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a) 部门应制定汽车火花点火发动机燃料的规范。部门应参照采用ASTM国际或SAE国际等认可的共识组织或标准制定组织为汽车火花点火发动机燃料制定的最新标准,但任何规范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任何加州州法所要求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b) 任何含有甲醇的汽油含氧化合物混合物,其醇类助溶剂(丁醇或更高分子量醇)的含量应等于或大于甲醇的体积百分比,但美国环境保护局此前已豁免的混合物除外。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c) 第13400节所定义的汽油、汽油含氧化合物混合物和二甲醚-丙烷燃料混合物的抗爆指数不得低于87。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d) 汽油和汽油含氧化合物混合物应符合ASTM国际标准规范D4814中规定的最新规范。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e) 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规定,在因约县或莫诺县,或位于洛杉矶县引水渠以东的克恩县部分地区销售的汽油,应符合ASTM国际标准规范D4814中关于汽油销售季节的挥发性等级标准(适用于加州的内陆地区或东南部地区)的最新规范。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f) 乙醇燃料混合物应符合ASTM国际标准规范D5798中规定的最新规范。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g) 甲醇燃料混合物应符合ASTM国际标准规范D5797中规定的最新规范。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h) 用作机动车燃料的液化石油气应符合ASTM国际标准规范D1835中规定的最新规范。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i) 用作机动车燃料的二甲醚-丙烷燃料混合物应符合ASTM国际制定的最新规范。如果不存在ASTM国际规范,秘书应通过法规制定临时规范。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40(j) 用作机动车燃料的天然气应符合ASTM国际或SAE国际制定的最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