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a)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县监事会可通过法令收取年度注册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县根据法律要求实际检查或测试这些设备的全部成本,以收回根据第12210节要求县计量员检查或测试衡器和计量设备的成本,并收回执行第12211节的成本。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b)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年度注册费不得超过 (f) 至 (r) 款(含)中规定的金额。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c) 县可每两年收取一次费用,在此情况下,费用不得超过年度注册费的两倍。该法令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三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条(第25120节起)通过。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d) 零售汽油泵计量器,对其征收上述费用,应按法规要求进行检查,但至少每两年一次。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e) 牲畜秤、动物秤以及主要用于称量饲料和种子的秤,对其征收上述费用,应按法规要求进行检查。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f) 就本节而言,使用商业衡器或计量设备的企业的年度注册费应包括一项营业地点费、一项部门管理费(如第12241节所规定),以及一项设备费(如 (g) 至 (r) 款(含)所规定)。营业地点费和设备费不得超过每个营业地点一百二十美元 ($120),加上 (g) 至 (r) 款(含)中列出的最高适用设备费的100%。
(g)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g)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g)(1) 对于码头、移动房屋公园、房车公园和公寓综合体,如果码头、公园或综合体的所有者拥有并负责公用事业计量器,设备费不得超过以下金额: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g)(1)(A) 对于分水表,每个空间或公寓每台设备六美元 ($6)。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g)(1)(B) 对于分电表,每个空间或公寓每台设备三美元 ($3)。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g)(1)(C) 对于分蒸汽表,每个空间或公寓每台设备十美元 ($10)。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g)(2) 对其征收上述费用的码头、移动房屋公园、房车公园和公寓综合体,应按法规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h) 对于容量为10,000磅或以上的非牲畜衡器,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二百五十美元 ($250);对于容量至少2,000磅但小于10,000磅的非牲畜秤,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一百五十美元 ($150)。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i) 本节不适用于农场牛奶罐。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j) 在经认证的农贸市场(如《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742节所定义)中使用的秤或设备,如果该秤或设备拥有由加州持证县计量员签发的当年未过期封条,则无需在该市场所在的县注册。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k) 对于容量为10,000磅或以上的牲畜秤,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一百五十美元 ($150);对于容量至少2,000磅但小于10,000磅的牲畜秤,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一百美元 ($100)。
(l)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l)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l)(1) 对于液化石油气 (LPG) 计量器,无论是车载式还是固定式,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一百八十五美元 ($185)。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l)(2) 对于压缩天然气 (CNG) 和液化天然气 (LNG) 计量器,无论是车载式还是固定式,2019年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七十五美元 ($75),2020年每台设备一百二十五美元 ($125),2021年起每台设备一百八十五美元 ($185)。
(m)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m) 对于批发和车辆计量器,设备费不得超过每台设备七十五美元 ($75)。
(i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m)(iii) 该设施在该地点临时存放或维护车辆,以方便客户。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2240(m)(C) 如果有人就 (B) 项所述设施中发现或定位的车辆的里程表准确性向县计量官提出投诉,县计量官可以向车辆租赁公司的经营者收取费用,该费用足以弥补但不超过调查投诉时测试该设备的合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