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可规定其会议的召集和举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成员或股东会议应在章程规定的地点举行,或者,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则应在主要营业地所在的市、县或市与县内由董事会指定的地点举行。董事会会议可在州内或州外由董事会法定人数确定的任何地点举行,除非公司章程或章程另有规定。
大麻合作社章程
Section § 26225
公司成立后,有30天时间制定一套名为“章程”的规则,来规定公司如何运作。这些章程需要获得拥有投票权的人中超过半数的同意。一旦制定,这些规则可以由同一投票群体进行修改、废除或增补。如果获得同样的投票或书面同意,修改这些规则的权力也可以授予董事会,并且这项权力同样可以通过相同的方式收回。
协会成立 章程通过 治理与管理
Section § 26225.1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一个组织的管理规定(章程)可以具体说明会议何时、何地以及如何举行。如果章程没有具体说明,成员或股东会议必须在主要办公地点举行,并由董事会决定具体地点。董事会会议可以在任何地方举行,除非章程或设立文件另有规定。
章程 成员会议 股东会议
Section § 26225.3
这项法律允许组织的章程规定关于代理投票或邮寄投票的规则,包括这些投票如何进行。它还涉及成员或股东是否可以使用一种称为累积投票的方法(即他们可以集中投票),以及这种投票方式是否被允许。
章程可规定以下事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3(a) 成员或股东通过代理或邮寄方式投票或两者兼有的权利,以及此类投票的条件、方式、形式和效力。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3(b) 成员或股东累积投票的权利,以及(如有)禁止累积投票的规定。
章程 代理投票 邮寄投票
Section § 26225.4
这项法律规定了公司如何通过章程来制定其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规则。章程可以明确规定董事的任职资格、薪酬、职责、任期以及选举时间。董事人数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变的,但至少必须有三名董事。如果公司章程和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发生变更或存在不一致,则以最新通过或修订的规定为准。在可变人数范围内,董事确切人数的最终决定由董事会或股东按照规定程序作出。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4(a) 章程可规定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格、薪酬、职责、任期以及选举时间。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4(b)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数应为固定人数或可变人数。如果为固定人数,则不得少于三人;如果为可变人数,则规定的最低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且规定的最高人数不得大于规定最低人数的两倍减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4(c) 董事人数也可在章程中规定为固定人数或可变人数,但须遵守与 (b) 款相同的限制。在发行股份或接纳成员后,任何章程条款的通过或修订均应按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由已发行股份批准。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4(d) 如果 (b) 款所指的公司章程条款与 (c) 款所指的章程条款之间存在不一致,则以最新通过或修订的条款为准。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4(e) 如果公司章程或章程中规定了可变人数的董事,则董事的确切人数应在规定的限度内,按照《公司法》第153条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以章程中指定的方式批准确定。
章程 董事资格 董事薪酬
Section § 26225.7
本法律解释,协会的规章(或章程)可以规定每个成员或股东需要定期支付多少钱(如果有的话),以支持协会的活动。它还可以明确协会向其成员提供的服务的任何费用,包括这些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此外,它还可以要求成员或股东与协会签署一份营销合同。
协会章程 成员费用 股东付款
Section § 26225.8
本节解释,公司的规章(即章程)可以决定分发给股东或会员的金额(即股息)。但是,如果股息是从与会员进行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中支付的,那么股息每年不能超过8%。
章程 股息 股本
Section § 26225.9
本法律条款允许协会的章程规定具体的规则。这些规则可以界定谁可以成为会员或股东,他们何时以及如何退出或转让其股份,以及转让其权益的程序。它还规定了终止会员资格、中止会员权利和开除会员的条件。
章程 会员资格 股份转让
Section § 26225.95
法律的这一部分讲述了协会如何处理成员在离开、被开除或因其他原因不再是成员时所持有的股份。规定可能说明如何计算成员权益的价值,以及协会何时可以购买。如果章程没有明确规定成员被开除时应如何处理,董事会必须公平评估该成员的权益,并在一年内支付给他们。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95(a) 章程可规定以下任何事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95(a)(1) 确定成员权益价值的方式,以及在成员死亡或退出、或成员被开除或丧失其成员资格时,由协会购买其权益的规定;或经协会选择,以董事会最终评估确定的价格进行购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95(a)(2) 协会在其股东丧失股东资格时,从其股东回购其股份的条件和条款。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6225.95(b) 如果成员被开除,且章程未规定任何开除程序或处罚,董事会应公平且最终评估其在协会中的财产权益,并确定其财产权益的货币金额,该金额应在其被开除后一年内支付给他或她。
章程 成员权益 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