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68

Explanation
县为此目的拥有的任何资金,都必须用于符合条件的计划提出的项目。

Section § 46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个县负责从其收到的申请中选择获得资金的项目。

Section § 468.2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申请资助,您的申请书必须包含几项关键信息。这包括您已符合特定要求的证明,关于您拟议服务区域和成本的详细信息,以及当地争议解决服务和您项目目的的信息。您还需要表明您拥有社区支持、资源以及管理该项目的能力。与当地机构的合作计划、资金协调以及调解员培训方法也必须包含在内。县可能还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申请资助的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a) 符合第467.2、467.3和467.4节规定的证明。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b) 对拟议的服务社区区域、主要运营组成部分的成本以及由咨询委员会规则确定的任何其他特征的说明。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c) 对限定地理区域内现有争议解决服务和设施的说明。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d) 对申请人拟议项目的类型和目的的说明,包括社区支持的证明、现有资源的可用性以及申请人的行政管理能力。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e) 对申请人与当地人类服务和司法系统机构之间现有或计划合作的说明。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f) 申请人已证明的努力,以表明根据本计划可能获得的资金如何与可用于第467.2、467.3和467.4节所述活动的其他地方、州或联邦资金进行协调或整合。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g) 对用于选拔和培训争议解决过程中使用的调解员及其他协调员的方法的解释。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2(h) 县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Section § 46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各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将根据咨询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来确定资金优先权。确定资金优先权的标准可能包括拟议项目的单位成本、项目的质量和可靠性、可服务的人数、行政管理能力以及社区支持程度。

各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应被用于根据咨询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确定相对的资金优先权。除了第468.2节中规定的标准之外,这些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各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3(a) 单位成本,根据拟议项目的类型和范围。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3(b) 项目的质量和有效性。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3(c) 可服务的参与者人数。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3(d) 行政管理能力。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68.3(e) 社区支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