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5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服务合同相关的重要术语,服务合同是维护、更换或修理消费品的协议。它明确了服务合同的范围,并界定了服务合同销售商、管理人和承包商等关键角色。本节还概述了保险要求等义务,以及哪些实体可被认定为服务合同销售商。同时,它指出了具体的排除项,例如银行和电气设备制造商。此外,本节还区分了消费品和光学产品。这些定义旨在确保对服务合同中的角色和责任有清晰的理解。

本节所用定义应适用于本章的解释和术语: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a) “服务合同”是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约定在固定期限或特定期间内,提供与消费品的维护、更换或修理相关的服务,并可包括在有限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电涌、食物变质或意外操作损坏)附带支付赔偿金的条款。“服务合同”不包括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维护与提供有线电视、电话或其他宽带通信服务相关的结构布线的合同。“服务合同”也不包括消费者同意向视力保健服务提供商支付费用以在特定期间内获得光学产品或隐形眼镜折扣的合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b) “服务合同管理人”或“管理人”是指根据服务合同,履行或安排收取、保管或支付款项以赔偿任何一方的索赔或修理费用的人,并且代表服务合同销售商履行或安排以下任何活动的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b)(1) 向服务合同销售商提供服务合同表格。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b)(2) 参与处理因服务合同引起的索赔。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b)(3) 代表服务合同销售商安排第9855.2节所要求的保险。
服务合同管理人不得成为服务合同的义务人,除非服务合同管理人有义务履行的所有服务合同均已根据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投保。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c)(1) “服务合同销售商”或“销售商”是指向服务合同持有人销售或要约销售服务合同的人,包括作为服务合同所涵盖产品的销售商、制造商或修理商所销售的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c)(2) “服务合同销售商”或“销售商”也指非产品销售商、制造商或修理商的第三方,包括义务人。但是,第三方不得成为服务合同的义务人,除非该义务人就第三方根据服务合同条款负有义务的所有服务合同获得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c)(3) “服务合同销售商”或“销售商”不包括以下各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c)(3)(A) 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根据州或联邦法律许可的金融机构,销售或要约销售服务合同,除非该实体根据服务合同条款负有财务和法律义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c)(3)(B) 电气设备制造商或电气承包商,其建造、安装或维修电气设备,包括作为建筑物电气系统一部分用于传输电能的任何电气系统单元,包括线槽、导体、逆变器、导管、电线、开关或其他类似设备。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d) “服务合同持有人”是指从服务合同销售商处购买或获得服务合同的人。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e) “服务承包商”是指服务合同管理人或服务合同销售商。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f) “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是指由获准在本州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为服务合同销售商根据其在本州向服务合同持有人销售的服务合同条款所产生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提供保障。该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应涵盖所有已售服务合同,或专门涵盖销售给加利福尼亚州居民的合同。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g) “义务人”是指根据服务合同条款负有财务和法律义务的实体。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h) “光学产品”是指处方和非处方眼镜。“光学产品”不包括任何类型的隐形眼镜。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i) 术语“制造商”、“零售销售商”、“零售商”和“销售”应具有《民法典》第1791节中赋予它们的相同含义。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j) “消费品”是指主要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居目的而使用、购买或租赁的任何新旧产品或其部件,包括辅助设备。

Section § 9855.05

Explanation

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本章中“服务合同”的定义也涵盖了《保险法》另一部分中详细说明的某种类型的服务合同。

自2000年1月1日起,就本章而言,“服务合同”亦包括《保险法》第12741条(e)款所述的服务合同。

Section § 9855.1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担任服务承包商,您必须首先向相关管理局注册并保持注册有效。一旦注册,您基本上不受加州《保险法》的约束,除非本章另有明确规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1(a) 任何人在本州担任服务承包商,除非该人首先依照本章规定向管理局注册并保持有效注册,否则均属非法。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1(b) 除本章明确规定外,依照本章规定注册的服务承包商应免于遵守《保险法》的所有规定。

Section § 9855.15

Explanation
如果您已注册为服务合同管理人,并且您也负责履行服务合同(即“义务人”),那么您可以做卖方能做的所有事情。您无需单独注册为卖方。

Section § 9855.2

Explanation

如果你销售服务合同,除非合同背后的公司符合特定的财务安全措施,否则你不能销售。他们必须通过特定的财务报告显示足够的资金支持,或者有保险来支付索赔,或者与拥有此类保险的管理人合作,或者在特殊账户中保留一定金额的资金。此外,服务合同管理人不能管理这些合同,除非有保险单来涵盖它们。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 服务合同销售商不得签发、销售或要约销售服务合同,除非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人已遵守以下要求之一: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1) 向主管提交以下文件之一: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1)(A)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最新10-K表格年度报告,反映的净资产大于有效服务合同的递延收入总和。如果服务承包商是向其本国政府或美国政府提交可比审计财务报表的外国公司,主管可将该报表视为10-K表格的可接受替代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1)(B) 最新审计财务报表,反映的净资产不低于一亿美元 ($100,000,000)。该财务报表应由在服务合同销售商主要营业地所在州或销售商国内注册地所在州获得执业许可的注册会计师认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2) 获得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3) 销售由已获得涵盖销售商服务合同的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的服务合同管理人管理的服务合同。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a)(4) 维持并每年向主管核实一个托管资金账户,其金额至少等于有效服务合同递延收入的25%。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2(b) 服务合同管理人不得管理在本州销售的服务合同,除非已获得涵盖这些服务合同的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

Section § 9855.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使用服务合同表格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前,将其提交给主管的要求。这些表格必须在使用前30天提交,并且除非重新提交,否则不得更改,除非另有说明。这些合同的销售商和管理人还必须提供某些财务担保,例如保险或有文件证明的净资产。他们必须提交财务报表、补偿保险、由受保管理人管理的合同证明,或持有部分收入的托管账户。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a)(1) 服务承包商将要签发的服务合同表格,连同根据合同表格援引并入服务合同的所有文件,应由服务承包商不迟于其使用前30天提交给主管。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a)(2) “援引并入的文件”一词应指所有明确构成合同一部分但又不属于合同正文的文件。这些文件可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声明页和销售收据。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a)(3) 每个服务合同表格应通过唯一的表格编号和最后修订日期进行识别。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a)(4) 一旦服务合同表格根据第 (1) 款提交给主管,未经向主管重新提交合同表格,不得对合同表格文本进行进一步修改,除非该文本在合同首次提交给主管时被注明为可变文本。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b) 每个服务合同管理人应随其注册申请,以及此后随其注册续期申请,提交一份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c) 每个服务合同销售商应随其注册申请,以及此后随其注册续期申请,提交以下之一: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c)(1) 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最新10-K表格年度报告,反映的净资产大于生效服务合同递延收入总和。如果服务承包商是向其本国政府或美国政府提交可比的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外国公司,主管可将该报表视为10-K表格的可接受替代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c)(2) 一份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c)(3) 证明其服务合同由已获得涵盖销售商服务合同的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的服务合同管理人管理。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3(c)(4) 托管账户中存有资金的证明,金额至少等于生效服务合同递延收入的25%。

Section § 9855.4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的要求。首先,保险单必须涵盖合同销售方在其有效期内的义务。它可以涵盖所有合同,也可以专门涵盖售予加州居民的合同。其次,如果保险人终止或不续保该保单,必须书面通知管理局。最后,如果保险单被终止,服务承包商的注册将自动暂停,除非他们更换保单或符合其他法律要求。承包商可以请求将此暂停延迟60天,并且如果被暂停,他们有权获得行政听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4(a) 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应涵盖服务合同销售方在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生效期间所售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应涵盖所有已售服务合同,或专门涵盖售予加利福尼亚州居民的合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4(b) 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应包含一项条款,根据该条款,保险人应书面通知管理局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的终止或不续保。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4(c) 在服务承包商的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终止或取消的生效日期,其服务合同受该保险单涵盖的服务承包商的注册应自动暂停,除非受影响的服务承包商在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终止或取消日期之前已向主管提交一份新的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或以其他方式符合第9855.2节的任一要求。收到服务承包商的书面请求后,主管可延迟暂停服务承包商的注册,但不得超过60天。自动暂停后,经向主管提出书面请求,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编第5章(自第11500节起)提供行政听证。

Section § 985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服务承包商必须遵守《民法典》中第1794.4条和第1794.41条这两个条款所列出的具体规定。

服务承包商应当遵守《民法典》第1794.4条和第1794.41条的规定。

Section § 9855.6

Explanation

如果你取消了服务合同,并且在通知服务提供商后30天内没有收到退款,那么他们将需要为这笔退款支付利息。这个利息是每年10%,并且会为你超出30天等待期的每30天额外计算。

如果服务合同持有人根据《民法典》第1794.41条取消服务合同,且在服务承包商收到书面取消通知后30天内,应退款项未支付给服务合同持有人或未记入其账户,则所需退款或贷记的金额应按每年10%的利率向服务合同持有人支付利息,每额外30天或不足30天的时间均按此计算。

Section § 985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服务承包商或其员工犯有欺诈行为,被判犯有相关罪行,或协助他人违反本法律规定,主管可以拒绝、暂停、撤销或对该服务承包商的注册进行缓刑。与服务承包商职责相关的刑事定罪尤其严重,可作为对其采取行动的明确证据。

董事可以拒绝、暂停、撤销或对服务承包商的注册进行缓刑,原因在于服务承包商或其任何雇员、合伙人、高级职员或代理人实施的任何行为、不作为或犯罪,具体基于以下任何原因: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7(a) 任何构成欺诈或不诚实交易的行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7(b) 被判犯有与本章项下注册人的资格、职能和职责有实质性关系的罪行,在此情况下,定罪记录应为确凿证据。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7(c) 协助或教唆违反,或共谋违反本条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条通过的法规。

Section § 9855.8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局长因各种违规行为(例如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向服务承包商发出传票。每份传票必须详细说明违规行为,并可能包括停止该活动和支付罚款的命令。承包商有权请求听证会或传票复审以对决定提出异议。罚款会随着重复违规而增加,未支付的罚款可能阻止注册续期。对于严重的重复违规行为,承包商可能面临注册暂停或撤销。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a) 局长可因以下任何原因向服务承包商发出传票: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a)(1) 违反第9855.3条(a)款或第9855.5条,或根据其通过的任何法规。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a)(2) 经局长认定服务承包商实施了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 (A) 制作或授权不真实或误导性的声明或广告;或 (B) 作出可能影响、说服或诱导客户购买本章规定的服务合同的虚假承诺。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a)(3) 就本条而言,违规行为包括经局长认定为不真实或误导性的单次发布或单一行为过程。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 传票可包含停止违规行为的命令和支付局长评估的行政罚款的命令。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1) 每份传票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详细说明违规行为的性质,包括具体援引经认定已被违反的法律条款。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2) 在适当情况下,传票应包含停止违规行为的命令,并规定停止违规行为的合理时间。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3) 根据传票发出的传票或罚款评估应告知服务承包商,如果他或她希望举行听证会以对违规认定提出异议,则应在传票或评估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通知向管理局提出听证请求。如果未根据本条请求听证会,支付任何罚款不构成对所指控违规行为的承认。听证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举行。
(4)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4)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4)(A) 除了按照本条规定请求听证会外,服务承包商还可以就传票中指控的行为,向局长或其指定人员请求举行传票复审会议。传票复审会议应在传票或评估发出之日起20天内以书面通知向管理局提出请求。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4)(A)(B) 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60天内举行传票复审会议。传票复审会议结束后,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应书面说明其行动的理由,并将调查结果和决定副本发送给服务承包商。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b)(5) 服务承包商未能在评估之日起30天内支付罚款(除非正在对传票提出上诉),可能导致局长采取纪律处分。如果传票未被异议且罚款未支付,则评估的罚款全额应加到注册续期费中。未支付续期费和罚款,注册不得续期。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c) 如果传票包含行政罚款,则应按照以下程序发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c)(1) 对于首次传票,局长可评估不低于一百美元 ($100) 但不高于五百美元 ($500) 的行政罚款。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c)(2) 对于在任何一年内发出的第二次传票,局长可评估不低于五百美元 ($500) 但不高于一千美元 ($1,000) 的行政罚款。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c)(3) 对于在任何两年内发出的第三次传票,局长可评估不低于一千美元 ($1,000) 但不高于两千美元 ($2,000) 的行政罚款。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55.8(c)(4) 对于在任何两年内第四次违反第9855.3条(a)款或第9855.5条,或根据其通过的任何法规的行为,局长可评估不低于一千美元 ($1,000) 但不高于两千美元 ($2,000) 的行政罚款,或暂停、撤销或对服务承包商的注册进行缓刑。

Section § 9855.85

Explanation

如果公司或个人销售服务合同,但没有适当的保险单来承保这些合同,他们就属于未经许可从事保险业务,违反了法律。他们必须要么持有特定的保险单,要么获得正式授权才能开展保险业务。

除非根据《保险法》第700条颁发的适当类别的授权证书合法经营保险业务,否则,作为服务合同义务人的服务合同管理人或第三方销售商,如果未持有涵盖其作为义务人承担责任的所有服务合同的服务合同补偿保险单,则应被视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并应受《保险法》第700条 (b) 款和第12921.8条的约束。

Section § 9855.9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于2028年1月1日失效,并在此日期之后被废止。
本条仅持续有效至2028年1月1日,并自该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