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行政管理
Section § 7302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一些关键术语。它将“部门”定义为消费者事务部,将“局长”定义为消费者事务部局长,将“委员会”或“管理局”定义为州理发和美容委员会,并将“执行官”定义为州理发和美容委员会的执行官。
Section § 7303
加州理发和美容州委员会隶属于加州消费者事务部。它由13名成员组成:7名是公众成员,6名代表美容、理发等专业人士。大部分成员由州长任命,其余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选出。成员任期四年,最多连任两届。委员会可以聘请一名执行官和工作人员来管理其职责。此项设置是临时性的,将于2027年1月1日终止,届时立法机关将对其进行审查。
Section § 7312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某个委员会的职责。它必须制定有助于执行本章规定的规则,为执照申请人组织考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执照。委员会还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并在相关机构和学校中设定健康和安全标准,以保护公众。此外,它还需要确保提供给申请人的材料有多种语言版本,包括英文、韩文、西班牙文和越南文。请注意,这些修订于2017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7313
这项法律规定了对从事理发、美容和电脱毛服务的场所及学校的检查权利和职责。检查员可以在营业时间进入这些地方,以确保符合健康和安全规定。检查可以是随机的或有针对性的,如果可能的话,也包括周末。违规行为会被记录下来,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出于公务目的访问这些地方,但这些访问不能作为纪律处分的依据。最后,还有一项规程,旨在帮助检查员在与场所工作人员沟通时克服语言障碍,该规程每两年审查一次。
Section § 7314
本节规定,委员会必须详细记录其官方会议以及关于执照颁发和管理的决定。对于每位持照人,委员会必须保存一份包含个人和专业详细信息(如姓名和执照号码)的记录。他们还应通过可选问题收集执照申请人的语言偏好信息。本节的修订于2017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7314.3
这项法律规定必须设立一个健康与安全咨询委员会,以协助委员会处理影响持证专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问题。该委员会的重点包括教育持证人了解基本劳动法,例如理解他们作为雇员或独立承包商的权利,并确保他们了解其客户可能面临的身体和性虐待问题。法律列出了工资权利、反歧视法以及在哪里可以了解更多劳动法等主题。虐待主题涵盖家庭暴力和人口贩运等严重问题。该委员会的成员将获得服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