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52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一项关于赛马执照的州际协议(称为“契约”)的目的和益处。该契约将允许赛马行业的从业人员,如马主和驯马师,在所有参与州获得统一许可,从而无需在每个州单独办理执照。它的目标是简化许可流程,鼓励行业发展,并维护参与者之间高标准的诚实和正直。该契约还设立了一个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与政府和私人实体进行安排,并将有权访问犯罪历史信息,以确保被许可人的诚信。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a) 国际赛马委员会协会已提议一项契约,规定对参与赛马行业的人员进行许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b) 本契约的目的是排除个人马主、驯马师、马厩员工及其他赛马场工作人员在他们可能开展业务的每个州都必须单独获得许可的必要性。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c) 本契约将规定个人由其中设立的契约委员会许可,从而能够在所有作为契约成员的州执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d) 本契约的目的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d)(1) 在缔约州之间建立对参与附带同注分彩投注的现场赛马活动者的统一许可要求,并确保所有根据本契约获得许可的参与者符合统一的最低诚实和正直标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d)(2) 通过简化现场赛马行业参与者的许可流程,促进各缔约州和全国赛马行业的发展,并减少各州适用监管机构单独许可的重复且昂贵的过程。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d)(3) 授权加州赛马委员会参与本契约。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d)(4) 规定缔约州官员参与本契约,并允许这些官员通过本契约设立的契约委员会,与政府机构和非政府个人及实体签订合同,以实现本契约的目的。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527(d)(5) 将本契约设立的契约委员会确立为一个州际政府实体,正式授权其向联邦调查局、其他联邦执法机构以及州和地方执法机构请求并接收犯罪历史记录信息。

Section § 19528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赛马委员会加入一项与赛马相关的州际协议。但是,加入这项协议不应降低加州在执照许可方面的标准,特别是关于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它也不应干扰对被许可人执行州法律。即使有了这项协议,个人或实体仍需在加州获取所需的执照并支付必要的费用。委员会指定的一名代表将负责管理协议中加州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