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167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提供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的企业的关键术语。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是指公司向潜在租客提供租赁房产列表,并收取预付费,但不直接参与租赁谈判。它不包括根据个人偏好帮助寻找室友的服务。“被许可人”是指获准经营此类服务的人员。“地点”是指除主要的房地产办公室之外,该业务的经营场所。“指定代理人”负责特定地点的服务。“费用”是租客为获取租赁信息所支付的款项,“服务费”是如果租客通过公司提供的信息以外的渠道找到住房,被许可人可以保留的该费用的一部分。

本节所使用的定义应规范本条文的解释和术语: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a) “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发布或其他方式,根据一项安排,向潜在租户提供住宅房地产租赁信息列表的业务,在该安排下,潜在租户被要求支付预付或同期费用,(1) 专门用于获取信息列表,或 (2) 为获取信息列表而购买任何其他产品或服务,但该业务不涉及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租赁谈判。“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不包括提供室友介绍信息的业务,该信息旨在帮助人们找到符合与潜在室友的个人特质、特征、习惯或偏好相关的各种选择标准,以及与潜在室友所居住的住宅房地产相关的选择标准的室友。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b) “被许可人”是指获许可经营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的人员,或在房地产经纪人执照下从事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业务的人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c) “地点”是指除房地产经纪人的主要或分支机构以外,开展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业务的场所。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d) “指定代理人”是指在特定地点负责预付费租赁信息服务业务的人员。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e) “费用”是指被许可人收取的费用,(1) 用于获取住宅房地产租赁信息列表,或 (2) 为获取信息列表而购买任何其他产品或服务。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f) “服务费”是指如果潜在租户通过被许可人提供的信息列表以外的来源找到住房,被许可人可以保留的费用金额。

Section § 10167.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简单地说明,本条中的规定不适用于广泛向公众发行的报纸。

本条不适用于公开发行的报纸。

Section § 10167.1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向被许可人(例如房地产服务机构)支付了费用,那么在五天内,他们应该获得至少三个合适的租赁选择;如果他们没有通过该服务找到租赁,则应获得全额退款。如果他们独立找到了租赁房屋,或者根本没有租房,那么在合同结束后10天内提出要求,他们可以获得除50美元服务费之外的退款。他们需要提供证明,例如租赁合同;如果缺乏文件,则可以填写一份表格。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a)(1) 如果被许可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后的五天内,向潜在租户提供至少三处当时可用且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房产,则被许可人应全额退还潜在租户支付的费用,除非潜在租户通过被许可人的服务获得了租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a)(2) 如果所提供的信息符合合同中关于以下方面的规定,则被许可人将被视为已提供符合潜在租户要求的信息:(i) 房屋类型;(ii) 指定区域;(iii) 是否带家具;(iv) 卧室数量;(v) 最高租金;以及 (vi) 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退费要求应由潜在租户或其代表在上述五天期限届满后的10天内,通过递送或挂号信/认证邮件寄送至合同中列明的地点地址或房地产经纪人分支机构地址。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b)(1) 除第 (3) 款另有规定外,如果潜在租户在合同期内未通过被许可人的服务获得租赁,或未获得租赁,则被许可人应向潜在租户退还除五十美元 ($50) 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已支付费用,但前提是潜在租户在合同期满后的10天内要求退还该部分费用。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b)(2) 被许可人应在收到潜在租户根据 (A) 项规定提供的文件或根据 (B) 项规定提供的书面声明(视情况而定)后的10天内,向潜在租户退还除五十美元 ($50) 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已支付费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b)(2)(A) 除 (B) 项另有规定外,要求退款的潜在租户应向被许可人提供其新租赁房屋的合理文件证明,或证明其未搬迁的事实,例如租赁合同、租房协议或水电费账单,其中应包含足够信息以核实新租赁房屋并非通过被许可人的服务获得,或潜在租户未搬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b)(2)(B) 如果潜在租户无法找到或提供 (A) 项规定的文件,潜在租户可自行选择填写并签署由被许可人提供的书面声明,格式如下:
我,  _____ (潜在租户姓名) _____ ,郑重宣誓或声明如下:
我目前居住在  _____ (街道地址) _____  。
以下声明属实(请勾选一项):
_____ 我已在上述地址租用了一套房屋。在我们的合同期内,我未通过
_____ (被许可人姓名) _____ 的服务获得此租赁。
_____ 我未找到新的租赁房屋,也未搬迁。我仍居住在上述地址。
我声明,在伪证罪的惩罚下,上述内容据我所知真实无误。
_____ (日期) _____
_____
_____ (地点) _____
_____
_____ (签名) _____
_____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3) 自2002年1月1日或之后,部门可不时通过法规调整允许的服务费金额,以反映自上次确定允许服务费金额之日起的通货膨胀率,该通货膨胀率应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或部门认定可靠且普遍接受的其他衡量通货膨胀率的方法进行衡量。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c) 每份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除非部门在使用前已书面批准不同的措辞:
 “退款权利
(全部大写字母,12磅或更大字体,粗体或斜体)
如果在支付费用后的五天内,持证人未能向潜在租户提供至少三处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供出租房产,包括 (i) 结构类型;(ii) 指定区域;(iii) 是否带家具;(iv) 卧室数量;(v) 最高租金;以及 (vi) 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任何其他规格,则在五天期限届满后的10天内提供该失败证据后,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应退还给潜在租户。如果潜在租户通过持证人的服务获得租赁,则无权获得退款。
如果潜在租户在本合同期限内通过非持证人服务获得租赁,或者潜在租户在本合同期限内未通过持证人服务获得租赁,则持证人应在潜在租户提供以下任一文件后的10天内,向潜在租户退还超出 (插入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10167.10条 (b) 款的适用限额) 服务费的费用:(i) 潜在租户新租赁的合理文件或潜在租户未搬家的事实,例如租赁合同、租房协议或水电费账单,其中包含足以核实新租赁并非通过持证人服务获得或潜在租户未搬家的信息;或者 (ii) 如果潜在租户无法找到或提供该文件,潜在租户可自行选择填写由持证人提供并由潜在租户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书面表格,声明其在合同期内未通过持证人服务获得租赁。
若要获得超出服务费的退款,潜在租户必须不迟于本合同到期后10天邮寄或递交退款要求,并且必须提供以下任一文件:(i) 潜在租户新租赁的合理文件或潜在租户未搬家的事实,例如租赁合同、租房协议或水电费账单,其中包含足以核实新租赁并非通过持证人服务获得或潜在租户未搬家的信息;或者 (ii) 由持证人提供并由潜在租户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书面表格,声明其在合同期内未通过持证人服务获得租赁。文件可在退款要求邮寄或递交后提供,前提是在其可用后合理时间内提供。”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0(d) 本节不适用于为非个人使用或指定人员使用而寻找租赁单位的目的而购买租赁信息的人员。

Section § 10167.11

Explanation

本法律禁止房地产持证人及其雇员在关于向潜在租户提供的服务的广告中做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它还禁止推荐不存在、不可用或被虚假宣传的房产。房源信息在分享前必须在最近四天内确认可用性,如果已努力确认可用状态,可短暂延长至七天。最后,持证人必须获得合法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许可才能列出房产。

任何持证人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从事下列行为,均属违反本条规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1(a) 制作或促使制作任何关于持证人将向潜在租户提供的服务的虚假、误导性或欺骗性广告或陈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1(b) 明知或有理由知道以下情况,仍向潜在租户推荐房产: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1(b)(1) 该房产不存在或不可供租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1(b)(2) 该房产已被持证人或代表持证人以虚假、误导性或欺骗性方式描述或广告。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1(b)(3) 在发布房源信息之前的四天内,持证人未确认该房产可供租赁。但是,如果在最近一次确认该房产可供出租后的五至七天内向潜在租户推荐房产,且持证人已在上述四天内真诚努力确认可用性,并且推荐中注明了最近一次确认可用性的日期,则不构成违规。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1(b)(4) 持证人未获得房产所有人、管理人或其他授权代理人列出该房产的书面或口头许可。

Section § 10167.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暂停、拒绝或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被许可人或其员工违反法律,或被判犯有影响其资格的罪行。这尤其适用于负责预付租房信息服务的人员。专员必须举行听证会,以决定这些行动是否必要。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2(a) 专员可以暂停、拒绝或吊销被许可人的执照,或被许可人在一个或多个地点经营的执照,原因如下: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2(a)(1) 被许可人或被许可人的雇员或代理人(包括指定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2(a)(2) 被许可人、指定代理人,或公司被许可人的高级职员、董事或持有25%或以上股份的所有人,因犯有与预付租房信息服务被许可人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密切相关的罪行而被定罪。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12(b) 为了确定是否存在暂停、拒绝或吊销被许可人执照的理由,专员应依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的规定举行听证会。

Section § 10167.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预付租房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为了保持许可证有效,持证人必须在原许可证到期前申请并支付续期费用。这样做可以允许持证人继续在原许可证涵盖的所有地点经营。

Section § 10167.1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正在做或可能开始做违反本条规定的事情,专员、总检察长、地方检察官或市检察官等官员可以请求当地法院制止这些行为。法院可以发布命令来阻止这些违规行为,并且提起诉讼的个人或实体不需要提供特殊的经济担保。

Section § 10167.1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比如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故意违反本条的任何规定,他们就可能被指控犯有轻罪,这是一种刑事犯罪。

Section § 10167.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根据本条拥有特定执照,但你没有从事需要单独执照的房地产活动,你仍然必须遵守某些规定。这些规定来自法律中为房地产商业行为指定的其他章节。

依照本条获得许可且未从事根据第4部第1编第3章第1条(自第10130节起)要求房地产执照的行为的个人或公司,除本条规定外,还应遵守第4部第1编第1章(自第10000节起)和第2章(自第10050节起)的规定,以及第10450、10452、10453和10454节的规定。

Section § 10167.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从事预付租房信息服务的人员遵守与房地产经纪人相同的执照规定。这意味着获得和维持执照的规则和标准在这些行业中保持一致。

专员应通过规章,使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持证人及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执照申请人,受制于根据第 10151.5、10156.5、10156.6、10156.7、10200 和 10201 条款适用于房地产执照的相同执照规定。

Section § 10167.2

Explanation
在加州,如果你想经营预付租房信息服务,你必须持有特定执照,或者是一名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本法律仅涵盖租房信息列表。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机构销售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不受本法律约束,前提是客户无需购买这些商品或服务即可获取租房信息,并且这些商品或服务未与租房信息捆绑在同一合同中。法律还明确规定,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必须与当地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标准价格相比公平合理。如果有人认为价格不公平,则由政府(专员)负责证明该价格与当地同类商品相比过高。

Section § 10167.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机构运营的每个地点都需要单独申请,除非运营者是房地产经纪人。申请人必须使用官方表格并支付按地点而异的费用。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其持牌办公室提供这些服务,前提是业务由经纪人或持牌房地产销售人员直接监督。申请费的一部分将计入消费者追偿账户,该账户旨在帮助保护消费者。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3(a) 除房地产经纪人以外的被许可人运营的每个地点,均应以书面形式单独申请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执照。每份申请应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由申请人签署,并附带申请费:首个地点为一百七十五美元 ($175),不超过二百二十八美元 ($228);申请人的每个额外地点为九十美元 ($90),不超过一百一十七美元 ($117)。
在执照有效期内增加或取消地点的申请,应使用部门规定的表格。每增加一个地点,申请应附带九十美元 ($90) 的费用,不超过一百一十七美元 ($117),用于该执照期限的剩余时间。每份申请费中的四十美元 ($40),不超过五十二美元 ($52),应计入消费者追偿账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3(b) 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其持牌办公室提供预付租房信息服务,以开展其房地产经纪业务,前提是该办公室的业务是在该经纪人或经许可并代表该经纪人行事的房地产销售人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的。

Section § 10167.4

Explanation
在颁发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执照之前,专员希望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诚实可靠。这包括申请人、他们的主要代理人、公司负责人以及拥有公司重要股份的任何人。为核实这一点,专员可以举行听证会,如果对这些人的诚实度不满意,可以拒绝颁发执照。此外,还需要对主要相关人员进行指纹识别,以核实其诚信。

Section § 10167.5

Explanation

根据特定许可证运营的业务,必须由被许可人或一名仅负责该地点的指定代理人进行监督。如果指定代理人永久离职,业务必须在五天内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如果业务未能在60天内指定新的代理人,其许可证将自动失效。然而,在这60天内,一名现有代理人可以暂时监督多个地点。

依照第10167.3条 (a) 款许可的地点所开展的业务,应由被许可人或一名指定代理人直接监督,该指定代理人不得同时担任任何其他地点的指定代理人。每当指定代理人因死亡、终止雇佣或任何其他原因永久停止担任任何地点的指定代理人时,被许可人应在五天内书面通知部门。为特定地点颁发的许可证,在该地点开展的业务因任何原因不再由部门备案的指定代理人负责和管理之日起60天后自动失效,除非被许可人在该60天期限内向部门提交新指定代理人的书面通知。
许可服务的指定代理人可在60天期限内,同时担任相关地点以及其备案指定代理人所在地的指定代理人。

Section § 10167.6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以外的人申请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执照,他们必须同意,如果他们在加州被起诉,并且无法亲自联系到他们,法律文件可以送达给州务卿代为接收。这种做法遵循了另一部法律中关于向州务卿送达文件的类似规定。

Section § 10167.7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本条规定下的执照,你需要为每个地点提供一万美元的保证金。这可以是公司担保债券,也可以是现金存款。如果你选择现金存款,它会产生利息,你会收到这些利息,但存款必须指定给专员。如果有人成功起诉你但未获得赔偿,专员可以使用你的保证金来支付他们。

Section § 1016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预付租房信息服务无需遵守第10167.7条的规定。这些例外情况包括由无需缴纳联邦或州所得税的人、政府机构,或持有执照并提供此类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运营的服务。

Section § 10167.9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提供预付租赁房源服务的房地产持证人,在收取任何费用之前,您需要向潜在租户提供一份书面合同。这份合同必须包含您的联系方式、服务详情、房产偏好以及退款权利。合同期限不得晚于签订之日起90天。您需要将这些合同记录保存三年,可以是纸质或数字形式,并在处置时保护租户的隐私。您还需要将合同格式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电子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原件可以是数字媒体副本或纸质打印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 在收取费用之前,持证人应向潜在租户提供书面合同,无论是纸质形式还是电子形式,其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1) 持证人的姓名和执照号码,以及持证人主要办事处或地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向潜在租户提供房源的房地产经纪人的地点或分支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2) 确认收到费用,包括金额。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3) 持证人将提供的服务描述,包括适用的重要条件、限制和局限。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4) 潜在租户对租赁物业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4)(A) 结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单户住宅、公寓或双拼屋。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4)(B) 位置,可通过普遍接受的住宅区名称、指定边界街道或任何其他能合理识别潜在租户可接受位置的方式。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4)(C) 带家具或不带家具。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4)(D) 所需卧室数量。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4)(E) 可接受的最高月租金。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5) 合同到期日,该日期不得晚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6) 一项条款,规定根据第10167.10节的规定,有权获得已支付费用的全额或部分退款。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7) 持证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房地产销售员或代表持证人行事的雇员的签名和打印全名。任何人的签名,包括合同条款要求潜在租户提供的任何签名,均可以任何电子形式提供,只要该形式能合理表明需要签名的人授权以该电子形式签署合同。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8) 一项以粗体字列明潜在租户可使用的小额索赔法庭补救措施的条款。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a)(9) 一项以粗体字明确声明,购买除提供住宅房地产租赁房源以外的任何商品和服务是可选的条款。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b)(1) 每份合同原件、任何单独的所需商品或服务合同、退款申请、收据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持证人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保留不少于三年,在此期间,合同应接受专员正式授权代表的审查。根据本款规定保留的、以数字媒体形式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存储的任何记录,应在专员正式授权代表提出要求时,以软盘、CD-ROM或类似便携式数字存储介质提供。就本款而言,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合同的“原件”应为存储在数字媒体中的合同副本或该合同的纸质打印件。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b)(2) 任何持证人或其雇员,应通过碎纸或其他适当方式处置根据第(1)款要求保留的文件,以确保无法仅凭已处置的信息或结合其他公开信息确定潜在租户的身份。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167.9(c) 持证人为遵守本节规定而拟使用的合同格式,应在使用前提交给部门备案。任何对先前已提交给部门的格式的修改,包括持证人名称或营业地址的变更,也应在使用前备案。在部门批准合同之前,部门将暂停颁发或续签执照。如果合同的拟议修改在提交给部门后15个工作日内未获批准或不批准,则该拟议修改应被视为已批准。如果拟议修改或合同条款被不批准,部门应在提交给部门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持证人该不批准决定,并附上书面理由,说明为何该修改或合同条款违反本条规定。

Section § 10167.95

Explanation

在收取任何费用之前,持证人必须告知潜在租户,如果未提供承诺的服务,他们有权获得退款。如果持证人在收到付款后的五天内未能提供至少三个租赁选择,租户可以在 15 天内要求全额退款。如果租户未通过持证人获得租赁,他们有资格获得退款,但需扣除少量服务费,前提是他们能证明自己在其他地方找到了住处。此类退款请求应在合同结束后 10 天内提交。如果持证人拒绝退款,租户可以向小额索赔法院起诉,要求获得所欠金额以及额外损害赔偿。投诉可向房地产部提出。

在收取费用之前,除根据第 (Section) 10167.9 条要求签订的合同外,持证人还应向潜在租户提供以下书面通知,字体大小至少为 12 磅:
如果您未收到所承诺的服务,您可能有权获得退款。您可能有权获得的退款的完整条款和条件包含在您的合同中。以下是您的合同中描述的部分权利的简化摘要:
如果 (name of licensee) 在您支付 (name of licensee) 收取的费用后五天内未能向您提供至少三处符合您合同规定的可用出租物业,您有权获得全额退款。要获得此退款,您必须在支付费用后的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 (name of licensee) 提出请求。
如果您在合同期内未通过 (name of licensee) 的服务获得租赁,您有权获得费用退款,减去服务费,服务费不得超过 ____ 美元 ($____)。要获得此退款,您必须向 (name of licensee) 提供书面文件或签署的声明,证明您在没有 (name of licensee) 协助的情况下获得了租赁,或者您没有搬家。此文件或签署的声明必须在您的合同到期后的 10 天内,连同书面退款请求一并提交给 (name of licensee)。
如果 (name of licensee) 未能按照您的合同要求退还您的款项,您可以向小额索赔法院起诉 (name of licensee)。法院可能会判给您未收到的退款,以及最高达 1,000 美元的额外损害赔偿。
如果您希望对 (name of licensee) 提出投诉,或者您无法执行法院判决,您应联系房地产部,电话 1-877-373-4542 或访问 www.dre.c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