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48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法律部分中使用的术语。“注册人”是指根据规定规则注册并公布名称、标记或装置的人。“用品”是指带有此类已注册名称、标记或装置的物品。

本条文所用词语: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0(a) “注册人”指任何根据本条文备案并公布名称、标记或装置的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0(b) “用品”指带有根据本条文备案并公布的名称、标记或装置的用品。

Section § 14481

Explanation
如果你从事提供衣物、毛巾或床单等清洁洗涤物品的业务,并收取固定费用,而且定期用干净物品替换脏物品,你可以在这些物品上创建并使用独特的标记或名称,以表明它们属于你。你还可以正式注册这个标记或名称来保护它。

Section § 14482

Explanation

如果供应商想在加州注册一个商业名称、标志或其他识别标记,他们必须首先向州务卿提交其详细描述。此外,他们必须在主要办事处所在县的当地报纸上,连续三周每周刊登一次该描述。

为根据本条注册名称、标记或装置,供应商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2(a) 向州务卿办公室提交所使用的名称、标记或装置的描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2(b) 促使该名称、标记或装置的描述在供应商主要营业地点所在县出版的报纸上连续三周每周刊登一次。

Section § 1448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注册洗衣用品指定,他们必须向州务卿支付一笔备案费,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在《政府法典》的另一条款中有所规定。

Section § 144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特定例外情况外,任何人销售、购买、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交易带有注册名称、标记或装置的物品都是非法的。例外情况包括注册所有人、获得其书面同意的人,或从注册所有人处购买这些物品的人。此外,从这些物品上移除或隐藏注册名称、标记或装置也是非法的。

除(a)款所述人员外,任何人从事(b)款所述的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a) 例外人员: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a)(1) 注册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a)(2) 获得注册人书面同意的人员。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a)(3) 从注册人处购买了该等用品的人员。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b) 被禁止的行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b)(1) 销售、购买、租赁、赠与、获取或以其他方式交易任何带有根据本条规定备案并公布的名称、标记或装置的用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4484(b)(2) 从该等用品上涂抹、遮盖、隐藏或移除根据本条规定备案并公布的名称、标记或装置。

Section § 144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意味着,当有人为确保物资安全返还而支付押金时,这不被视为对这些物资的出售。因此,收取押金并不会将交易的性质改变为出售。

Section § 144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非注册所有人未经书面许可使用或持有某些带有标记的物资,则可以推定他们正在非法使用或交易这些物资。

Section § 144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或企业合法购买物资并获得书面许可,他们无需备案和公布这些物资的新描述。他们自动获得卖方根据法律对这些物资所享有的相同权利和利益。

Section § 14488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业务活动中或以其他方式发现或收到物资,你需要尽力找到所有者并将物资归还给他们。

Section § 14489

Explanation
如果注册人,或注册公司或团体的成员,向法官宣誓,相信有充分理由认为物品正在被非法使用、出售或藏匿,那么法官必须签发搜查令以查找并扣押这些物品。发现持有这些物品的人也可能被带到法官面前。

Section § 14490

Explanation
如果法官认定某人违反了这项法律,他们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并将任何被扣押的财产归还给其合法所有人。

Section § 14491

Explanation
违反本条中的任何规定通常被视为轻罪,属于较轻的罪行。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涉及错误地使用、出售或藏匿价值超过950美元的物资,则被视为重罪,属于更严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