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用下列术语具有本节所表达的含义: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a) “个人”包括商号、合伙企业、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b) “部门”指消费者事务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c) “主任”指消费者事务部主任。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d) “局”指家用商品和服务局。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e) “局长”指家用商品和服务局局长。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f) “服务商”指为获取报酬而从事以下业务,或向公众宣称提供以下业务服务的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f)(1) 维修、保养或维护通常用于或出售供个人、家庭、住户或家庭办公室使用的电子设备。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f)(2) 安装、维修、保养或维护用于私人机动车辆的设备或防盗报警系统。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f)(3) 安装、维修、保养或维护位于住宅上或邻近住宅的电视或无线电接收天线、旋转器和附件,或直接卫星信号接收设备,且不涉及受 Chapter 9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7000) 规定管辖和监管的功能。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f)(4) 维修、保养或维护主要家用电器。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g) 为本章目的,“设备”指电子设备、电器、天线、旋转器和附件。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h) “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电视机、收音机、音频或视频录制或播放设备、摄像机、视频游戏机、视频显示器、计算机系统、蜂窝设备(如电话或平板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或任何其他其功能全部或部分依赖于产品中嵌入或附带的任何数字电子元件,且价值超过十美元 ($10),通常用于或出售供个人、家庭、住户或家庭办公室使用的设备。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i) “电器”或“主要家用电器”指主要用于住宅用途的任何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冰箱、冰柜、炉灶、微波炉、洗衣机、烘干机、洗碗机、垃圾压缩机、制冰机、除湿机、家用便携式炉具或房间空调,通常用于或出售供个人、家庭、住户或家庭办公室使用,或用于私人机动车辆。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j) “天线”包括但不限于专门设计用于捕获由直接卫星或商业无线电或电视广播设施传输的电磁能量的谐振装置。天线及其相关附件不被视为设备的一部分,且根据本节规定,应被视为位于住宅外部或阁楼中。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k) “旋转器”,当与天线安装或维修结合使用时,包括但不限于从远程位置操作以在水平面上旋转天线的机电设备。旋转器及其相关附件不被视为设备的一部分,且根据本节规定,除定向控制单元外,应被视为位于住宅外部或阁楼中。
(l)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l) “附件”,当与天线或旋转器安装或维修结合使用时,包括但不限于桅杆、塔架、夹具、拉线、吊环螺栓、隔离支架、屋顶支座、通风管支架、烟囱安装套件、信号放大器/增强器、多套耦合器、传输线、控制电缆、定向控制单元,以及可能不时用于进行安装或维修的其他设备。
(m)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m) “计算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数据操作功能的中央处理单元,以及任何相关外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键盘、显示终端、打印机或磁盘驱动器。
(n)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n) “视频游戏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用计算机、微处理器或类似电子电路的电子娱乐设备。
(o)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o) “直接卫星信号接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与接收由位于太空的通信卫星广播或转播的音频、视频或数据信号相关的接收器、下变频器、放大器和音频或视频处理器。
(p)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p) “电子维修行业”指 (f) 款第 (1)、(2) 或 (3) 项中定义的活动。
(q)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01(q) “电器维修行业”指 (f) 款第 (4) 项中定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