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用品规章
Section § 19150
Section § 19151
Section § 19152
Section § 19158
Section § 19161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所有的床垫以及某些寝具和座椅家具必须具有防火功能。床垫必须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设定的安全标准。其他可能造成火灾风险的寝具也必须能抵抗明火。在加州销售的座椅家具,包括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物品,必须防火并贴有适当标签,但健身器材除外。对于装有经批准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住宿场所,其寝具不受这些法规的约束。
Section § 19161.3
Section § 19161.5
本法律规定,局长在获得消费者事务总监批准后,可以决定豁免某些软垫家具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如果他们认为这些物品没有严重的着火风险。
Section § 19162
Section § 19163
这项法律要求定制软垫工为每项工作创建详细的工作订单。工作订单必须概述将要完成的工作、使用的材料以及价格估算的有效期。如果使用二手材料,必须在工作订单中明确标明。在获得客户授权之前,软垫工不得进行任何工作或收取任何费用。工作或材料的任何变更也必须获得客户的批准。客户在工作开始前会收到一份工作订单副本,软垫工必须至少保留一份副本一年,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形式。
Section § 19164
本法律允许管理局为本州销售或安装的绝缘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规则。这些规则应涵盖绝缘材料的初始性能和长期性能。在管理局制定自己的规则之前,州能源资源保护和发展委员会的现有法规将适用,但之前由委员会执行的任务将由管理局负责。在制定这些规则之前,管理局需要举行至少两次公开听证会,并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一旦规则制定完成,将与相关州机构共享,并通知持证承包商。这些最终确定的规则将成为加州建筑标准的一部分,并需要加州建筑标准委员会的批准。
Section § 19165
如果您想在加州销售或安装隔热材料,该材料必须由制造商根据特定的检测标准进行认证。这些标准由州管理局制定,隔热材料应附有证明其符合这些标准的声明。管理局会维护一份经批准的隔热材料清单,包括其R值,并向制造商收取产品列入清单的年费。此外,制造商必须在这些标准制定后的180天内启动质量保证计划,并保留检测记录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