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8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车辆安全系统和部件得到正确安装、维护和保养。局长负责制定检查标准,并向检测站和技术人员颁发许可证,以便他们检查和维修这些系统。到2024年1月1日,必须制定出详细的法规,规定检查标准、许可证申请费和合规认证流程。现有的车辆安全检查许可证和证书将根据这些新规定逐步更换。现有许可证和证书在新法规实施后六个月内仍然有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a) 局长应制定针对车辆特定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检查标准和规范,以促进车辆安全系统和部件的安全、统一安装、维护和保养。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b) 局长应向检测站和技术人员颁发车辆安全系统检查许可证,以对车辆安全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局长可以电子方式颁发这些许可证。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c) 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局长应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节(第11340条起))的规章制定条款,制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c)(1) 针对车辆特定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检查标准和规范,以促进车辆安全系统和部件的安全、统一安装、维护和保养。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c)(2) 申请人的申请费和申请流程,包括根据第5条(第9887.1条起)和第6条(第9888.1条起)获得许可的持证人的任何专门申请流程。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c)(3) 车辆的合规证书费用和认证流程,包括根据第8条(第9889.15条起)获得认证的车辆的任何专门认证流程。局长应规定合规证书的格式,该格式应至少包含签发日期、车辆品牌和注册号以及检测站的官方许可证号。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d) 车辆安全系统检查许可证将取代根据第5条(第9887.1条起)和第6条(第9888.1条起)颁发的许可证。根据这些条款颁发的许可证在根据(c)款制定的法规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仍然有效。根据第5条(第9887.1条起)或第6条(第9888.1条起)获得许可证的持证人此后应受本条的监管,并应根据本条申请并获得车辆安全系统检查许可证。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5(e) 车辆安全系统检查证书将取代根据第8条(第9889.15条起)颁发的证书。根据该条颁发的证书在局长根据(c)款制定法规之日起六个月内仍然有效。

Section § 988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关于加州车辆安全系统检查的。当获得许可的检查员检查车辆安全系统并确认其符合要求标准时,他们必须向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提供一份合规证书。检查员可能需要将这些合规记录电子发送给州政府部门,并且每次传输可能会被收取费用。该法律还允许主管部门将这些证书发送给机动车辆管理局。此外,主管部门将研究改进数据库系统,以处理这些证书的费用收取、签发和追踪,并可以聘请服务来管理电子证书系统。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a) 如果持证人在对车辆安全系统进行检查并进行任何必要的维修后,确定该安全系统符合主管部门采纳的检查标准和规范,则应向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签发主管部门规定的合规证书。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b)(1) 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持证人将每份已签发的合规证书的记录电子传输给部门。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b)(2) 部门可以对根据本款进行的每次传输向持证人收取由部门制定的交易费,该费用仅足以弥补管理这些传输的实际监管成本。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c) 主管部门可以将持证人签发的合规证书电子传输给机动车辆管理局。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d)(1) 主管部门应评估增强现有数据库系统的可行性,以支持收取与合规证书相关的费用,以及合规证书的签发和追踪。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9888.6(d)(2) 主管部门可以签订必要的服务合同,以维护和运营该计划的电子证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