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第19852条的规定外,为了有资格作为博彩企业的业主获得博彩执照,公司应遵守以下所有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a) 在博彩场所内设立公司办事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b) 遵守本州所有与公司相关的法律要求。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c) 在公司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主要办事处或博彩场所内,保存一本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账簿: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c)(1) 始终反映公司发行的各类证券的登记所有权。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c)(2) 在所有合理时间无需通知即可供部门检查。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 根据第19865条的规定,在首次执照申请时以及此后仅应要求向部门提供补充表格和信息,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1) 拟经营业务的组织结构、财务结构和性质,包括所有高级职员和董事的姓名、个人和犯罪历史以及指纹,以及所有登记股东的姓名、地址和持股数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2) 不同类别授权证券(包括债券)持有者所获得的权利和特权。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3) 证券的发行条款。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4) 所有未偿贷款、抵押、信托契约、质押或任何其他债务或担保权益的条款和条件。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5) 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和承销商在公司中的股权证券持有情况,以及他们作为服务报酬的薪酬,形式包括工资、薪金、费用或其他。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6) 除董事和高级职员外,每年超过十万美元($100,000)的个人薪酬金额。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7) 奖金和利润分享安排。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8) 与受控博彩运营相关的管理、咨询和服务合同。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9) 关于其证券或其他权益的现有或将要设立的期权。
(10)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10) 注册年度之前至少三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如果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所有财务报表应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由加利福尼亚州会计委员会的持证人审计。
(1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11) 部门经委员会批准后,为保护本州可能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进一步财务数据。
(1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9880(d)(12) 年度损益表和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及其年度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在向美国国税局提交该申报表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