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58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要求赛马委员会制定关于马匹用药的规定,以确保这项运动的公平和诚信。他们需要为药物违规行为制定明确的政策和处罚。法律还强调,对少量样本进行彻底的药物检测比对大量样本进行不详细的检测更为重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0(a) 委员会应制定法规,以确立关于马匹用药的政策、指导方针和处罚措施,从而维护和提升本州赛马的诚信度。这些政策、指导方针和处罚措施应至少包括本条所规定的条款。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0(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委员会在确定物质非法或过量使用的检测工作中,应认识到对较少数量样本进行完整彻底检测的更大重要性,优先于对较多数量样本进行不彻底的检测。

Section § 19581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一旦马匹正式报名参加比赛,就不能给它服用任何物质,除非有明确的规定允许,并详细说明允许的物质种类和用量。官方兽医可能需要书面批准任何使用。此外,在赛马区域内发现的任何药物或给药工具都可能被官员检查。

Section § 1958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第19581条关于禁用药物的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委员会决定的处罚。委员会可以根据药物类型和过去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进行分类。处罚可能包括暂停执照最长三年、最高十万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以及失去任何奖金。对于重复违规,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处罚会加重。第三次严重违规可能导致执照被永久吊销。在执照暂停或吊销期间,你不能从与该执照相关的任何活动中赚钱。这些处罚是附加的,不会取代其他可能的法律后果。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1) 违反第19581条规定的行为,经委员会认定,应按照委员会通过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2) 委员会可以根据每类禁用药物物质、过去三年内的先前违规行为以及违规者终身内的先前违规行为,对违反第19581条规定的行为进行分类。
(3)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3)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3)(A) 对于违反第19581条规定的行为,委员会可以规定暂停执照不超过三年(但(b)款另有规定的除外),或处以不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并取消奖金资格。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3)(A)(B) 根据本款施加的罚款的实际金额,仅在充分考虑了被许可人的所有事实、情况、行为和意图后方可确定,且不应仅基于《加州法规汇编》第4篇第1843条和第1887条中确立的驯马师-保险人规则。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a)(4) 对于第二次及后续违反第19581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就每类禁用药物物质而言,应重于首次违反第19581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除非行政法法官在提交给委员会的事实认定和法律结论中认定偏离此一般规则是合理的。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b)(1) 被许可人终身内第三次违反第19581条规定的行为,经委员会认定为I类或II类级别,可能导致该人员执照的永久吊销。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b)(2) 行政法法官应在考虑了第(1)款所述违规行为的相关情况后,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包含事实认定和法律结论的裁决。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c) 任何根据本条规定被暂停或吊销执照的人员,在其暂停或吊销期间,无权以任何身份或从执照所允许或准许的任何商业活动中获得任何实质性利益或报酬。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2(d) 本条规定的处罚是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民事、刑事和行政处罚或制裁的补充,且不取代,而是累加于其他处罚或制裁。

Section § 19582.5

Explanation

如果赛马在比赛中药物检测呈阳性,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禁止该马匹参赛。一旦发现药物,该马匹可能会被取消资格,并且任何奖金都必须上缴。但是,如果药物是由骑师以外的其他人施用,并且不符合兽医规定,骑师仍可能保留其奖金份额。施用药物的人可能需要支付骑师的份额。

委员会可采纳规章,禁止在赛马中对违反第19581条规定、药物检测呈阳性的马匹参赛。一旦在官方检测样本中发现违禁药物物质,该马匹可被立即取消与该药物样本相关的比赛资格。根据这些规章,一旦马匹被取消资格,该比赛的任何奖金、奖品、奖励或记录都将被没收。然而,委员会,包括其听证官和赛事管理人员,应有权为了司法公正而命令,在认定除骑师以外的其他人故意且公然无视推荐的兽医操作规范和委员会规章施用违禁物质的情况下,允许骑师保留其在该比赛中的奖金、奖品或奖励份额。此类命令可规定,骑师的奖金、奖品或奖励份额应由被认定对故意施用违禁物质负有责任的人员支付。

Section § 19583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一名兽医,在特定区域内治疗马匹,你需要填写一份专用表格并向官方兽医报告详细信息。这包括马匹的名称、训练师的名称、你治疗马匹的时间、你使用了什么药物,以及官方兽医要求的任何其他详细信息。

Section § 1958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赛马协会都必须设有一个指定区域,供马匹在赛前由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检查时,沿两个方向慢跑。

赛马协会应在围场内提供一个地点,供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的指定人员(如有需要)在赛前检查过程中观察马匹沿两个方向慢跑成圈。

Section § 1958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处理不健全或跛行马匹的程序。这些马匹会被列入兽医名单,未经兽医许可,它们至少七天内不能进行全速训练(即“训练”)。在恢复训练前,它们必须接受兽医检查。马匹因不健全或跛行在一年内被列入名单的次数越多,其在名单上停留的时间就越长,从15天到180天不等。董事会可以制定规则来支持这一过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a) 不健全或跛行的马匹应立即列入兽医名单,其移除标准可包括诊断影像、血液检查以及与主治兽医的会诊。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b) 因不健全或跛行而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在被列入名单后七天内,未经官方兽医许可,不得进行“训练”(workout)。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c) 官方兽医应要求任何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在董事会管辖下的任何设施恢复训练之前,接受兽医检查,其中可包括诊断影像。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d) 因不健全或跛行而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只有在经官方兽医确认或证明该马匹当时在比赛中是健全的,并且身体状况良好,能够在比赛中发挥最佳水平后,才能从名单中移除。
(e)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e)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e)(1) 在365天内首次因不健全或跛行而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应至少在兽医名单上停留15天,之后才有资格从名单中移除。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e)(2) 在365天内第二次因不健全或跛行而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应至少在兽医名单上停留45天,之后才有资格从名单中移除。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e)(3) 在365天内第三次因不健全或跛行而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应至少在兽医名单上停留75天,之后才有资格从名单中移除。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e)(4) 在365天内第四次因不健全或跛行而被列入兽医名单的马匹,应至少在兽医名单上停留180天,之后才有资格从名单中移除。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f) 董事会可制定规章制度以执行本节的宗旨。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5(g) 在本节中,“训练”(workout)指接近全速或接近全速的训练。

Section § 19583.7

Explanation

如果一匹纯血马或夸特马四岁或以上,并且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参赛,那么它不能参赛,除非它通过了由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进行的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这项检测必须在预定参赛日期前的30天内完成。如果一匹马在过去120天内没有参赛,但在过去一年内有参赛记录,那么它需要在报名参赛前14天内接受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这匹马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训练。如果需要训练,它必须符合与试图从官方兽医名单中移除的马匹相同的标准,具体详见第 (19583.5) 节。

除了赛马协会规定的任何标准外,一匹四岁或以上、未曾参赛或曾参赛但在过去365天内未参赛的纯血马或夸特马,不得参赛,除非该马匹已通过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要求的检查以及赛前训练后的官方血液检测,并由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的指定人员进行检测。该马匹必须在满足这些要求后的30天内参赛。一匹在120天内未参赛但在365天内曾参赛的纯血马或夸特马,必须在报名参赛前14天内由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的指定人员进行检查。根据该检查结果,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的指定人员可以要求该马匹在被允许报名参赛前进行训练。如果该马匹被要求进行训练,它必须符合与为从官方兽医名单中移除而进行训练的马匹相同的要求,具体规定见第 (19583.5) 节或董事会根据该节通过的任何规定。

Section § 1958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赛马的健康和安全。它强制要求在晨练期间进行兽医监督,并要求驯马师与兽医合作。驯马师被禁止给马匹施用药物,除非该药物是为马匹开具处方并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而言,驯马师不得在比赛日给马匹的蹄部使用任何止痛药物。此外,兽医可以将诊断成像用于赛前检查,并在需要时录制视频以追踪马匹的健康状况。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9(a) 所有在获得许可的纯血马、赛马会或夸特马赛马会上参赛的马匹,在晨练期间均应接受兽医监测。持证驯马师及其工作人员应全面配合委员会许可的兽医和赛道巡逻员提出的所有要求。在进行现场赛马的赛马会上,所有检查兽医均应在官方兽医或马匹医疗总监的直接监督下工作。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9(b) 驯马师不得直接或间接施用,或以其他方式允许施用任何药物给其照管下在委员会批准的赛马场参赛或训练的马匹,除非该药物是为该特定马匹开具处方并严格按照委员会规定施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9(c) 驯马师不得在比赛日给马匹的蹄部涂抹任何旨在缓解马匹蹄部疼痛、酸痛或触痛的外用药物。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83.9(d) 诊断成像的使用应是检查兽医进行赛前检查的公认组成部分。如果官方兽医认为有必要,可以下令进行诊断成像。此外,当马匹从兽医名单中移除时,官方兽医可以使用并保存视频录像以供比较之用。

Section § 19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设立一个举报人计划,允许赛马相关人员,如马主、驯马师、骑师或马厩工作人员,举报任何与人类或马匹健康和安全相关的可疑活动或担忧。所有举报都必须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