此外,任何根据《车辆法典》需注册的拖车,如果用于违反本章任何规定,均可根据《车辆法典》第 22850 条予以移走和扣押。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1(b) 在现有资源范围内,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以及机动车辆管理局局长可各自指定员工,调查并报告其各自部门的任何持照人违反本章的行为。这些员工可积极配合管理局调查这些活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1(c) 针对 (a) 款规定的处罚的诉讼程序,可由总检察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或市律師,或经地方检察官同意,由任何设有全职市检察官的市或市县的市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发生违规行为的管辖区的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如果诉讼由地方检察官提起,所收取的罚款应支付给判决所在县的司库。如果诉讼由市律師或市检察官提起,所收取的罚款的一半应支付给判决所在市的司库,另一半支付给判决所在县的司库。如果诉讼由总检察长提起,所有收取的罚款应存入私人安保服务基金。

Section § 7502.2

Explanation

如果银行或汽车经销商雇佣没有适当执照的人去收回人们欠款的物品,他们可能会被罚款5,000美元。州的金融保护办公室可以调查这些违规行为。对这种罚款的法律诉讼可以由不同的检察官提起,收取的罚款将根据提起诉讼的机构进行分配。如果总检察长提起诉讼,所有收取的罚款将存入私人安保服务基金。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2(a) 金融机构或车辆法典第241条所定义的现场购车付款经销商,如果明知故犯地聘用未获豁免的无执照人员代表其收回抵押品,则犯有轻罪,并可处以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2(b) 在现有资源范围内,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可指定员工调查并报告其部门任何持牌人违反本条的行为。这些员工被授权积极配合管理局调查这些活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2(c) 针对第(a)款规定的罚款的程序,可由总检察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或市检察长,或经地方检察官同意,由任何设有全职市检察官的市或市县的市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违规行为发生地的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如果诉讼由地方检察官提起,所收取的罚款应支付给判决生效所在县的司库。如果诉讼由市检察长或市检察官提起,所收取的罚款的一半应支付给判决生效所在市的司库,另一半支付给判决生效所在县的司库。如果诉讼由总检察长提起,所有收取的罚款应存入私人安保服务基金。

Section § 7502.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故意更改或伪造本法律要求提供的指纹或照片,他们就犯下了被称为重罪的严重罪行。

Section § 75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持有专业执照的人被发现或怀疑违反本章规定,法院可以暂时禁止他们从事该专业。如果有证据表明允许他们继续执业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这样做。法院在发布此类命令之前需要通知该人,除非情况紧急,否则公众可能会受到伤害。发布限制令后,必须在30天内提交正式指控。该人有权要求听证,如果他们提出要求,听证必须迅速进行。如果问题未解决,并且案件进入司法审查,限制令将失效。

除第125.5条规定的补救措施外,本章项下任何持证人已从事或即将从事构成违反本章任何行为的县的高级法院,经局长提交的申请书,并附有支持该申请书的宣誓书或多份宣誓书以及论点和判例备忘录后,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发布临时限制令或其他适当命令,限制该持证人从事其获许可的业务或专业,或其任何部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4(a) 如果支持申请书的宣誓书显示持证人已从事或即将从事构成违反本章的行为或不作为,且法院确信允许持证人继续从事其获许可的业务和专业将危及公共健康、安全或福祉,法院可以发布命令,临时限制该持证人从事其获许可的专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4(b) 未经通知持证人,不得发布该命令,除非宣誓书所示事实表明,在听证通知送达之前,公众将遭受严重损害。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4(c) 除本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本条项下的程序应受《民事诉讼法典》第二编第七章第3章(自第525条起)管辖,但不要求提供担保。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02.4(d) 根据本条发布限制令时,或在高级法院允许的时间内,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晚于限制令发布后30天,局长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1503条提交指控书。指控书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1505条送达持证人。持证人应享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5章(自第11500条起)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特权。但是,如果持证人要求就指控举行听证会,局长应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为持证人提供听证会,并在听证会结束之日起15天内作出决定,否则法院可以撤销此前发布的限制令。根据本条发布的任何限制令,在局长的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094.5条接受司法审查时,应依法解除。

Section § 75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方政府要求在收回财产机构工作的人员提供他们的姓名和州身份证副本,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填写额外表格。

Section § 750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法院阻止任何未经适当许可经营追回业务的人。如果被发现,个人可能面临最高1万美元的罚款。案件可由总检察长、地方检察官或市检察官提起,罚款将根据提起诉讼的机构进行分配。诉讼程序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但无需证明存在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或造成了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