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150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你需要书面申请,并提供最新的联系方式和考试费。一旦你通过考试,就可以申请执照——但执照只有在你通过考试后才会颁发。如果在执照颁发前你的申请信息有任何变动,你可能需要更新申请。如果想担任抵押贷款发起人,你需要获得特殊背书并符合特定的联邦要求。这可以按照专员的指示通过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完成。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a) 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规定经纪人考试申请的格式和内容。经纪人考试申请应包含有效的联系信息,以便部门可以联系申请人,并应附有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费。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b) 经专员通知已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申请经纪人考试的人员也可以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执照。但是,在申请人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之前,不得颁发执照。如果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申请中包含的信息在申请提交后和执照颁发前有任何变更,专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申请补充文件,列出变更后的信息。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c) 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规定经纪人执照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申请应包含有效的联系信息,以便部门可以联系申请人,并应附有相应的费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d) 申请作为抵押贷款发起人行事的背书,如第10166.01节所定义,应按照专员的指示以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提交。专员可以规定抵押贷款发起人背书申请的格式和内容,该申请应符合抵押贷款发起人许可的最低要求,根据2008年《抵押贷款许可安全与公平执法法案》(Public Law 110-289)。

Section § 10150.6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成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通常你需要过去五年中至少有两年担任房地产销售员的经验,并且在此期间续期了你的销售员执照。但是,如果你没有两年的销售员经验,但有其他房地产相关经验,你可以向房地产部提交申请,说明你的资格,以申请经纪人执照。此外,拥有房地产专业的大学学位可以算作两年的房地产经验,即使该学位是在申请经纪人执照的五年前获得的。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6(a) 除了满足本条的其他要求外,并除(b)和(c)款另有规定外,房地产经纪人原始执照的申请人应向房地产委员会证明,其已持有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至少两年,并符合其房地产销售员身份续期的资格,在其申请经纪人执照之日前紧邻的五年内,且在此期间积极从事房地产销售员业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6(b) 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的申请人,拥有至少相当于两年一般房地产经验,在其申请经纪人执照之日前紧邻的五年内,可向房地产部提交书面申请,阐明其资格和经验,且如果委员会批准,则可在通过考试并满足本条其他要求后立即获发房地产经纪人执照。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0.6(c) 在审议(b)款所述的申请时,委员会可将四年制学院或大学的学位(其学习课程包括房地产专业或辅修)视为相当于两年的普通房地产经验。在审议(b)款所述的申请时,委员会可考虑在申请经纪人执照之日前紧邻的五年期之前完成的学位。

Section § 1015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参加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你需要书面申请并支付费用。申请也可以同时申请执照,但只有通过考试后才能获得执照。申请中应包含你的联系方式,如果在获得执照前信息有任何变更,你需要更新申请。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参加考试前,你需要证明你已修读了某些房地产课程。但是,如果你是加州律师或已符合经纪人考试资格,这些规定不适用于你。申请成为抵押贷款发起人有单独的流程,可以电子或书面形式提交,并且必须符合联邦标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a) 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的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规定销售员考试申请的格式和内容。销售员考试申请应包含部门可以联系申请人的有效联系信息,并应附有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费。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b) 经专员通知已通过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房地产销售员执照。申请销售员考试的人员也可以申请房地产销售员执照。但是,在申请人通过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之前,不得颁发执照。如果在房地产销售员执照申请提交后且执照颁发前,申请中包含的信息有任何变更,专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列出变更信息的申请补充文件。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c)(1) 专员可以规定房地产销售员执照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房地产销售员执照申请应包含部门可以联系申请人的有效联系信息。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c)(2) 专员在2007年10月1日或之后收到的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申请,或同时申请考试和执照的申请,应包含令专员满意的证据或证明,证明其已在经认可的机构成功完成三学期学分课程,或其季度等效课程,或成功完成第10153.5条所定义的房地产原理等效学习课程,以及在经认可的机构成功完成第10153.2条规定的房地产实践课程,以及第10153.2条规定的除房地产原理、房地产实践、房地产高级法律方面、高级房地产金融或高级房地产估价之外的另一门课程。申请人应在参加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之前向专员提供此证据或证明。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d) 专员应免除以下申请人对本节的要求: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d)(1) 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的成员。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d)(2) 通过满足第10153.2条的要求,已获得资格参加原始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的申请人。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e) 申请作为抵押贷款发起人(定义见第10166.01条)的背书,应按照专员的指示以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提交。专员可以规定抵押贷款发起人背书申请的格式和内容,该申请应符合2008年《抵押贷款许可安全与公平执行法》(Public Law 110-289)规定的抵押贷款发起人许可的最低要求。

Section § 1015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军事人员及其配偶申请专业执照的特殊规则。它定义了哪些人符合武装部队成员的资格,并要求执照专员核实申请人是否是或曾是军人。对于光荣退役的退伍军人,以及在加州驻扎的现役军人配偶或伴侣(前提是他们持有其他州的现行执照),专员必须加快其执照申请流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2(a) 为本节之目的,“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包括以下人员,且不包括其他人员:所有美国陆军、美国海军、美国空军、美国太空军、海军陆战队、战时商船队、海岸警卫队、国民警卫队的成员,以及所有经适当授权被派往陆军或海军服役的公共卫生服务部官员。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2(b) 专员应在本部分项下的每份执照申请中询问申请执照的个人是否是或曾是美国武装部队成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2(c) 对于向部门提供满意证据证明其曾作为美国武装部队现役成员服役并光荣退役的申请人,专员应加快并可协助其首次执照申请流程。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2(d) 对于符合以下两项要求的申请人,专员应加快其执照申请流程: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2(d)(1) 向专员提供满意证据,证明申请人与一名根据官方现役军事命令被派往本州执勤的美国武装部队现役成员结婚,或与其处于同居伴侣关系或其他合法结合中。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2(d)(2) 在美国其他州、地区或领地持有申请人向专员申请执照的专业或职业的现行执照。

Section § 1015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房地产部为立法机构编写一份年度报告,内容是关于授予军事人员、退伍军人及其配偶的执照。报告必须包括收到的加急执照申请数量、颁发或拒绝的执照数量,以及从收到申请到颁发执照所需的平均时间。这项法律只有在相关法案(参议院第800号法案)颁布后才能生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3(a) 房地产部应将军事人员、退伍军人及其配偶的执照信息汇编成年度报告提交给立法机构,该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3(a)(1) 根据第10151.2条 (c) 款和 (d) 款,由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配偶提交的加急执照申请数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3(a)(2) 根据第10151.2条 (c) 款和 (d) 款,每个日历年颁发和拒绝的执照数量。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3(a)(3) 根据第10151.2条 (c) 款和 (d) 款,按执照类型计算的从申请到颁发执照的平均时长。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3(b) 本条仅在2021-22届常会参议院第800号法案拟增补的第10151.2条颁布并生效后方可实施。

Section § 10151.5

Explanation

如果你不住在加州但想在这里获得房地产执照,只要你符合加州的房地产法律规定,并且你所在的州也允许加州居民在那里获得房地产执照,你就可以获得。外国公司如果有一名加州居民作为持牌经纪人担任公司高级职员,就可以免除这项互惠协议规定。此外,非居民必须同意,如果他们在加州无法被亲自联系到,加州房地产委员会可以代表他们送达法律文书。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5(a) 非本州居民的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房地产执照,条件是 (1) 申请人符合本章(包括第10162条)规定的执照资格,且 (2)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的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允许加州居民在该司法管辖区获得房地产执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5(b) 外国公司应免除 (a) 款第 (2) 项规定的资格要求,条件是,且只要公司根据第10158条或第10211条指定并许可为房地产经纪人的至少一名高级职员是本州居民。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1.5(c) 每位非居民房地产执照申请人应在其申请中,向房地产委员会提交一份不可撤销的同意书,同意如果在加州对该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在尽职调查后无法在本州对该人进行个人送达,则可以通过将诉讼文书送达房地产部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有效送达。

Section § 1015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房地产专员在授予或恢复房地产执照之前,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诚实和真实性证明。这可能包括要求举行听证会,并强制要求申请人进行指纹采集。此外,任何寻求恢复执照或减免处罚的人,也必须在申请中提交指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2(a) 专员可要求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证据,以证明房地产执照或执照考试申请人的诚实和真实性,或证明为此提出申请的公司的管理人员、董事或持有10%或以上股份的人员的诚实和真实性,然后方可授权颁发房地产执照。为此目的,专员可根据本部分关于听证会的规定召开听证会。为协助其作出决定,专员应要求每位首次申请人在颁发执照前进行指纹采集。专员可要求指纹与执照考试申请或房地产执照申请一并提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2(b) 专员应要求根据《政府法典》第11522条提交执照复效申请或减免处罚申请的人员,除了满足为复效或减免处罚目的而施加的任何其他要求外,随申请一并提交其指纹。

Section § 101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任何在加州申请房地产执照的人通过笔试。除了证明他们诚实外,申请人还必须证明他们懂英语并能进行房地产中使用的数学计算。他们还需要理解房地产原则、代理合同的运作方式以及买卖房产的一般规则。最后,他们必须了解房地产执业的道德规范和义务,以及房地产专员制定的法规。

除了任何房地产执照申请人所需的诚实和真实性证明外,专员应通过笔试确定申请人,以及公司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的情况下,其拟通过其行事的每位高级职员或代理人,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a) 适当的英语知识,包括阅读、写作和拼写,以及房地产和商业机会实践中常见的算术计算知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b) 对房地产和商业机会转让原则的理解,对代理合同、定金收据、契约、抵押、信托契约、动产抵押、销售单据、土地销售合同和租赁的一般目的和一般法律效力的理解,以及对商业和土地经济学和评估原则的理解。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c) 对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义务的普遍和公正理解,对房地产和商业机会实践原则以及相关商业道德准则的理解,对本部分、第2部分第1章(自Section 11000起)的规定,以及加州行政法规第10篇所载的房地产专员法规的理解。

Section § 10153.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执照考试中作弊、试图作弊或扰乱考试是违法的。作弊行为包括在考试期间与他人交谈、抄袭答案、找人替考、未经允许带走考试材料,以及使用未经授权的笔记或设备。此外,在考试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也属于作弊。如果被发现,你可能会被禁止在最长三年内参加任何执照考试或持有房地产执照。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 任何人不得在部门举办的执照考试中舞弊、破坏或企图破坏考试。在执照考试中舞弊、破坏或企图破坏考试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招揽或获取以下任何行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1) 一名或多名考生与除监考人或考试官员以外的任何人在考试进行期间进行任何交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2) 抄袭其他考生的答案或允许其他考生抄袭自己的答案。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3) 除申请人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参加全部或部分考试。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4) 未经授权将任何考试材料带离考场。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5) 以任何方式未经授权复制实际执照考试的任何部分。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6) 以任何方式协助未经授权复制实际执照考试的任何部分。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7) 在考试期间或考生身处考试场所时,持有或使用任何未经明确授权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的设备、材料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笔记、小抄、教科书和电子设备。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8) 未遵守任何与考试安全相关的考试指示或规则。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a)(9) 作为任何考试申请的一部分或支持,提供关于教育、经验或其他资格的虚假、欺诈性或实质性误导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01(b) 专员可禁止任何故意在考试中舞弊、破坏或企图破坏考试的考生在最长三年内参加任何执照考试,并禁止其根据本法典的任何规定持有有效的房地产执照。

Section § 1015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参加考试、申请考试或要求参加考试时,就其身份进行欺骗或欺诈都是非法的。如果有人明知故犯此规定,或帮助他人违反此规定,他们可能被控犯有轻罪,轻罪是一种犯罪类型。

Section § 1015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的教育要求。申请人需要在经认可的学校完成某些课程,包括房地产实务、法律方面、估价和融资等主题。房地产实务课程必须涵盖内隐偏见和公平住房法律。此外,他们还必须完成其他指定的进阶课程,如商法或物业管理。如果您是加州律师协会成员或拥有同等学历,某些要求可能会被豁免。这些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 申请参加原始房地产经纪人执照考试的申请人,还应向专员提交其在经认可的机构成功完成以下课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 以下各项中各一门三学分学期课程,或其等同的季度学分课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A) 房地产实务,应包括以下两项: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A)(i) 关于内隐偏见的组成部分,包括关于内隐偏见、外显偏见和系统性偏见对消费者的影响、这些偏见的历史和社会影响,以及学生可以采取的识别和解决自身内隐偏见的实际步骤的教育。
(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A)(ii) 关于联邦和州公平住房法律的组成部分,这些法律适用于房地产实务。公平住房组成部分应包括一个互动参与部分,在此期间,申请人应扮演消费者和房地产专业人士的角色。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B) 房地产法律方面。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C) 房地产估价。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D) 房地产融资。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1)(E) 房地产经济学或会计学。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 以下各项中任选三项,各一门三学分学期课程,或其等同的季度学分课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A) 高级房地产法律方面。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B) 高级房地产金融。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C) 高级房地产估价。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D) 商法。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E) 托管。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F) 房地产原理。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G) 物业管理。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H) 房地产办公室管理。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I) 抵押贷款经纪和放贷。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J) 房地产中的计算机应用。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a)(2)(K) 自2004年7月1日起,与共有权益开发相关的加州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戴维斯-斯特林共有权益开发法》(《民法典》第4部第5部分(第4000条起))和《商业和工业共有权益开发法》(《民法典》第4部第5.3部分(第6500条起))中涉及的主题。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b) 对于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的申请人,专员应免除本节的要求;对于已成功完成根据第10153.5条确定的等效学习课程的申请人,专员应免除相关要求。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c) 对于为满足第10153.3条或第10153.4条要求而完成的任何课程,专员应根据本节给予学分。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2(d) 本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Section § 1015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申请参加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的要求。申请人需要在一个认可机构注册或完成房地产原理课程。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的两年内未能通过考试,他们必须在重新参加考试前证明自己已完成某些课程。在获得执照之前,他们还必须完成房地产实践课程和另一个指定的课程。加州律师协会成员以及符合经纪人考试标准或完成等效学习的人可以获得豁免。专员负责控制申请的格式和内容。

Section § 1015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申请加州房地产销售员执照和考试的流程,特别是针对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提交申请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费用,同时证明他们已通过考试。他们需要完成房地产原理和实践课程,除非他们是州律师协会的成员,可以免除这些要求。如果申请人在执照颁发时只满足了部分要求,他们必须在18个月内完成其他课程,否则执照将被暂停。首次执照续期时,某些继续教育要求可以免除。执照的规定和条件将清晰地写在执照上,并向申请人解释。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a) 本节适用于专员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收到的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申请、房地产销售员执照申请,以及考试和执照的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中取得及格分数,并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提交执照申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b) 根据本节规定申请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规定销售员考试申请的格式和内容。销售员考试申请应附有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费。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c) 根据本节规定申请的申请人,应当遵守第10153.3节 (c) 款的规定,以便参加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d) 根据本节规定,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在房地产销售员执照考试中取得及格分数的申请人,应当在房地产销售员执照颁发之前,向专员提交令人满意的证据或证明,证明其在经认可的机构成功完成了一门三学分学期课程,或其季度学分等效课程,或成功完成了第10153.5节所定义的等效学习课程,该课程为第10153.3节 (c) 款所述的房地产原理课程。根据本节规定申请原始房地产销售员执照的申请人,还应在执照颁发之前,或在颁发后18个月内,向专员提交令人满意的证据或证明,证明其在经认可的机构或第10153.5节规定的私立职业学校成功完成了一门房地产实践课程和第10153.2节规定的除房地产原理、房地产实践、房地产高级法律方面、房地产高级金融或房地产高级评估之外的另一门课程。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e) 根据本节规定获得执照的销售员,在此后的首次执照续期时,无需完成根据第2.5条(从第10170节开始)规定的继续教育,但第10170.5节 (a) 款第 (1) 至 (4) 项(含)中规定的课程除外;或者,自2007年7月1日起(含),第10170.5节 (a) 款第 (1) 至 (5) 项(含)中规定的课程除外。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f) 颁发给在颁发时仅满足 (c) 款要求的申请人的销售员执照,如果持照人未能满足 (d) 款的要求,则在颁发后18个月自动暂停生效。暂停不得解除,除非被暂停的持照人已提交所需的课程完成证据,并且专员已书面通知持照人暂停解除。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g) 颁发给销售员的原始执照,应当明确载明执照的条件,并应附有本节规定以及专员为实施本节而通过的任何法规的通知。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3.4(h) 专员应免除任何提交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会员资格证明的人士的本节要求,并且专员应免除申请人已完成第10153.5节规定等效学习课程的任何课程要求。

Section § 10153.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加州,房地产教育中哪些课程可以被视为“等效学习课程”,以及哪些机构可以被称为“认可机构”。“等效课程”可以是来自私立学校的课程,但需要专员认定其质量与大学课程相当。“认可机构”则必须获得特定的区域性认证机构(如西部学校与学院协会)的认可,或者其房地产课程的质量与这些认可学校的课程相当。

Section § 10153.6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成为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您的执照有效期是四年。在您获得执照之前,您需要通过必要的考试并满足所有其他要求。一旦您的执照期满,您可以通过提交正确的申请、支付费用并遵循特定的续期规定来续期。

专员颁发的所有房地产经纪人执照有效期均为四年。
申请人须通过相应的考试并满足所有其他要求,方可获得执照。
四年期执照可在提交所需申请和费用,并遵守第2.5条(从第10170节开始)的规定后予以续期。

Section § 10153.7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获得或持有房地产销售员执照,您需要先通过必要的考试并满足所有要求。一旦获得执照,有效期为四年。在该期限结束后,您可以通过提交申请、支付费用并遵守特定的续期规定来续期。

Section § 10153.8

Explanation
如果你没有通过房地产执照考试,你可以通过再次提交申请并支付费用来重新参加考试。你需要在首次申请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申请并重新参加考试。

Section § 10156.2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专业执照到期前申请续期,并附上续期费和已满足特定教育要求的证明,那么即使执照技术上已过期,你也可以继续使用你当前的执照。但是,如果你没有满足这些教育要求,专员会告知你是否可以获得额外时间来遵守,或者告诉你你的执照将在几天内失效。如果你不同意这项决定,你也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Section § 1015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向某人颁发限制性执照,而不是完全吊销或拒绝其执照。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当事人违反了某些可能导致其执照被吊销的规定时,或者当事人未能完全满足获得新执照的所有要求,但已通过部分考试并具备一定经验时。

专员可以向以下人员颁发限制性执照: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5(a) 曾根据本章获得执照或目前持有本章执照的人员,且经专员听证后认定其违反了本法典第4分部的规定,且该违规行为足以导致执照被暂停或吊销。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5(b) 正在根据本章申请执照的人员,已满足考试和经验要求,但经专员听证后认定其未能令人满意地证明其符合所申请执照的所有其他要求,且该未能证明符合要求的行为足以导致所申请执照被拒绝。

Section § 10156.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为公共利益颁发的限制性房地产执照可以有特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可能包括执照的有效期、要求销售员为特定的房地产经纪人工作、必须遵守的某些条件,或者如果该人员在18个月内未达到特定的教育要求。

根据第10156.5条颁发的限制性执照,如专员酌情认为符合公共利益,可以受到以下限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6(a) 按期限。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6(b) 如果是销售员,则限于受雇于特定的房地产经纪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6(c) 按行使所授予特权时应遵守的条件。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6(d) 如果销售员执照持有人或申请人在执照颁发后18个月内未遵守第10153.4条。

Section § 10156.7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基于特定条件的限制性执照,你没有保证可以保留或续期它的权利。专员可以在作出最终决定前,不经听证就暂停你的执照。对于附带特殊条件(例如完成课程)的执照,如果你不满足这些条件,你的执照将自动被暂停。你需要完成课程并通知专员才能解除暂停。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7(a) 根据第10156.5条签发的限制性执照不赋予根据该执照行使的特权的任何财产权,且限制性执照持有人无权续期该执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7(b) 除(c)款另有规定外,专员可在不经听证的情况下发出命令,暂停持照人进一步行使根据限制性执照授予的任何特权,直至正式听证后作出最终决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6.7(c) 包含要求遵守第10153.4条条件的限制性销售员执照,在持照人未能遵守该条件时应自动暂停。暂停不得解除,直至被暂停执照的持照人已提交所需的课程完成证明,且专员已书面通知持照人解除暂停。

Section § 1015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要求持有受限执照的人提供一种称为担保债券的保险。这种债券作为一种财务担保,旨在保护与执照持有人打交道的人,确保在交易出现问题或违约时,他们能得到保障。

Section § 101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获得房地产执照的人才能执行该执照中规定的任务或职责。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使用该执照代表他们行事。

Section § 10158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获得了房地产执照,并且希望有多名公司高管担任房地产经纪人,那么它必须为每位高管单独办理执照。如果主要的经纪人高管去世或无法继续工作,公司可以继续使用现有执照运营,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部门并申请新的主要高管。

Section § 10159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想作为房地产经纪人运营,它必须拥有合格的经纪人高级职员,这些职员要么通过了经纪人考试,要么已经持有执照。担任此职务的高级职员不需要个人经纪人执照,但仍需遵守经纪人规定。这些高级职员只能为公司行事,除非他们拥有单独的执照并在为其他实体工作时明确说明。

经由其获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许可的公司的每位高级职员无需是持牌房地产经纪人,但如果不是,则仅被授权作为公司高级职员代表公司行事。这不排除拥有独立个人执照的指定公司高级职员为其他实体开展许可活动,如果其所代表的实体向使用其公司以外服务的任何公众成员明确披露并显而易见。
当公司希望作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时,公司应通过合格的经纪人高级职员获得部门许可,这些经纪人高级职员要么已通过经纪人执照考试并现在有资格获得经纪人执照,要么目前已持有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经由其获得执业许可的公司高级职员无需持有个人经纪人执照,但在其他方面,须承担持牌经纪人的所有职责和责任。

Section § 1015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公司指定的高级职员在监督其房地产活动方面的职责。具体来说,该高级职员必须确保所有活动和员工,包括销售人员,都遵守房地产法律。如果公司拥有额外的经纪人执照,它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将监督职责分配给其他经纪人高级职员。任何此类分配都必须在五天内提交给房地产委员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2(a) 根据第10211条由公司经纪人执照持有人指定的高级职员,应负责监督和控制其高级职员和雇员代表公司进行的活动,以确保完全遵守本部的规定,包括监督受雇于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在执行需要房地产执照的行为时的活动。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2(b) 根据第10158条通过除根据第10211条指定的高级职员以外的其他高级职员获得额外执照的公司经纪人执照持有人,可以通过其董事会的适当决议,将其对受雇于该公司的销售人员的监督责任分配给其经纪人高级职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2(c) 任何将对受雇于该公司的房地产销售人员的监督责任分配给其他人的董事会决议的经认证副本,应在通过或修改之日起五日内提交给房地产委员会。

Section § 10159.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用一个不是你自己的公司名称来申请房地产执照,你必须提供县政府的证明。经纪人可以允许销售人员处理名称注册事宜,但他们仍需负责监督。任何广告都必须清楚地显示经纪人和销售人员的信息。违反这些规定不构成刑事犯罪。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1) 凡根据本章申请执照并希望以虚构营业名称获得执照的任何人,均应随申请书提交其依照第七部第三分部第五章(自第17900条起)向县书记官提交的虚构营业名称声明的经认证副本。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2) 负责经纪人可以通过合同允许销售人员进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2)(A) 代表负责经纪人向县书记官提交申请以获取虚构营业名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2)(B) 向部门提交一份由负责经纪人签署的申请,请求部门批准使用经县批准的虚构营业名称,该名称应与负责经纪人的执照号码一同标识。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2)(C) 支付与向县或部门提交申请以获取或使用虚构营业名称相关的任何费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a)(2)(D) 保持虚构营业名称的所有权,如第10159.7条(a)款第(1)项所定义,该名称可在负责经纪人的控制下使用。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b)(1) 使用(a)款授权的虚构营业名称的销售人员,只能在负责经纪人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该名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b)(2) 本条不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根据本分部承担的监督销售人员的职责。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c) 依照(a)款向县申请虚构营业名称的人,可以在虚构营业名称将要使用的一个或多个县提交申请。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d) 使用根据(a)款第(2)项获得的虚构营业名称的广告和招揽材料,包括名片、印刷或电子媒体以及“出售”标牌,应当以与虚构营业名称相同显著程度的方式包含负责经纪人的身份信息,如第10015.4条所定义。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e) 尽管有第10140.6条(b)款的规定,包含根据(a)款第(2)项获得的虚构营业名称的广告和招揽材料,包括印刷或电子媒体以及“出售”标牌,应当包含使用该虚构营业名称的销售人员的姓名和执照号码。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5(f) 尽管有第10185条的规定,违反本条规定不构成轻罪。

Section § 1015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房地产团队如何使用其团队名称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和标牌必须清楚地显示团队名称以及至少一名团队成员的姓名和执照号码。负责该团队的经纪人必须在这些材料中与团队名称一样醒目地展示。广告不能暗示存在独立于负责经纪人的单独房地产业务。违反此规定不会被视为犯罪。

以下各项均适用于团队名称的使用,如第10159.7条(a)款第(3)项所定义: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6(a) 尽管有第10140.6条(b)款的规定,包含团队名称的广告和招揽材料,包括印刷或电子媒体以及“出售”标牌,应当包含并以醒目和显著的方式展示团队名称以及团队中至少一名持证成员的姓名和执照号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6(b) 负责经纪人的身份应当在所有广告和招揽材料中与团队名称一样显著和醒目地展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6(c) 广告和招揽材料不得包含暗示存在独立于负责经纪人的房地产实体的术语。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6(d) 尽管有第10185条的规定,违反本条规定不构成轻罪。

Section § 10159.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与房地产商业名称相关的术语。“虚构商业名称”是指经房地产部门批准的专业品牌。“虚构商业名称所有权”是指使用和续期该名称的权利。“团队名称”是指由两名或多名房地产经纪人共同使用的品牌,只要包含成员的姓氏且不暗示其为独立的经纪公司,就不需要单独的执照。最后,本节明确规定,经纪人仍须依法监督销售人员。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1) “虚构商业名称”指进行需要房地产执照的活动所使用的专业身份或品牌名称,其使用须经部门根据第10159.5条批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2) “虚构商业名称所有权”指根据第10159.5条获得的虚构商业名称的使用、续期和控制使用的权利。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3) “团队名称”指由销售人员和一名或多名其他房地产执照持有人用于提供房地产执照服务的专业身份或品牌名称。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第10159.5条,团队名称的使用不要求为此名称颁发单独的执照。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团队名称不构成本部分或任何其他法律意义上的虚构商业名称,也不构成根据第10159.5条(a)款要求随申请提交虚构商业名称声明的目的: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3)(A) 该名称由两名或多名房地产执照持有人共同使用,以提供执照房地产服务,或向公众表明自己是团队、团体或协会的一部分以提供这些服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3)(B) 该名称包含团队、团体或协会中至少一名执照持有成员的姓氏,并结合使用“associates”(联营人)、“group”(团体)或“team”(团队)等术语。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a)(3)(C) 该名称不包含任何术语,例如“real estate broker”(房地产经纪人)、“real estate brokerage”(房地产经纪公司)、“broker”(经纪人)或“brokerage”(经纪公司),或任何其他可能导致公众认为该团队正在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暗示或表明存在独立于负责经纪人的房地产实体的术语。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59.7(b)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根据本分部监督销售人员的职责。

Section § 10161.5

Explanation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员为了在政府工作而放弃执照,他们可以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恢复执照。为此,他们必须支付续期费并遵守某些规定,但前提是他们的原始执照是在他们申请恢复执照之日前的至少四年颁发的。

Section § 10161.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每当房地产经纪人的业务发生某些变化时,他们需要按照专员要求的方式通知专员。如果经纪人与销售员或其他经纪人合作,如果他们更改地址,或者如果有人离开他们的团队,他们都必须通知专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为所有参与房地产活动的人员保持准确和最新的记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1.8(a) 专员应规定负责经纪人向专员提供与房地产执照持有人隶属关系通知的方式,或房地产执照持有人提供地址或隶属关系变更通知的方式。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1.8(b) 每当负责经纪人聘用房地产销售员从事需要执照的活动时,负责经纪人应以专员规定的方式通知专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1.8(c) 每当负责经纪人聘用房地产经纪人从事需要执照的活动时,负责经纪人应以专员规定的方式向专员提供通知。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1.8(d) 每当与房地产执照持有人的隶属关系终止时,负责经纪人应以专员规定的方式向专员提供通知。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1.8(e) 每当房地产执照持有人获得与专员所维护记录中所示地址不同的营业地址时,该执照持有人应以专员规定的方式通知专员。

Section § 10162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加州持牌房地产经纪人,你必须在州内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室,在那里开展业务并展示你的执照。你的执照只允许你在执照上列出的地点工作,除非你向有关部门更新了地址。经纪人和销售员都必须向房地产专员提供最新的联系方式,例如他们的办公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如果这些信息有任何变动,你需要在30天内通知专员。违反这条规定不会被视为轻罪。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2(a) 每位持牌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并维持一个固定的营业地点,作为经纪人办理业务的办公室。该办公室应是经纪人执照展示的地点,以及与客户进行私人咨询的地点。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2(b) 房地产执照不授权持牌人开展业务,除非是在已颁发的房地产执照中规定的地点,或根据第10161.8条更改的地点。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2(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2(c)(1) 每位房地产经纪人和销售员持牌人必须向专员提供其当前的办公或邮寄地址、一个当前的电话号码,以及一个当前的电子邮件地址,这些信息是他们维护或用于执行任何需要房地产执照的活动的,部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联系持牌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2(c)(2) 每位房地产经纪人和销售员持牌人必须在变更发生后30天内,告知专员其办公或邮寄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变更。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2(d) 尽管有第10185条的规定,违反本节规定不构成轻罪。

Section § 10163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房地产经纪人有多个营业地点,他们需要为每个地点办理单独的执照。申请时必须包含经纪人的姓名和每个地点的地址。专员有权决定经纪人是否以需要这种额外许可的方式开展业务。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执照申请人在本州内维持一个以上的营业地点,他应为每个由此维持的分支机构申请并取得额外执照。每份此类申请应说明个人姓名以及所需执照的营业地点。专员可决定房地产经纪人是否在或从任何特定地点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从而要求其持有分支机构执照。

Section § 1016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主要经纪人或公司经纪人任命某人管理分支机构或部分房地产业务。该经理负责日常运营、监督其他持证人以及管理文职人员。然而,主要经纪人仍对业务负最终责任。经理必须书面同意承担这些职责,并且书面合同和任命通知都必须发送给相关部门。某些人不能被任命为经理,例如持有受限执照的人、被禁业的人,或近期经验不足两年的新销售员。如果经理被替换或其职务终止,主要经纪人必须立即通知专员。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a) 负责经纪人或公司指定经纪人主管可以任命一名持证人担任其房地产业务的分支机构或部门的经理,并授权该被任命的经理负责监督日常运营、监督持证人的持证活动以及监督在该分支机构或部门雇用的文职人员。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b) 尽管有 (a) 款规定,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负责经纪人或公司指定经纪人主管根据第 10177 节 (h) 款所承担的职责。接受经理任命的持证人,如未能根据 (a) 款适当监督持证活动,应根据第 10165 节受到纪律处分。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c) 经理的任命只能通过书面合同进行,其中经理接受被授权的职责。任命方负责经纪人或公司指定经纪人主管应保留合同副本,并以专员批准的格式向部门发送通知,明确被任命的经理以及该经理被任命监督的分支机构或部门。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d)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持证人不得被任命为经理: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d)(1) 该持证人持有受限执照。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d)(2) 该持证人正在或曾经受到禁业令的约束。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d)(3) 该持证人是一名销售员,且在任命前五年内全职房地产经验不足两年。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4(e) 无论分支机构经理的任命被终止或变更,负责经纪人或公司指定经纪人主管应立即书面通知专员。

Section § 101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房地产执业者违反了某些特定规定,专员可以暂时吊销或永久撤销他们的执照。这个决定是通过正式的听证程序做出的。

Section § 1016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不必将他们收集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发布到网上。如果他们确实分享这些信息,他们必须以一种方式进行,以防止这些信息被用于垃圾邮件或不请自来的广告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