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事务部部门资金
Section § 200
Section § 200.1
这项法律规定,自1993年9月11日之后,因新法律而增加到某些基金的额外资金,将不会按照1993年预算法的规定被划走。这种保护适用于体育委员会和承包商等特定基金。然而,加州医学委员会的应急基金不在此保护范围内。
Section § 201
本节允许部门向其下属的各个董事会和机构收取预估的行政费用,但这些费用有上限。部门需要每年7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报告这些费用。此外,部门必须研究其当前分摊费用的方式是否是最佳方法。这包括调查某些服务是否应该外包或仅在需要时收费,以及各机构是否可以选择拒绝某些服务和相关费用。这项研究的结果也应包含在提交给立法机关的报告中。
Section § 202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部门下属各委员会如何管理开支。州审计长负责从每个委员会提取资金,以支付其在部门行政成本中的份额。重要的是,一个委员会的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另一个委员会的开支。此外,如果存在与其他州机构类似的协议,法律允许各委员会之间为特定目的(例如“放假时间银行”)进行资金转移。
Section § 204
本条规定允许将一小笔资金(最高为某些委员会总预算的1%)在需要时使用,而无需事先提供详细收据或记录。这笔资金旨在满足紧急现金需求。但是,在两年期结束后或财政部提出要求时,必须提交详细记录并由州审计长进行核查,以确保资金使用得当。
Section § 205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金库中设立了职业与行业基金,该基金包含一系列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会计、建筑、牙科等各种专业领域。每个基金都在更大的职业与行业基金内作为独立账户运作,并且仅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目的。然而,这项安排仅在2026年7月1日之前有效,之后将失效。
Section § 205
这项法律在州财政部设立了一个职业与行业基金,该基金由用于不同专业领域(如会计、建筑、牙科等)的各种专项基金组成。这个大基金中的每个专项基金都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账户,每个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目的。这些账户涵盖了广泛的职业,包括医学、工程和兽医服务等。该法律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205.1
Section § 205.2
本法律规定,任何提及“州牙科助理基金”之处,均应理解为指“州牙科基金”。州牙科助理基金内的所有资金必须在2022年7月1日前转入州牙科基金。该日期之后,州牙科助理基金将不复存在。
Section § 206
Section § 207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监管机构收取的罚款和罚金并非可以随时自动支出。相反,这笔钱的支出必须得到州立法机关的正式批准。它还提到,年度预算法案可以为某个基金拨付所有资金,无论这些资金通常是否可立即使用,都可以在特定的预算年度内使用。
Section § 208
从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某些有权开具或配发受控物质的持证专业人员将被收取每年 9 美元的费用,以帮助资助名为 CURES 的监控系统的运营成本。这笔费用在这些专业人员续期执照时收取,所收取的资金将存入一个专门的 CURES 基金。某些执照处于非活跃或退休状态的专业人员可免除此费用,除非他们仍有权处理受控物质。该法律要求各委员会与司法部之间签订合同,以维护 CURES 系统。该法律将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停止生效,并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废止。
Section § 208
自2025年4月1日起,某些持证专业人士需要每年支付15美元的费用,以资助CURES系统,该系统用于监测受控物质处方。这笔费用将在执照续期时收取,但如果成本较低,费用可能会减少。执照处于非活跃或退休状态的人通常无需支付,除非他们被授权处理受控物质。所收取的资金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系统的运作。具体的委员会将与州司法部合作,以有效运行该系统,旨在监管特定的持证人。
Section § 209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司法部和消费者事务部简化医疗专业人员和药剂师访问CURES处方药监测计划的流程,特别是对于涉及某些管制药物的情况。他们需要简化申请流程,允许执业者委托他人访问该数据库,并允许没有DEA编号的执业者选择退出该系统。
Section § 210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消费者事务部如何在通知关键立法委员会后,为BreEZe系统(一个用于管理许可和案件的工具)签订合同。费用必须与批准的项目开支一致。部门必须在2014年底前报告许可人员使用BreEZe系统的情况。它还允许在特定条件下,通过非普通基金资金增加预算以支付BreEZe系统成本,但需遵循特定的通知和批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