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166.0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与抵押贷款相关的几个重要术语。“SAFE法案”是一项关于抵押贷款许可的联邦法律。“抵押贷款发起人”是指为获取报酬而处理住宅抵押贷款的人,但不包括仅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未由贷款人支付报酬的房地产经纪人、为雇主重新协商贷款的人员、分时度假信贷延期人员,或已根据特定法律获得许可的人员。它将“住宅抵押贷款”定义为以房屋作担保的个人或家庭用途贷款。“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登记处”是指一个用于抵押贷款发起人许可的系统,“唯一标识符”是该系统分配的一个特殊号码。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a) “SAFE法案”指2008年联邦《抵押贷款许可安全与公平执行法案》(Public Law 110-289)。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1) “抵押贷款发起人”指为获取报酬或收益而接受住宅抵押贷款申请或提供或协商住宅抵押贷款条款的个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2) 抵押贷款发起人不包括以下任何人员: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2)(A) 代表符合抵押贷款发起人定义的个人执行纯粹行政或文书任务的个人,但第10166.03条(c)款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或文书任务”一词指在抵押贷款行业中,为贷款处理或承保而接收、收集和分发常见信息,以及与消费者沟通以获取处理或承保住宅抵押贷款所需的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2)(B) 仅提供第10131条(a)款或(b)款所定义的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个人,除非该个人由贷款人、其他抵押贷款发起人或任何贷款人或抵押贷款发起人的代理人支付报酬。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2)(C) 仅为其雇主持有或服务的现有抵押贷款重新协商条款且不以其他方式充当抵押贷款发起人的个人,除非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SAFE法案要求此类雇员根据实施SAFE法案的州法律获得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2)(D) 仅涉及与分时度假计划相关的信贷延期业务的个人,该术语定义见《美国法典》第11卷第101(53D)条。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b)(2)(E) 根据《金融法典》和SAFE法案获得抵押贷款发起人许可或注册的个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c) “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登记处”指由州银行监管机构会议和美国住宅抵押贷款监管机构协会为抵押贷款发起人的许可和注册而开发和维护的抵押贷款许可系统。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d) “住宅抵押贷款”指主要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居用途,并以住宅或拟建住宅的住宅房地产上的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等效合意担保权益作担保的任何贷款。“住宅”指包含一至四个单元的住宅结构,无论该结构是否附属于不动产。该术语包括独立的公寓单元、合作社单元、移动房屋或拖车,如果其用作住所。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e) “唯一标识符”指由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登记处制定的协议所分配的号码或其他标识符。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1(f) “贷款处理人或承销人”指在抵押贷款发起人的指导下,并受其监督和指示,作为雇员执行文书或支持职责的个人。

Section § 10166.0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加州从事以最多四个住宅单元的房产为担保的贷款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您必须书面通知房地产部门您的业务活动。这必须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或者在开始此类活动后的30天内完成(以较晚者为准)。要作为抵押贷款发起人开展业务,您需要一个房地产执照和一个特殊的执照背书。该背书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您不遵守规定或未通知部门,您将面临罚款:前30天每天50美元,之后每天100美元,但总额不超过10,000美元。未能支付罚款可能导致执照暂停或吊销。任何收取的罚款将存入消费者追偿账户,用于州立法机关决定的特定用途。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a) 依照第10131.1条或第10131条(d)款或(e)款行事,且从事以含一至四个住宅单元的房地产为担保的贷款的制作、安排或服务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以及在该经纪人监督下从事类似业务的任何销售人员,应当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或在该活动开始之日起30天内(以较晚者为准)通知部门。该通知应按照指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使用专员可接受的表格。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b) 任何个人不得根据本条从事抵押贷款发起人业务,除非首先完成以下两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b)(1) 根据第2条(自第10150条起)获得并保持房地产执照。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b)(2) 根据本条获得并保持房地产执照背书,以表明该个人为持牌抵押贷款发起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c) 执照背书有效期为一年,且每年12月31日到期。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d) 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的申请人应使用专员规定的表格进行申请。每份表格应包含专员通过规则、条例、指示或程序规定的内容。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e) 为实现本条的目的,专员可以与全国多州执照系统和注册中心(Nationwide Multistate Licensing System and Registry)或由其指定的其他实体建立关系或签订合同,以收集和维护记录,并处理与受本条约束的持牌人或其他人员相关的交易费或其他费用。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f) 未能根据(a)款通知部门,或未能根据(b)款第(2)项获得所需执照背书的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应被处以每日五十美元($50)的罚款,罚款期限为未收到书面通知或未获得执照背书的每一天,直至(包括)罚款评估开始后的第30天。从第31天起,罚款为每日一百美元($100),总罚款不超过一万美元($10,000),无论天数多少,直至部门收到书面通知或持牌人获得执照背书。违反(a)款和(b)款的罚款应累加。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g) 专员可以暂停或吊销未能支付根据本条施加的罚款的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的执照。此外,专员可以在本州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追收该罚款。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2(h) 根据本条支付或收取的全部罚款应存入房地产基金的消费者追偿账户,并在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第6.5章(自第10470条起)规定的目的。

Section § 10166.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您是贷款处理人或承销商,并且您没有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宣称或暗示您可以履行抵押贷款发起人的职责,那么您不需要为此获得特殊执照。但是,受雇于抵押贷款发起人并从事贷款处理或承销的独立承包商,必须获得并保持抵押贷款发起人的特殊背书。他们还需要从全国多州许可系统获得一个唯一的识别号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3(a) 贷款处理人或承销商,如果未通过广告或其他沟通或提供信息的方式(包括使用名片、信纸、宣传册、招牌、费率表或其他促销品)向公众宣称其能够或将从事抵押贷款发起人的任何活动,则无需取得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3(b) 仅从事贷款处理人或承销商活动的个人,不得通过广告或其他沟通或提供信息的方式(包括使用名片、信纸、宣传册、招牌、费率表或其他促销品)向公众宣称其能够或将从事抵押贷款发起人的任何活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3(c) 受雇于抵押贷款发起人的独立承包商,不得从事住宅抵押贷款的贷款处理人或承销商活动,除非该独立承包商贷款处理人或承销商根据本条取得并保持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根据本条取得并保持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的每位独立承包商贷款处理人或承销商,均应拥有并保持由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登记处颁发的有效唯一识别码。

Section § 10166.04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申请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您需要向全国多州许可系统提供某些身份详情。这包括用于背景调查的指纹和用于信用报告的个人历史信息。州政府也可能检查您的犯罪背景。司法部可以对处理这些请求收取费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a) 凡向专员申请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认可的,每位申请人应向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提供有关申请人身份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a)(1) 指纹图像及相关信息,用于进行联邦,或州和联邦双重犯罪历史背景调查。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a)(2) 按照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规定的格式提供的个人历史和经验,包括提交授权书,授权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以及专员获取以下两项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a)(2)(A) 来自消费者报告机构的一份独立信用报告。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a)(2)(B) 与任何政府管辖区作出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调查结果相关的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b) 专员可要求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使用 (c) 款和 (d) 款中规定的程序,获取 (a) 款所述申请人的州犯罪历史背景调查信息。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c) 如果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按照司法部的要求,为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认可的申请人,向司法部电子提交指纹图像及相关信息,旨在获取有关州定罪和州逮捕记录的存在和内容的信息,以及司法部确定该人正在保释或候审/候诉期间的州逮捕记录的存在和内容的信息,则司法部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 (p) 款 (1) 项的规定,向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提供电子回复,并应向本部门提供相同的电子回复。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d) 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可根据《刑法典》第11105.2条的规定,向司法部请求针对 (a) 款所述人员的后续逮捕通知服务。司法部应向本部门提供相同的电子回复。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4(e) 司法部应收取足以覆盖处理本节所述请求成本的费用。

Section § 10166.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要获得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必须满足某些条件。申请人以前不得有执照被吊销的记录,除非后来被正式撤销。他们不得在过去七年内被判犯有涉及欺诈、不诚实、违反信托或洗钱的重罪,除非该判决已被撤销或赦免。他们还需要表现出财务责任感和良好品格,表明他们将诚实、公平地行事。最后,他们必须满足特定的教育和考试要求。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专员不得向申请人颁发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认可,除非专员作出以下所有认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a) 申请人从未在任何政府管辖区被吊销过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但撤销后的正式撤销不应被视为吊销。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b)(1) 在申请执照之日前七年内,或在申请之日前的任何时间(如果该重罪涉及欺诈、不诚实、违反信托或洗钱行为),申请人未曾在国内、国外或军事法庭被判犯有重罪,或对重罪认罪或不抗辩。某项特定罪行是否被归类为重罪,应由个人被定罪的管辖区法律决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b)(2) 就本款而言,已撤销或赦免的重罪判决不应要求拒绝申请。然而,专员在确定申请人根据本款或 (c) 款获得执照的资格时,可以考虑已撤销或赦免的重罪判决的潜在罪行、事实或情况。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c) 申请人已证明其具备财务责任、品格和总体适格性,足以赢得社区的信任,并保证认定该抵押贷款发起人将根据本条目的宗旨,诚实、公平、高效地运营。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d) 申请人已遵守第 10166.06 节中的教育和笔试要求。

Section § 10166.0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专员权力,如果抵押贷款发起人违反规定或未能满足某些要求,专员可以对其采取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拒绝、暂停、吊销或不续期他们的执照批注。此外,专员还可以发布命令,要求停止有害的商业行为,并且如果执照颁发错误或存在当前违规行为,专员可以立即采取行动。所有这些活动都需要适当的通知和听证机会。

除了根据第10166.15条通过的法规授权的任何处罚外,专员在给予适当通知和听证机会后,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a) 对于违反本条规定或根据本条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的行为,拒绝、暂停、吊销、限制或拒绝续期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b) 如果申请人或背书持有人在任何时候未能满足第10166.05条或第10166.09条的要求,或在执照背书申请或执照背书续期申请中隐瞒信息或作出重大虚假陈述,则拒绝、暂停、吊销、附加条件或拒绝续期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c) 向持有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的持证人发布命令或指示,具体如下: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c)(1) 命令或指示受本条约束的人员停止并避免开展业务,包括立即临时停止并避免开展业务的命令。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c)(2) 命令或指示受本条约束的人员停止任何有害活动或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包括立即临时停止并避免开展业务的命令。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c)(3) 如果专员认定执照背书系错误授予或背书持有人当前违反本条规定,则发布立即临时停止执照背书下业务的命令。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51(c)(4) 命令或指示专员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积极行动。

Section § 10166.06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成为持牌抵押贷款发起人,申请人必须完成20小时的特定教育课程,包括联邦法律、职业道德和非传统抵押贷款标准等内容。这些教育课程必须获得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NMLS)的批准。在其他州完成NMLS批准的教育课程的申请人,在加州将获得学分。他们还需要通过一项涵盖多个科目的书面考试,成绩至少达到75%。如果考试不及格,他们可以在30天后重考;但如果连续三次不及格,则必须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重考。离开该行业超过五年的人必须重新参加考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a) 除了第10153条的规定外,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的申请人应完成至少20小时的教育课程,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a)(1) 三小时的联邦法律和法规。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a)(2) 三小时的职业道德,其中应包括关于欺诈、消费者保护和公平贷款问题的指导。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a)(3) 两小时与贷款标准相关的培训,针对非传统抵押贷款产品市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b) 就本节而言,教育课程只有在经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根据《安全与公平执行抵押贷款许可法案》(SAFE Act)审查和批准,或以其他方式认定可接受的情况下,方可接受。教育可以通过课堂、在线或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根据《安全与公平执行抵押贷款许可法案》批准的任何其他方式提供。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c) 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任何州成功完成经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批准的教育要求的人,应由专员授予学分,以完成本节的教育要求。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d) 在获得作为抵押贷款发起人执照背书之前,个人应通过一项合格的书面考试,该考试由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开发或以其他方式认定可接受,并由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批准或以其他方式认定可接受的考试提供商管理。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e) 就本节而言,书面考试不应被视为合格的书面考试,除非该考试充分衡量了申请人在以下主题领域的知识和理解:职业道德、与抵押贷款发起相关的联邦法律和法规、与抵押贷款发起相关的州法律和法规,以及与欺诈、消费者保护、非传统抵押贷款市场和公平贷款问题相关的联邦和州法律和法规。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f) 本节不禁止经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批准的考试提供商在申请人雇主的所在地或申请人雇主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与申请人签订独家协议以开展抵押贷款发起人业务的任何实体提供考试。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g) 个人不应被视为已通过根据本节进行的合格书面考试,除非该个人在考试中答对的问题达到不低于75%的分数。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h) 未能通过合格书面考试的个人可以重考,但每次重考之间必须至少间隔30天,除非(i)款另有规定。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i) 连续三次未能通过考试的申请人,应等待至少六个月才能重考。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6(j) 未能维持有效执照背书达五年或更长时间的抵押贷款发起人,或未能注册为抵押贷款发起人的人,应重新参加合格书面考试。

Section § 1016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房地产经纪人,凡从事某些以住宅物业为担保的贷款活动的,必须提交一份年度业务活动报告。报告必须包含其监管下的经纪人和销售人员的详细信息、他们的房地产相关活动以及他们的广告方式。它还必须涵盖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贷款的信息,例如贷款数量和金额、利率以及提前还款罚金。如果经纪人未能按时提交此报告,专员可以自费对经纪人进行审计,如果费用未支付,可能会暂停其执照。该报告不对公众披露,如果某些数据与向国家登记处报告的数据重叠,则可以豁免。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 依据第10131.1条或第10131条的 (d) 或 (e) 款行事,并在一个日历年内办理、安排或提供一项或多项以包含一至四个住宅单元的房地产为担保的贷款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每年提交一份业务活动报告,在经纪人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天内,或在专员因正当理由允许的任何额外时间内提交。该报告应包含以下所有会计年度信息,涉及该经纪人及其监管下的任何其他经纪人和房地产销售人员的业务活动: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1) 监管经纪人的姓名和执照号码,以及该经纪人监管下的房地产经纪人和销售人员的姓名和执照号码。报告应包括在该会计年度全部或部分时间受监管经纪人监管的经纪人和销售人员。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2) 监管经纪人及其监管下的经纪人和销售人员在前一年从事的房地产相关活动清单。该清单应明确以下所有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2)(A) 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活动,包括安排、办理或提供服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2)(B) 在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执照下进行的其他活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2)(C) 在相关执照下进行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加州融资法》(Division 9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22000) of the Financial Code) 从事融资贷款人或融资经纪人的执照,或根据《加州住宅抵押贷款法》(Division 20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0000) of the Financial Code) 从事住宅抵押贷款人或住宅抵押贷款服务商的执照。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3) 经纪人及其监管下的人员用于向公众宣传的媒体形式清单,包括平面媒体、广播、电视、互联网或其他方式。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4) 对于办理、促成或提供服务的固定利率贷款,以下所有信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4)(A) 总数量、总本金金额、最低利率、最高利率以及备案的机构贷款人名单。如果贷款由非机构贷款人提供资金,经纪人应将该贷款归类为私人资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4)(B) 涵盖贷款的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如《金融法》第 4970 条所定义。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4)(C) 需要房地产部 RE Form 885 表格或同等表格的贷款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5) 对于办理、促成或提供服务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所有信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5)(A) 总数量、总本金金额、最低起始利率、最高起始利率、最高利差以及备案的机构贷款人名单。如果贷款由非机构贷款人提供资金,经纪人应将该贷款归类为私人资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5)(B) 涵盖贷款的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如《金融法》第 4970 条所定义。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5)(C) 需要房地产部 RE Form 885 表格或同等表格的贷款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6) 对于所有办理、促成或提供服务的贷款,由机构贷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以及由私人贷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7) 对于所有办理、促成或提供服务的贷款,包含提前还款罚金的贷款总数量和总本金金额,最短提前还款罚金期限,最长提前还款罚金期限,以及提前还款罚金期限超过借款人贷款还款金额可能增加的时间长度的贷款数量。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8) 对于所有促成的贷款,经纪人收到的总报酬,包括收益利差溢价、佣金和回扣,但不包括用于代表借款人支付第三方服务费用的报酬。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9) 对于所有办理或促成的抵押贷款,以非英语语言提供抵押贷款披露声明的贷款总数量,以及每种非英语语言提供的表格数量。
(10)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7(a)(10) 对于所有提供服务的抵押贷款,为保护所服务票据的担保而预付用于支付的总金额。

Section § 10166.08

Explanation
抵押贷款发起人必须定期向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登记处提交关于其经营状况的报告。这些报告必须包含该系统要求的具体信息。

Section § 10166.09

Explanation

抵押贷款发起人若要续期其背书,必须仍然符合获得该背书的初始要求,并完成规定的年度继续教育。

抵押贷款发起人背书续期的最低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9(a) 抵押贷款发起人继续符合获得抵押贷款发起人背书的最低标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09(b) 抵押贷款发起人满足第10166.10条所述的年度继续教育要求。

Section § 10166.10

Explanation

抵押贷款发起人每年需要完成至少八小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包括联邦法律、道德规范和非传统抵押贷款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必须获得专员和一个全国性许可系统的批准。如果课程相似,专员可以调整课程以符合其他现有要求。教育可以通过课堂或在线等多种方式进行。一年的学分不能结转,并且不能年复一年地重复同一门课程。讲师授课可以获得双倍学分。其他州的课程可以计入加州的规定。如果执照失效,发起人必须在续期前完成失效前最后一年的教育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a) 抵押贷款发起人每年应完成至少八小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应包括至少三小时与联邦法律和法规相关的课程,两小时的道德规范课程(其中应包括关于欺诈、消费者保护和公平贷款问题的指导),以及两小时与非传统抵押贷款产品市场贷款标准相关的课程。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b) 就 (a) 款而言,继续教育课程和课程提供者应由专员和全国多州许可系统与注册机构审查和批准。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c) 专员有权用 (a) 款中描述的任何课程替代第 10170.5 节的课程要求,但须认定 (a) 款中的课程要求和第 10166.06 节 (g) 款中的课程完成标准与第 10170.5 节实质等同并符合其宗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d) 本节不排除任何经专员和全国多州许可系统与注册机构批准的教育课程,无论该课程是由抵押贷款发起人的雇主、通过代理合同与抵押贷款发起人关联的实体,还是该雇主或实体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e) 继续教育可以通过课堂、在线或任何其他经专员和全国多州许可系统与注册机构批准的方式提供。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f) 抵押贷款发起人只能在其参加继续教育课程的当年获得学分。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g) 抵押贷款发起人不得在同年或连续几年内参加相同的已批准课程,以满足本节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h) 担任经批准的继续教育课程讲师的抵押贷款发起人,可以按照每教授一小时获得两小时学分的比例,为其自身的年度继续教育要求获得学分。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i) 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任何州成功完成经全国多州许可系统与注册机构批准的教育要求的人员,应由专员授予学分,以完成本州的继续教育要求。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0(j) 抵押贷款发起人,其执照背书失效、过期、被暂停或被吊销,且希望重新获得其执照背书的,应在签发新的或续期的背书之前,完成其执照背书有效最后一年的继续教育要求。

Section § 10166.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从事住宅物业贷款或贷款安排的房地产经纪人保存记录,以便专员进行合规检查。经纪人必须保存文件,包括法律其他部分列出的文件,并应要求提供其业务记录以供检查或审计。如果他们不遵守,其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专员的检查报告不公开,但可以与公司高级职员共享以采取纠正措施,且不丧失保密性。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1(a) 根据第10131.1条或第10131条(d)款或(e)款行事,并且从事以包含一至四个住宅单元的房地产为担保的贷款的制作、安排或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应当保存文件和记录,以便专员能够正确确定该经纪人执行的住宅抵押贷款经纪、服务和放贷职能是否符合本分部以及专员制定的所有适用规则和命令。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第10148条中描述的文件。应专员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授权根据《政府法典》第7473条向专员披露该经纪人持牌业务的财务记录。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1(b) 尽管有第10148条(a)款的规定,(a)款中描述的房地产经纪人以及在这些经纪人手下行事的房地产销售人员的业务文件和记录,经合理通知后,由专员酌情决定,须接受专员的检查、审查或审计。该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应专员要求并在该要求中指定的时间段内,允许专员或专员的授权代表检查和复制任何业务文件和记录。如果该人未能在要求指定的时间段内提供文件或记录,专员可以暂停或吊销该经纪人或销售人员的执照。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1(c) 专员正式指定代表根据本条准备的检查、审查或审计报告不属于公共记录。这些报告可以向作为报告对象的持牌人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披露,以采取纠正措施为目的。该披露不应视为放弃《政府法典》第7929.000条中规定的豁免。

Section § 10166.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检查房地产经纪人,以确保他们遵守特定规定。如果经纪人或销售人员不遵守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处罚,包括罚款或吊销执照。收取的任何罚款都将用于消费者追偿账户,以帮助受影响的其他人。这些检查的结果是保密的,但某些官员可将其用于进一步调查。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2(a) 专员认为必要和适当时,应检查每位根据第 10166.02 节规定须通知专员或取得执照背书以遵守本部分的房地产经纪人的事务。这些检查还应包括审查所有在根据第 10166.07 节规定须向部门提交报告的房地产经纪人监督下行事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销售人员的事务。专员应指派适当人员进行这些检查。专员及其指定人员可以检查被许可人的账簿、记录和文件,并可以就其运营情况对被许可人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代理人进行宣誓询问。专员可以与任何州或联邦政府机构、其他州、机构、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或联邦住房抵押贷款公司合作。专员可以接受由这些实体之一进行的检查,以代替本节规定的专员检查,除非专员认定该检查未能提供专员履行其在本分部下职责所需的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2(b) 专员可以根据根据 (a) 款进行的检查或审查结果,对被检查或审查事务的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销售人员处以罚款。专员可以暂停或吊销未能支付该罚款的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销售人员的执照或执照背书。此外,专员可以在本州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收取罚款。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2(c) 根据 (b) 款收取的罚款应存入房地产基金的消费者追偿账户,并应在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第 6.5 章(从第 10470 节开始)规定的目的。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2(d) 根据本节进行的检查结果声明应属于专员,除被许可人、执法官员或其他州或联邦监管机构用于进一步调查和执法外,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专员根据本分部要求被许可人提交的报告以及专员根据本分部进行的检查结果均为专员的财产。

Section § 10166.13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负责处理一至四个住宅单元的房产贷款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那么只要专员提出要求,您可能就需要向他们提交特别报告。

Section § 10166.14

Explanation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不再受某些规则的监管,他们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即使他们已经提交了该年度所需的报告,他们仍需在该年度的剩余时间里继续这样做,但也要告知部门,他们将在下一年不再受这些规则的约束。

房地产经纪人不再受本部分约束时,应通知部门。如果经纪人已在该年度内根据第10166.07条和第10166.08条的要求提交了报告,他或她应继续提交该年度的报告,但应在该年度届满之前通知部门,他或她将在下一年度不再受本部分约束。

Section § 10166.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专员向一个全国性的许可系统报告抵押贷款发起人的任何违规行为和所采取的执法行动。它还规定必须建立一个程序,供这些抵押贷款发起人对任何关于他们的报告信息提出异议。此外,专员可以制定规则,规定抵押贷款发起人应如何保存记录以及如果他们违反规则将面临何种处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5(a) 专员应定期向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报告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以及对已获得认可的任何抵押贷款发起人采取的执法行动,以及对任何未获得抵押贷款发起人认可的个人采取的执法行动。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5(b) 专员应建立一个程序,供抵押贷款发起人使用,以质疑专员输入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的信息。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5(c) 专员有权颁布法规,规定 (1) 抵押贷款发起人应满足的记录保存要求,以及 (2) 抵押贷款发起人违反本条规定应承担的罚款。

Section § 10166.1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主要规定了提供给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NMLS)信息的隐私和保密性。它基本指出,任何与NMLS共享的私人或保密信息,即使在共享后,仍将保留联邦和州法律提供的隐私保护。此类信息仍可在州和联邦监管官员之间共享,而不会丧失这些隐私保护。法律授权专员可以与其他政府机构签订协议,以共享这些信息。重要的是,这些受保护的信息不受公共披露法律的约束,也不能被传唤或用于私人诉讼,除非相关人员决定放弃其保密权利。最后,本法律明确指出,它不适用于NMLS中供公众查阅的、关于抵押贷款发起人工作历史和纪律处分的公开数据。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6(a) 除《SAFE法案》第1512条另有规定外,任何联邦或州法律关于提供给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的任何信息或材料的隐私或保密性的要求,以及根据联邦或州法律(包括任何联邦或州法院的规则)就该信息或材料产生的任何特权,在该信息或材料披露给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后,应继续适用于该信息或材料。该信息和材料可与所有具有抵押贷款行业监管权限的州和联邦监管官员共享,而不会丧失联邦或州法律提供的特权或保密保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6(b) 为此目的,专员有权与其他政府机构、州银行监管者会议、美国住宅抵押贷款监管者协会,或根据专员的规则、法规或命令设立的其他代表政府机构的协会签订协议或共享安排。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6(c) 根据(a)款享有特权或保密性的信息或材料,不应受以下任何一项的约束: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6(c)(1) 根据任何联邦或州法律(管辖联邦政府或州官员或机构所持信息向公众披露的法律)进行的披露。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6(c)(2) 在任何私人民事诉讼或行政程序中,被传票或证据开示,或作为证据采纳,除非就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对该信息或材料享有的任何特权而言,该信息或材料所涉人员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放弃该特权。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6(d) 本条不适用于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机构中供公众查阅的、与抵押贷款发起人的雇佣历史以及对其公开裁决的纪律和执法行动有关的信息或材料。

Section § 10166.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抵押贷款发起人必须通过一个名为“全国多州许可和注册系统”的国家系统进行许可和注册。专员有权制定规则以促进这一过程。这些规则可以包括进行背景调查、处理费用、设定许可续期日期以及管理许可的更新或注销。

除法律赋予专员的任何其他职责外,专员应要求抵押贷款发起人通过全国多州许可和注册系统进行许可和注册。为履行此项要求,专员有权参与全国多州许可和注册系统。为此目的,专员可通过规则、法规或命令制定必要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a) 对以下各项进行背景调查: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a)(1) 通过指纹或其他数据库查询犯罪记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a)(2) 民事或行政记录。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a)(3) 信用记录。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a)(4) 经全国多州许可和注册系统认定为必要的任何其他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b) 通过全国多州许可和注册系统申请或续订许可的费用支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c) 必要时设定或重新设定续期或报告日期。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6.17(d) 修订或放弃许可的要求,或专员认为参与全国多州许可和注册系统所必需的任何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