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通过的法规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a) 关于申请、注册、调查和费用,法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规定: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a)(1) 规定申请和注册的方法和方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a)(2) 规定任何申请人、持证人或注册人应提供的关于其个人历史、习惯、品格、交往人员、犯罪记录、商业活动、组织结构以及过去或现在的财务状况等(视情况而定)信息。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a)(3) 规定业主持证人应提供的与其赌博雇员相关的信息。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a)(4) 要求对申请人、持证人或持证人的雇员进行指纹识别或其他身份识别方法。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a)(5) 规定费用收取和支付以及执照发放的方式和方法。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b) 规定由部门批准游戏规则和设备,以确保对公众的公平性并符合州法律。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c) 实施本章中与许可和其他批准相关的规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d) 要求业主持证人报告并保存涉及现金或信贷的交易记录,包括由部门确定的交易。法规可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业主持证人向部门提交与《美国法典》第31篇第5313和5314条以及《联邦法规》第31篇第103.22和103.23条(及其任何后续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定义见《美国法典》第31篇第5312条和《联邦法规》第31篇第103.11条,及其任何后续规定)提交的报告类似的报告。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e) 规定接受公共机构、公职人员、地方管理机构或赌博场所(或未来赌博场所)所在地居民对申请提出的抗议和书面意见。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f) 规定不批准经部门认定对公众具有欺骗性的持牌赌博场所广告。委员会为持牌赌博场所广告制定的法规应与加州赛马委员会和彩票委员会制定的广告法规保持一致。吸引儿童或青少年,或将赌博宣传为致富手段的广告,推定为具有欺骗性。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g) 管辖以下所有事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g)(1) 信用延期。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g)(2) 支票或其他可转让票据的兑现、存入和赎回。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g)(3) 货币交易中的身份验证。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h) 规定业主持证人应采纳的最低程序,以对其内部财务和赌博事务进行有效控制,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规定: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h)(1) 资产和收入的保障,包括现金和债务凭证的记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h)(2) 规定业主持证人计算和报告游戏报酬和总收入的方式。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h)(3) 提供可靠的交易、运营和事件记录、账目和报告,包括向部门提交的报告。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i) 规定内部审计的采纳和使用,无论是由合格的内部审计师还是注册会计师进行。本款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通过测试和评估其他控制措施而发挥作用,并旨在监督是否适当遵守 (h) 款规定的最低控制标准的控制类型。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j) 要求每个业主持证人提交定期财务报告。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k) 规定报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其他相关财务信息的标准表格。
(l)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l) 制定统一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分类,以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可比性和有效披露。
(m)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41(m) 规定 (j) 款和 (k) 款中的信息应提交给部门的间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