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地方行政
Section § 12200
每个县都设有度量衡官,通常由监事会任命,除非县章程另有规定。这个职位任期四年,但在特定情况下,任职者可能会提前被免职。除了工资,度量衡官还能报销与工作相关的差旅费和其他开销。经批准,度量衡官可以任命副手或检查员协助工作,这些人也可以被称为度量衡检查员。还可以雇用文员和其他员工提供协助,但他们无权执行任何法律。
Section § 12201
如果县度量衡官的职位空缺,秘书必须迅速将合格候选人名单发送给负责的委员会。如果委员会在60天内没有聘用任何人,秘书将直接进行选择。被指派到特定县的州副度量衡官将自动成为该县的度量衡官,并获得一份专门的县级执照。
Section § 12201.1
本法律规定,县度量衡官及其工作人员的薪资和其他报酬,应像其他县官员一样从县金库支付。它还允许这些雇员报销他们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Section § 12201.2
如果一个县无法任命“衡度员”,秘书就必须介入并履行该职责,就像他们被正式任命一样。县必须向该部门报销秘书在担任衡度员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Section § 12202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如何成为县度量衡官、副县度量衡官或检查员的流程。秘书负责考核候选人,确保他们胜任这些职位,并制定考试规则。如果候选人通过考试,他们会获得一个有效期为五年的执照。现有执照持有人可以在执照到期后直接续期,无需再次参加考试。此外,候选人可能需要支付考试费用,以弥补考试的成本。
Section § 12203
这项法律规定,要被任命为县度量衡官、副县度量衡官或检查员,个人必须持有特定的执照。如果没有持有执照的人员可用,可以根据秘书的书面推荐进行临时任命。这些临时任命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或者直到新的执照考试举行。
Section § 12204
Section § 12205
Section § 12207
Section § 12209
Section § 12209.5
这项法律规定,计量员在接到监事会指示时,可以分发教育材料,帮助人们正确使用度量衡。他们还可以举办展览,向公众介绍度量衡官员的工作内容,以保护公众利益。
Section § 12209.6
这项法律允许县计量员检测并认证其管辖区域内停车计时器的准确性。如果他们发现某个计时器提供的停车时间少于人们支付的时间,他们必须通知计时器的所有者,并且可以将其关闭。人们可以在那里免费停车,直到该计时器被修复。
Section § 12209.7
本法律涉及加州公共机构运营的电动汽车充电器的监管和测试。它要求县级主管部门对这些充电器进行测试和核实,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如果发现充电器出现故障,必须贴上“故障”标签并在30天内修复。县政府还可以对公共机构或其供应商移除此标签的行为处以罚款。然而,如果地方公有电力公司按照规定自行进行严格的测试和文件记录,则可免除这些县级程序。最终,运营充电器的实体必须遵守这些要求。本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2210
Section § 12210.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拥有、使用或操作分水表,他们可以要求县计量员通过测试和认证来检查其准确性。计量员会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这项工作:如果请求是进行额外检查或与正常情况不同的时间安排,如果分水表在六个月内不会在该县使用,或者如果它将在另一个县使用。县监事会可以允许计量员对这些服务收取费用,并且该费用必须仅涵盖进行测试的实际成本。
Section § 12210.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在应所有者请求检查或测试商业用途的称重或计量设备时收取费用,即使这些服务可以由私人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县监事会必须批准收费,且费用必须遵循由州秘书设定的统一标准,以与行业标准相符。收取的费用将进入县的普通基金,并且仅用于管理和执行度量衡法律。
Section § 12210.7
如果您想在加州的一个县安装水表分表,您可以使用由另一个县检查过的分表,但您需要遵守某些规定。该分表必须带有原检查县的最新封印,必须在检查后一年内安装,并且自检查以来不得被篡改或损坏。
Section § 12211
这项法律要求被称为“计量员”的官员检查正在销售的产品,以确保它们实际包含标签上所标示的数量。指导这些检查的规定以国家标准为基础,但州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如果发现产品所含数量少于标签声称的数量,计量员可以命令其停止销售,直到正确数量被明确标示,他们甚至可能将其作为证据扣押。目的是确保消费者物有所值。
Section § 12212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如何监督商业称重和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查。州秘书负责制定这些检查的频率规则。县级官员,即计量员,必须遵守这些规则,但如果需要,可以更频繁地进行检查。如果某个县因资源不足无法进行检查,州政府可以介入并向该县收取服务费用。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将归入州农业基金。
Section § 12213
计量员被允许无需搜查令即可进入任何场所,或拦停任何销售人员或送货人员,以检查正在出售或交付的物品。他们还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将商品带到另一个地点进行检测。
Section § 12214
本节概述了处理可能玩忽职守、不称职或行为不当的县度量衡官员的程序。如果证据充分,将成立一个审理委员会来审查此案。该委员会由秘书和州度量衡官员协会负责人选出的一名公正人士组成。度量衡官员在听证会前至少会收到10天的通知,以便他们准备辩护。如果委员会认定该度量衡官员有罪,其执照将被吊销,职位将被宣布空缺,并通知县级官员。同样的程序也适用于副度量衡官员或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