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2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详细说明了秘书何时可以撤销商标注册。如果注册人提出请求、注册未续期,或者法院发现诸如放弃、欺诈或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等问题,注册都可能被撤销。如果注册是错误授予的、出现支付问题,或者该商标与现有商标造成混淆,注册也可能被撤销。重要的是,如果注册人持有包含本州的并行注册,则不会撤销。最后,秘书可以在六个月内撤销错误签发的注册。

秘书应全部或部分地从登记簿中撤销以下任何一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a) 秘书收到注册人或备案受让人自愿请求撤销的任何注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b) 根据本章授予但未按照本章规定续期的所有注册。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 对于某标志,有管辖权的法院发现以下任何一项的注册: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1) 注册标志已被放弃。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2) 注册人并非该标志的所有人。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3) 该注册系不当授予。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4) 该注册系欺诈取得。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5) 该标志是或已成为其注册商品或服务(或其中一部分)的通用名称。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c)(6) 注册标志与另一人在此注册人提交注册申请日期之前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且未被放弃的标志过于相似,以致可能造成混淆、误认或欺骗。但是,如果注册人证明其是涵盖本州的美国专利商标局某标志并行注册的所有人,则本注册不应在该州区域内被撤销。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d) 有管辖权的法院基于任何理由命令撤销的注册。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e) 任何注册或续期,如果接受用于支付申请费的支票或其他汇款在提交时未获支付。秘书应书面通知注册人本款的适用性。此后,自通知函日期起30天内允许通过银行本票或等值方式支付。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230(f) 自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秘书错误签发且违反第14205条(f)款要求的任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