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不得在本州从事第7590.2条所定义的警报公司经营者活动,除非该人持有有效的警报公司经营者执照或豁免于本章规定。
报警公司本章适用
Section § 7592.2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规定,或与他人合谋违反规定,或在收到管理局警告后,聘用明知没有执照的报警公司操作员,他们就犯了轻罪。他们可能面临1000美元的罚款,最多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兼施。
任何违反本章任何规定的人,或与他人共谋违反本章任何规定的人,或在收到管理局关于该报警公司操作员无执照状态的书面通知后,明知而聘用无执照的报警公司操作员的人,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此等罚款和监禁。
无执照报警操作员 共谋违反 轻罪
Section § 7592.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假装拥有从事需要执照的业务的许可,使用虚假证件,或谎称在该业务中为持证专业人士工作,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惩罚可能是一千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兼施。
轻罪 虚假证件 执照违规
Section § 7592.8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当地政府要求报警公司及其代理人办理许可证和注册,但除了营业许可证费用外,他们不能收取额外费用。地方当局还可以制定处理虚假警报的法规,但不能因为报警公司未造成的虚假警报而对其进行处罚。此外,拥有报警系统的人可能需要城市许可证才能使用它们。最后,本法规不要求州政府调查报警公司与地方政府之间关于罚款的纠纷。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 本章的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市、县或市县的当地政府,通过法令并在行使其市、县或市县的警察权力范围内,从事以下行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1) 要求报警公司经营者持证人符合要求并获得营业许可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2) 要求报警代理人或报警公司经营者,或两者,向市、县或市县登记其姓名并提交其州颁发的身份证件副本。除营业执照许可证费用外,市、县或市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要求为该登记提交任何申请。
(3)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3)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3)(A) 制定管理虚假警报激活和响应的法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3)(A)(B) 报警公司经营者或报警代理人,不应对市、县或市县评估或施加的、因非报警公司经营者错误、报警代理人或报警公司经营者不当安装报警系统、报警代理人或报警公司经营者提供或安装的设备缺陷、或报警公司经营者租赁的设备缺陷所导致的虚假警报的民事罚款和罚金承担责任。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a)(4) 要求拥有、租赁、租用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报警系统的人员获得操作该报警系统的许可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b) 本节不应被解释为影响市、县或市县制定和执行要求报警公司在请求调度前尝试核实报警事件的法令的权力。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592.8(c) 除非本章另有要求,本节不应被解释为要求管理局调查、审理或裁决报警公司与市、县或市县之间,关于根据市、县或市县颁布的法令所施加罚款责任的诉讼原因。
报警公司经营者 营业许可证 虚假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