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房地产专员
Section § 10050
房地产部隶属于商业、消费者服务和住房局,由房地产专员领导。该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会由立法委员会审查,审查时会假设这些权责可能在2026年1月1日失效。房地产专员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法律,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房地产买家以及与房地产执业者打交道的人。在本法律中,“专员”一词均指房地产专员。本规定已于2018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0052
该法律要求局长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担任房地产经纪人至少五年,或者在过去十年中至少有五年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与房地产工作相关的类似经验。
Section § 10053
这项法律规定,专员每年将获得一份薪水,这份薪水将每月从州财政库支付。薪水的具体金额由《政府法典》的另一条款规定。专员在履行其工作职责时所产生的任何必要开支也将获得报销。
Section § 10071
Section § 10073.5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向司法部提交任何将接触犯罪记录人员的指纹及相关信息,司法部将提供背景调查结果。此外,任何涉及查阅这些记录的合同协议必须包含条款,确保对有权查阅记录的员工和分包商进行背景调查。此要求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或更新的协议。“查阅”指能够以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查看这些记录,“犯罪人员记录信息”的定义与《刑法典》的另一条款中规定的一致。
Section § 10074
本节规定,一旦专员或部门的任何雇员正式上任,他们就不得与矿产、石油、天然气或房地产相关的业务有任何个人或财务关联。这包括作为所有者、雇员、董事或经纪人参与此类业务。实质上,这是为了确保他们没有可能影响其工作职责的利益冲突。
Section § 10075
根据这项法律,专员可以给副手、办事员和雇员分配任务。专员也决定他们的工资,但这必须符合州人事委员会和财政局长设定的指导方针。他们的工资每月从州金库支付,支付前需要专员签发证明,并由主计长处理付款凭单。
Section § 10078
Section § 10079
这项法律概述了总检察长在就某些商业和专业法规相关的法律事务向专员提供咨询和代理方面的职责。总检察长提供法律意见,并在相关的法律诉讼中担任专员的律师。此外,如果被许可人拒绝遵守传票,专员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被许可人提供证据或文件。违反法院命令可能导致藐视法庭的处罚。
Section § 10080
本条赋予专员制定、修改或废止有助于执行某些法律的规则的权力。这些变更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中规定的程序。
Section § 10080.9
这项法律允许房地产专员向任何未持有适当执照从事房地产活动或违反房地产规定的人发出传票。如果发现违规,该人可能被处以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并被要求纠正问题。如果有人屡次违反规定,专员还可以命令其停止某些商业活动。如果一个人在30天内没有通过请求听证会来回应传票,那么传票将生效。如果罚款未支付或指令被忽视,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法律行动。重要的是,如果罚款未支付或传票未解决,一个人将无法获得或续签房地产执照。
Section § 10081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对任何违反或即将违反特定商业法规的人采取法律行动。如果专员发现有证据表明违规行为危及他人的资金或财产,他们可以要求法院制止该人,或指定某人管理违规者的业务。法院还可以作出其他命令来保护这些资金和财产。在这些案件中,专员可以请求法院将损失返还给受违规行为影响的人。
Section § 10081.5
这项法律允许房地产专员在认为房地产执业者违反了某些规定,特别是涉及不当处理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信托资金时,采取法律行动。专员可以请求法院阻止该执业者继续违规。如果有必要,法院可以指定一名接管人来管理该执业者的事务,并可能为其申请破产。此过程的费用在法院命令中明确规定,除非另有命令,否则专员不负责支付。关于这些行动的听证会必须在五天内举行,以决定后续步骤。
Section § 10082
Section § 10083
法律允许专员不时发布公报,其中包含与本部门及其规定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也可以在专员认为能够有效传达给相关被许可人的任何州内期刊上发表。
Section § 10083.2
本法规定了加州专员必须如何在网上提供部门颁发的执照状态的公开信息,包括任何暂停、吊销或指控。个人详细信息,如家庭电话号码或社会安全号码,不属于公开信息,但需要提供专业地址。被许可人可以使用邮政信箱作为其备案地址,专员可能会要求提供实际地址供内部使用。如果被许可人能够证明他们已改过自新且对公众不构成风险,他们可以请求在纪律处分公布至少十年后将其从网站上删除。部门还将保留并分享一份因批准的申请而修改记录的被许可人名单。
Section § 10084
房地产专员可以制作关于住宅房地产交易中需要披露哪些信息的宣传单。制作和分发这些宣传单的费用来自一个专门用于房地产教育和研究的基金。购房者、卖方和房地产经纪人等可以支付涵盖制作和分发成本的费用来获取这些宣传单。所有收取的费用都将重新存入教育和研究基金。
Section § 10084.1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1991年1月1日之前,利用房地产基金的资金,编制一本小册子。这本小册子旨在教育消费者了解可能影响其财产的环境危害,例如石棉、氡气和含铅涂料。它应解释这些危害的影响、如何减轻它们,以及消费者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部门应与州卫生服务部合作,以获取编写小册子的指导和协助。
Section § 10084.2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现有资源允许或获得私人帮助的情况下,《业主环境危害指南》应进行更新,以纳入关于野火、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的新信息。此外,有毒物质控制部需要与自然资源局内部的其他部门合作,以确定手册这些新章节应包含的内容。
Section § 10085
在加州,如果你参与制定预付费协议,你可能需要在使用相关材料前10天将其提交给专员。如果专员发现这些材料具有误导性,他们可以命令你不得使用。违反此命令可能导致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专员有权决定这些材料的外观和使用方式。违反专员制定的任何规定都可能导致对你的执照采取纪律处分,并且这些处罚是在任何刑事指控之外的。
Section § 10085.5
Section § 10085.6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获得许可从事抵押贷款修改或安排服务的人,在完成其承诺的所有服务之前,收取或接受任何费用都是非法的。它还禁止这些持证人向借款人取得留置权、工资转让或授权委托书。如果个人违反此规定,可能面临最高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并罚。如果公司违反此规定,罚款可能高达五万美元 ($50,000)。这些规定专门适用于包含最多四套住宅单元的住宅物业。
Section § 10086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发现某人违反特定房地产法律或规定时,命令其停止某项活动,但第8条中提及的特定情况除外。如果专员发出此类命令,该人必须立即停止活动,但可在30天内请求举行听证会。如果该命令严重影响其业务,可以请求法院暂时中止该命令。专员必须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开始听证,并及时作出决定。否则,该命令将被取消。如果违规行为属于第8条规定,则适用特殊规则。
Section § 10087
这项法律赋予房地产专员权力,如果有人违反规定或实施欺诈,可以暂停或禁止其从事房地产工作,最长可达 36 个月。这适用于房地产销售员、房地产经纪人,或根据特定命令的无执照人员。如果有人做出不诚实行为或违反影响房地产行业的规定,专员可以采取行动。他们必须发出通知并给予听证机会。如果未请求听证,则视为放弃该机会。一旦收到通知,该人将立即被禁止从事房地产活动。被暂停的人员将被限制参与房地产和金融相关业务。
Section § 10088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对房地产持证人或涉嫌需要执照的无证人员进行调查或采取正式纪律处分时,向公众公布信息。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公众,以防不采取行动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公布了个人或公司的名称,通知必须说明他们有权就针对他们的行动举行公开听证会。公布的信息还可以包括调查或程序的具体流程和当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