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7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部门和县级官员权力,可以检查并执行加州某些产品的法规。他们可以对本章涉及的任何产品进行取样和检查,无论是正在生产、储存还是销售的。他们可以在营业时间内合法进入工厂和仓库等场所,检查物品并收集样品。

部门和各县计量官应执行本章规定,并可对在本州内制造、包装、储存、销售或分销的本章所指的任何产品进行取样、检查、分析和检测。部门通过其代理人,在营业时间内可通过一切合法手段自由进入所有用于制造、包装、储存、销售或运输本章所指任何产品的场所、建筑物、车辆、汽车和船只,并可通过合法手段开启任何箱子、纸箱、包裹或容器,从中提取样品进行分析或作为证据。

Section § 137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和县级官员可以勒令停止销售掺假或标签错误的产品。他们必须向销售该产品的商店以及该产品的分销商或制造商发出书面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