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710

Explanation

本节主要确保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和制动液等某些汽车液体的安全和质量。部门必须为这些产品设定安全标准,且这些标准不得低于ASTM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发动机冷却液和防冻液在与水混合后,必须没有可见的沉淀物。甲醇和乙醇冷却液不允许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油应符合最新汽车制造商的标准,并且其预期用途必须在标签上清晰标明。制动液也需要符合特定的安全标准,制造商必须能够应要求证明其产品标签上的任何声明。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a)(1) 部门应制定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预稀释发动机冷却液和预稀释防冻液的规范,以促进机动车运行的公共安全。
(2)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a)(2)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a)(2)(1)款项下的发动机冷却液和防冻液以及预稀释发动机冷却液和预稀释防冻液的化学、物理和性能规范,不得低于ASTM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最低规范(如有)。发动机冷却液和防冻液在用30%的水稀释并随后混合后,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悬浮物或沉淀物。预稀释发动机冷却液和预稀释防冻液在混合后,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悬浮物或沉淀物。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a)(3) 就本分节而言,部门应采用ASTM国际标准组织的测试程序。甲醇和乙醇基冷却液和防冻液不适用于汽车发动机,不得销售或分销用于汽车。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b) 变速箱油应符合其容器标签上披露的所有变速箱的最新汽车制造商推荐要求。任何变速箱油的销售,其容器标签上必须清晰披露其预期用于的变速箱类型。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c) 部门应制定制动液的规范,以促进汽车运行的公共安全。制动液的规范不得低于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制定的最低规范。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0(d) 任何受本章管辖并在本州销售的产品的制造商或包装商,应部门正式授权代表的要求,提供其产品标签上任何声明的证明文件。

Section § 137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这些产品的预稀释版本、变速箱油和制动液的标签应如何制作,以避免被视为贴标不当。主要要求包括显示品牌名称、主要成分、预期用途、数量、冰点和沸点,以及不得使用不正确的测试设备。标签必须根据容器尺寸精确标明“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或“请勿加水”字样。变速箱油和制动液有其各自的标签标准。此外,柴油机尾气处理液的销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贴标不当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可被执法人员勒令下架并处置。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 发动机冷却液或防冻液在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被视为贴标不当: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1) 容器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印有品牌名称、主要成分、冷却液或防冻液的预期用途、制造商、包装商、销售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营业地点,以及以液体计量单位准确说明的内含物数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2) 容器标签上未附有图表,该图表未以液体计量单位显示发动机冷却液或防冻液与水的适当用量,以提供至少零下30华氏度温度下的防冻保护。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3) 容器标签上未附有说明,显示50%体积比的发动机冷却液或防冻液与水的混合物在华氏度下的沸点。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4) 容器为一夸脱或更少,且其主要展示面板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以至少1/8英寸高的字体印有“发动机冷却液”或“防冻液”字样。容器大于一夸脱,且其主要展示面板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以至少1/4英寸高的字体印有“发动机冷却液”或“防冻液”字样。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5) 主要成分为丙二醇或甘油,且容器标签上未附有说明,指出不得将乙二醇比重计浓度测试仪用于丙二醇或甘油冷却液。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a)(6) 容器和纸箱标签上未印有批号或批次号,以识别容器批次和包装日期。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 预稀释发动机冷却液或预稀释防冻液在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被视为贴标不当: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1) 容器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印有品牌名称、主要成分、冷却液或防冻液的预期用途、制造商、包装商、销售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营业地点,以及以液体计量单位准确说明的内含物数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2) 容器标签上未附有说明,显示以华氏度表示的防冻保护。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3) 容器标签上未附有说明,显示以华氏度表示的沸点。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4) 容器为一夸脱或更少,且其主要展示面板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以至少1/8英寸高的字体印有“预稀释发动机冷却液”或“预稀释防冻液”字样。容器大于一夸脱,且其主要展示面板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以至少1/4英寸高的字体印有“预稀释发动机冷却液”或“预稀释防冻液”字样。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5) 容器为一夸脱或更少,且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以至少1/8英寸高的字体印有“请勿加水”字样。容器大于一夸脱,且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以至少1/4英寸高的字体印有“请勿加水”字样。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6) 主要成分为丙二醇或甘油,且容器标签上未附有说明,指出不得将乙二醇比重计浓度测试仪用于丙二醇或甘油冷却液。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b)(7) 容器和纸箱标签上未印有批号或批次号,以识别容器批次和包装日期。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c) “变速箱油”在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被视为贴标不当: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c)(1) 容器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印有品牌名称、制造商、包装商、销售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营业地点、“变速箱油”字样以及使用类型分类。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c)(2) 容器上未贴有标签,标签上未印有以液体计量单位准确说明的内含物数量。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c)(3) 容器上的标签虚假或具有误导性。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c)(4) 容器和纸箱上未印有识别容器批次或批号的信息。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d) 制动液在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被视为贴标不当: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d)(1) 容器上未贴有符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美国交通部要求的标签,且标签上未印有品牌名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711(d)(2) 容器标签上未准确说明以液体计量单位表示的内含物数量。

Section § 1371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用于制动液的容器或装置,例如那些用于填充或清理制动系统的容器,无需遵守常规的标签规定。但是,它们必须清楚地将内容物标识为“DOT____机动车制动液”,并附上正确的识别号,且字体高度必须至少为八分之一英寸。

制动液容器或分装装置,包括“排气装置”、加压容器,或任何用于填充制动系统或在维修后从系统中排出空气的容器,均豁免本章中的容器标签要求,但必须将内容物标识为“DOT____机动车制动液”,并填入相应的识别号。最小的字母和数字高度不得小于八分之一英寸。

Section § 137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产品不符合部门设定的基本质量标准,它就被视为掺假产品,这可能使其不安全或不适合消费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