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本章适用
Section § 5535
本节解释说,当法律提及“人”时,它不仅仅指个人。它还包括经《公司法典》认可的商号、合伙企业、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等商业实体。
Section § 5535.2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建筑师与非建筑师共同组建公司,但前提是建筑服务必须由持证建筑师管理和控制。如果组建的是普通公司,公司名称可以包含虚构名称、持证建筑师的姓名,或“建筑师”或“建筑”等术语。但是,公司名称不能使用“专业公司”一词,尽管其他名称在法律未另行限制的情况下是允许的。
Section § 5535.25
本法律定义了涉及建筑师的“商业实体”或“合作”的范畴。它涵盖了各种商业关系,例如雇主或雇员关系、团队合作(如合资或合伙)或咨询协议。在这些安排中,建筑师必须直接且负责地管理和指导建筑服务。“直接且负责的指导”一词在法规的其他地方有具体定义。
Section § 5536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任何没有建筑师执照的人冒充建筑师,或使用任何暗示其是建筑师的词语、标志或工具,都是非法的。同样,使用任何暗示某人已获得州政府许可来创建建筑图纸或设计的印章或钢印也是非法的。违反此法律可能导致 100 美元至 5,000 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5536.1
这项法律详细规定了加州建筑师在准备图纸、规范和相关文件时的要求。建筑师必须签署并加盖印章,以表明他们对这些文件负责。印章必须包含某些信息,例如建筑师的姓名、执照号码以及显示执照续期日期的位置。如果有人在没有适当执照的情况下准备这些文件,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处罚。这些规定不适用于在注册建筑师直接指导下工作的雇员。负责的委员会可以制定更多规则来执行这项法律。
Section § 5536.2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个县或市,需要许可证才能建造、改建、改进或维修建筑物,您还必须提供一份签署的声明,表明设计这些计划的人员已获得许可。计划上的签名和盖章意味着已遵守此规定。颁发许可证的机构有责任核实该人员确实已获得许可。如果计划免于需要许可,则此规定不适用,但在这些情况下,设计人员仍必须签署计划。
Section § 5536.22
如果你是加州的建筑师,在为客户开始工作之前,必须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这份合同应包含关键细节,例如项目描述、你将提供的服务、付款条款以及如何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它还需要说明作品的所有权,并包含一份关于你的执照委员会的通知。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不涉及报酬、为同一客户重复提供类似工作,或者与某些专业人士和公共机构合作时。如果客户在充分了解情况后书面同意,你也可以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开始工作。
Section § 5536.25
如果建筑师签署并盖章了图纸或相关文件,除非他们书面批准了更改,否则他们不对因这些文件的更改或新用途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他们也没有义务监督施工,除非这是单独协议的一部分。“施工观察服务”是指检查已完成的工程以确保其符合图纸,但不包括管理施工或现场安全。
Section § 5536.26
当持牌建筑师使用“证明”或“认证”这些词时,他们是在就该事项分享他们的专业意见,但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这不会改变建筑师在工作中通常应保持的护理水平。
Section § 5536.2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建筑师在地震、洪水等紧急情况下,应官方要求提供免费的结构检查服务,他们将受到保护,不会因过失而被起诉。这种保护仅适用于在紧急情况宣布后30天内进行的检查。然而,如果建筑师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他们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Section § 5536.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因自然灾害受损,且可能由保险承保,编制该房屋计划的建筑师必须在房主或保险公司提出要求时,提供一份计划副本,但仅限于出于保险目的核实损害情况。然而,未经建筑师书面许可,这些计划不能用于重建房屋。如果有人未经许可使用计划进行重建,建筑师不承担责任。建筑师可以收取制作计划副本的费用。这适用于任何单户住宅,无论业主是否居住。
Section § 5536.4
Section § 5536.5
如果有人在修复因州或国家灾害紧急情况受损的建筑物时,违反了与建筑服务相关的特定规定,他们将面临严厉的处罚。这包括最高1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可能长达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无论灾害是由州长还是总统宣布的,这些处罚都适用。
Section § 5537
本法典的这一节解释了在某些情况下,个人无需专业执照即可创建建筑计划。通常,个人可以为某些结构准备计划,例如小型木结构房屋、小型多单元建筑、车库和一些农用建筑,只要这些结构不超过两层加地下室。但是,如果这些建筑的任何部分未使用标准木结构方法建造,则必须由持证建筑师或工程师处理该部分。这确保了所有安全规定都按照地方和州的指导方针得到遵守。
Section § 5537.1
Section § 5537.2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加州的持证承包商不能提供超出规定范围的设计服务,除非这些服务由建筑师或持证工程师监督。然而,承包商可以制作施工图和现场图,并设计与其承包工作相关的系统。重要的是,承包商不能自称“建筑师”,除非他们持有相应的执照。
Section § 5537.4
这项法律指出,如果您是加州注册的专业工程师,只要您专注于工程工作,就不必遵守本章中关于建筑服务的规定。但是,除非您实际持有建筑师执照,否则您不能自称“建筑师”。
Section § 5537.5
如果你是一名土木工程师,并且正在从事该专业工作,本法律规定你无需遵守本章的规定。但是,除非你持有相应的执照,否则不能自称“建筑师”。
Section § 5537.6
如果您是加州注册的景观设计师,您无需遵守本章中与建筑相关的规定。但您不能在没有“景观”二字的情况下,仅仅称自己为“建筑师”,除非您也持有建筑师执照。
Section § 5538
本法律条款允许人们在不需要特定执照的情况下,为某些类型的建筑工程提供劳务和材料。这些工程包括与店面、内部调整、家具或设备相关的任务,且不影响建筑物的结构或安全。这包括非结构性或非抗震性元素的安装或改建,只要它们不影响整体安全或结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