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纪律处分程序
Section § 7561
Section § 7561.1
本法律规定,如果持照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有某些不当行为,局长有权拒绝、暂停或吊销其营业执照。这些行为包括在执照申请中撒谎、违反本章规定、实施袭击或绑架等犯罪行为、冒充执法人员、忽视客户协议、违反法律或法院命令、在法律程序中行为不当(如充当律师“跑腿”)、非法买卖催泪瓦斯,或实施法律中提及的其他构成拒绝颁发执照理由的行为。
Section § 7561.2
如果您在加州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经营业务,但没有在州务卿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处妥善注册并保持良好信誉,您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自动暂停。如果您收到管理局关于此问题的通知,您有30天时间解决问题并提供证明,否则您的执照将被暂停。执照暂停后,您可以随时通过证明您已恢复良好信誉并支付恢复费用来恢复执照。
Section § 7561.3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暂停或吊销商业执照,如果执照持有人或其关键人员虚假声称自己是政府的一部分,或者在广告或合同中使用与执照上不同的公司名称。
Section § 7561.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执照持有人或公司内的任何关键人员被发现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其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这些行为包括:明知故犯地发表虚假言论、使用非法手段追讨债务、伪造证据,或者利用客户或前客户的保密信息来从事对其不利的工作。
Section § 7562
Section § 7563
Section § 7564
Section § 7564.1
本法律允许局长基于特定理由拒绝、撤销或暂停私人调查员执照。如果申请被拒绝,局长必须解释理由并考虑任何康复证据。如果拒绝与犯罪历史有关,申请人可以要求获取其犯罪记录的副本,该记录将予以保密。如果申请人提出请求,执照拒绝的听证会必须在90天内举行。局长还必须应司法部或联邦调查局的要求,分享犯罪历史信息。
Section § 7565
如果有人故意伪造依法应提交的指纹或照片,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称为重罪。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其他规定,则属于较轻的犯罪,称为轻罪,他们可能被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