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规跨州土地推广
Section § 10249
如果您想出售或租赁加州以外但仍在美国境内的地块,您需要在提出任何要约之前,向加州专员注册该细分土地。这包括提交一份正式申请、支付费用,并确认该物业符合其所在地的所有当地法律。专员有10天时间告知您一切是否正常或是否存在任何问题。如果您在10天内没有收到回复,则注册被视为完成。
Section § 10249.1
本节定义了“细分地块”在加州某些法律目的下的含义。它包括为出售或租赁目的而分割或计划分割成五个或更多地块的土地。它还涵盖了为出售或租赁目的而创建或计划创建五个或更多未分割权益的土地。此外,它还引用了另一个法律定义,并带有一些排除条款。
Section § 10249.3
本法律允许专员设定低于最高限额的注册备案费,以弥补行政成本。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听证会,审查部门的财务状况,并决定是否可以降低费用。听证会通知和财务状况必须提前 15 天公布。新注册、续期注册或修订注册的最高费用为 100 美元,每项不超过 130 美元。所有收取的费用均不予退还,除非是因错误支付,并且这些费用将存入房地产基金。
Section § 10249.8
这项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销售或要约销售完全位于加州境外但美国境内的房产,如果不在广告中包含特定免责声明,则属非法。该免责声明必须至少以10磅字体显示,告知潜在买家加利福尼亚州房地产部尚未检查该房产。对于非书面要约,免责声明必须在任何预定的访问或接触前邮寄给潜在买家。如果加州居民收到此类房产的合同,该免责声明也必须出现在合同首页顶部,并由买家签署首字母。
Section § 10249.9
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或租赁位于美国境外的细分土地中的房产是违法的,除非在广告或要约中明确警告,说明加州房地产部尚未审查该要约。此免责声明必须以大写字母和至少10磅字体显示。如果最初的要约不是书面形式,则必须在就该房产进行任何会面或接触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供免责声明。如果加州居民获得租赁或购买此类房产的合同,免责声明必须出现在合同的第一页,并由该居民签署姓名首字母。
Section § 10249.92
Section § 10249.93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阻止某人违反与出售或租赁细分地块权益相关的规定。如果专员发现违规行为,他们可以发出指令,要求该人立即停止其行为。该人必须立即遵守,但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来质疑该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