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4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明确指出,“农场”一词不仅指传统农场,还包括牧场、庄园和别墅。

“农场”一词,在本条中使用时,包括牧场、庄园和别墅。

Section § 1446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拥有或租赁农场,你可以向州务卿注册你的农场名称。注册后,你会收到一份证书,上面会显示你农场的名称、地点以及你作为所有者的姓名,但你需要支付州法规其他部分规定的一笔费用。

本州任何农场主或承租人均可向州务卿注册其农场名称,州务卿在收到《政府法典》第12193条 (g) 款规定的费用后,应签发一份载明农场名称、地点和所有者姓名的证书。

Section § 14462

Explanation
如果你销售或营销农场种植的产品,你可以将农场的名称作为这些产品的商标使用。这种使用遵循法律规定的其他商标的相同规则和责任。

Section § 144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注册的事物,将享有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法律地位和益处。

Section § 14464

Explanation
在加州,一旦农场名称被注册,其他农场就不能再使用完全相同的名称,除非他们添加额外的词语使其有所区别。州务卿负责确保正确的个人注册农场名称。

Section § 144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明知某个名称已被他人用于农场,却仍在加州将其注册或使用为自己名下,是违法的。如果你这样做,你就犯了轻罪,这是一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