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管制法纪律处分
Section § 19930
本节概述了部门在执照和许可证相关调查方面的权力和职责。部门负责调查任何可能的违规行为,收集事实,并为新法规或法律提出建议。如果部门决定暂停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必须向委员会提起指控。除了可能暂停或吊销执照外,委员会还可以对每次违规行为处以最高2万美元的罚款。如果案件提交给行政法法官,该法官可以命令执照持有人支付与调查和起诉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不得由委员会增加,并可在法庭上强制执行。所有收回的费用都将用于罚款和罚金账户,其中包括调查费和法律费等开支。
Section § 19931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发布紧急命令,以立即处理与赌博业务相关的对公共安宁、健康、安全或福祉的任何紧急威胁。这些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并且可以包括暂停或更改赌博许可证,而不影响其他经营者。紧急命令必须说明紧急情况的原因。如果发布此类命令,部门必须在两天内提交正式指控,受影响方有权获得听证会。如果业务被关闭,听证会必须在 10 天内举行;否则,在 30 天内举行,但这些时限可以由法院因充分理由而延长。
Section § 19932
如果有人不同意委员会作出的、影响其执照或批准的决定,他们可以请求萨克拉门托的法院进行审查。法院将使用特定的法律标准来决定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应暂停执行。如果法院认为该决定缺乏有力证据,它可能会推翻或修改该决定。但是,法院不会考虑任何新证据,只会审查已经提交的证据。法院可以立即驳回请求,也可以在作出最终判决前要求委员会提供所有相关记录。除了一些其他特定情况外,本条是质疑这些委员会决定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