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9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没有有效执照就执业或声称能执业针灸的人,都犯有轻罪,即一种较轻的罪行。如果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购买、出售或获取执照,也构成轻罪,可能面临罚款和监禁。非医生、牙医或足病医生,但已在其他领域获得执照的人,除非他们是执业针灸师,否则不能进行针刺针灸或管理他人进行针刺针灸。任何没有有效执照却通过广告或职称声称自己是针灸师的人都违反了本法。但是,针灸课程的学生或参加为期一年高级课程的毕业生可以作为其培训的一部分进行执业。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a)(1) 任何未持有根据本章规定执业针灸的当前有效执照的人,或广告宣传或以其他方式声称其正在执业或从事针灸的人,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不少于一百美元($100)且不超过两千五百美元($2,5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a)(2) 任何欺诈性地购买、出售或获取针灸执照,或违反本章规定的人,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不少于一百美元($100)且不超过两千五百美元($2,5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非医生和外科医生、牙医或足病医生,但未根据本条获得执照但根据第2分部(自第500条起)获得执照的人,如果执业涉及将针应用于人体的针灸,实施任何涉及将针应用于人体的针灸技术或方法,或指导、管理或监督他人进行涉及将针应用于人体的针灸,均犯有轻罪。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c) 一个人通过使用包含“针灸”、“针灸师”、“注册针灸师”、“执业针灸师”、“亚洲医学”、“东方医学”等词语的任何头衔或服务描述,或这些词语、短语或其缩写的任何组合,或通过声称其在针灸、亚洲医学、东方医学或任何其他涉及针灸并与亚洲亚群相关的补充或整合医学领域受过培训、经验丰富、是专家或具备其他执业资格(包括中医、日医或韩医),来广告宣传或以其他方式声称其正在执业或从事针灸。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d)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d)(a)款不得禁止某人作为其教育培训的一部分进行针灸治疗,如果该人属于以下任一情况: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d)(1) 正在从事本章规定的针灸课程或辅导项目。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5(d)(2) 已完成经批准的教育和培训项目并正在参加为期不超过一年的经批准的教育和培训项目的研究生复习课程。

Section § 49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针灸师不得使用“医生”或“Dr.”的头衔,除非他们拥有特定执照,或在针灸或相关领域获得了博士学位。即使他们获得了这种授权,在使用该头衔时也必须说明其执照或学位的类型,否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6(a) 针灸师在针灸执业中使用“医生”头衔或“Dr.”缩写,除非其持有授权使用该头衔的执照,或拥有来自经认可、批准或授权的教育机构的博士学位,且该学位符合《教育法典》第三篇第十部第五十九部分第8章(自第94800条起)的规定,属于针灸、东方医学、生物科学领域,或与第4927条和第4937条规定的针灸师授权执业范围相关,否则构成职业不当行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6(b) 针灸师在(a)款授权下使用“医生”头衔或“Dr.”缩写,但未进一步说明授权使用该头衔的执照或学位类型,应构成职业不当行为。

Section § 49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针灸师持执照可以做什么。他们可以从事针灸执业,并使用或推荐各种健康技术,例如亚洲按摩、穴位按压和呼吸练习。他们还可以使用热疗、冷疗、磁疗、营养建议、草药和膳食补充剂来帮助人们保持健康和康复。然而,这些做法也可以由没有针灸执照的人进行。法律明确定义了磁铁和天然产品是什么,并排除了在这些术语下使用某些合成和受控物质。此外,只要膳食补充剂不包含受控物质,就允许使用。

针灸师执照授权其持有人: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7(a) 从事针灸执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7(b) 实施或开具使用亚洲按摩、穴位按压、呼吸技术、运动、热疗、冷疗、磁疗、营养、饮食、草药、植物、动物和矿物产品以及膳食补充剂,以促进、维持和恢复健康。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禁止不持有针灸师执照或作为治疗艺术从业者执照的任何人实施或开具使用本款所列的任何疗法。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7(c) 就本节而言,“磁铁”指在不施加电流的情况下产生磁场的矿物或金属。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7(d) 就本节而言,“植物、动物和矿物产品”指植物、动物或矿物来源的天然物质,但不包括合成化合物、第4021和4022节所定义的受控物质或危险药物,或《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部第2章(第11053节起)所列的受控物质。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7(e) 就本节而言,“膳食补充剂”具有《美国法典》第21篇第321节(ff)款所定义的相同含义,但膳食补充剂不包括第4021或4022节所定义的受控物质或危险药物,或《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部第2章(第11053节起)所列的受控物质。

Section § 4938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获得针灸执业执照,您必须提出申请并年满18周岁。您需要提供完成针灸培训项目、委员会批准的辅导项目或美国境外同等学历的证明。此外,您必须通过委员会考试并在州批准的诊所完成临床实习。您不应有任何可能导致您失去资格的法律问题,并且必须支付执照费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 委员会应向任何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人颁发针灸执业执照: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1) 年满18周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2) 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已完成以下之一: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2)(A)
(i)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2)(A)(i) 经批准的教育和培训项目。
(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2)(A)(i)(ii) 如果申请人在一所学校或学院开始了教育和培训项目,该学校或学院曾向针灸和草药医学认证委员会或其继承实体提交了寻求认证的意向书,或获得了候选资格,但该委员会随后分别拒绝了该学校或学院的候选资格或认证,则委员会可以审查和评估其教育培训和临床经验,以决定是否免除本小节中针对该申请人规定的要求。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2)(B) 令人满意地完成经委员会批准的针灸师执业辅导项目。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2)(C) 对于在美国境外完成教育和培训的申请人,提供符合根据第4939和4941节规定标准的文件化教育培训和临床经验。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3) 通过委员会组织的笔试,该考试旨在测试申请人在针灸师执业方面的能力、胜任力和知识。该笔试应由消费者事务部专业考试服务办公室开发。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4) 不受根据第1.5分部(自第475节起)规定拒绝的限制。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a)(5) 完成经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实习培训项目。该临床实习培训项目期限不得超过九个月,且应设在本州经批准的教育和培训项目中的诊所内。临床实习的长度应取决于考试成绩以及个人在参加考试前已令人满意地完成的临床培训。临床实习培训项目的目的是确保最低水平的临床能力。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8(b) 每位符合执照资格的申请人,除其他所需费用外,应支付首次执照费,作为执照颁发的前提条件。

Section § 493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在美国境外完成教育的人员如何评估其资历以符合美国标准。申请人必须将其教育文件提交给委员会批准的评估服务机构,该机构随后进行评估并直接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决定该教育是否符合执照要求。如果不符合,委员会可以提供额外的培训或考试。委员会为这些评估服务机构制定规则,要求它们提供英文评估报告,加入认可的专业协会,定期接受重新评估,并包含其认证方法的详细报告。评估服务机构还必须具备识别虚假文件的能力,并提供其方法和评估员的详细资料。此外,还必须包含申请人的申诉程序。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a) 为本章之目的,“经批准的资历评估服务机构”指经委员会批准,负责评估在美国境外完成的教育并确定该教育与在美国境内完成的教育的等同性的机构或组织。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b)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完成教育,申请人应完成以下两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b)(1) 向经委员会批准的资历评估服务机构提交其教育证明文件进行评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b)(2) 将评估结果直接从资历评估服务机构发送给委员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c) 如果委员会根据 (b) 款收到申请人的评估结果,委员会应审查结果并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执照要求。如果评估的教育不足以满足执照要求,委员会可以向申请人提供额外的教育、培训或标准化考试,以满足教育要求。委员会不得要求申请人完成在美国境内完成教育或培训的申请人无需完成的教育、培训或考试。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 委员会应通过法规制定资历评估服务机构的申请流程、标准和批准程序。该法规应至少要求资历评估服务机构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1) 提供用英文撰写的评估报告,直接提交给委员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2) 是全国认可的外国资历评估协会的成员,例如但不限于美国大学注册与招生官员协会或全国资历评估服务协会。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3) 每五年接受委员会的重新评估。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4) 向委员会证明该资历评估服务机构维护一套完整的参考资料,由委员会确定。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5) 评估仅基于经核实的真实、官方成绩单和学位。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6) 具备书面程序用于识别欺诈性成绩单。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7) 在提交给委员会的评估报告中包含用于报告目的所评估的成绩单、证书、学位和其他教育的具体认证方法。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8) 在评估报告中,对于申请人持有的每个学位,包含在美国提供的等同学位、授予学位的日期、授予学位的机构、课程名称的英文翻译以及每门课程的学期学分等同性。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9) 具备供申请人使用的申诉程序。
(10)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10) 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资历评估服务机构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每位评估员和翻译员的简历或履历(其中包含个人履历信息)、来自公共或私人机构的三封推荐信、过去五年每年处理的申请数量的统计信息,以及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以确定该资历评估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本款和委员会法规规定的标准。
(1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11) 向委员会提供委员会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11)(A) 其资历评估政策。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11)(B) 用于其资历评估报告的术语和评估词汇的完整列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39(d)(11)(C) 用于资历认证的具体方法的详细描述。

Section § 4940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加州针灸师如何监督受训人员。委员会制定辅导项目和监督针灸师的标准。要监督受训人员,针灸师必须持有当前有效且无纪律问题的执照,向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交受训人员姓名和令委员会满意的培训计划。他们一次只能培训两名受训人员,并且必须至少有十年执业经验,其中五年在加州获得执照。监督者还必须具备适当培训受训人员的知识。1993年的修订不影响此前已获批准的监督者。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a) 委员会应制定针灸执业教育和培训辅导项目的批准标准,以符合第4938节的要求。委员会还应制定经批准的监督针灸师的标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 针灸师应获准监督受训人员,前提是该监督者符合以下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1) 在本州获得针灸执业许可,且该执照当前有效、合法,未被暂停或吊销,也未受到其他纪律处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2) 已向委员会提交申请。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3) 向委员会提交拟培训或雇用的每位受训人员的姓名以及令委员会满意的培训计划。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4) 在任何时候同时培训或雇用不超过两名针灸受训人员。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5) 至少有10年针灸执业经验,并在本州获得执照至少五年。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0(b)(6) 经委员会认定具备教育和培训受训人员从事针灸执业所需的知识。
立法机关1993-94常会1993年部分对本节所作的修订,不影响在这些修订生效日期之前已获批准的任何监督针灸师的批准。

Section § 49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在加州申请针灸执照,并且他们已经完成了辅导项目时,只要他们以前的相关培训或经验符合委员会的标准,委员会就可以认可这些培训或经验。

Section § 494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拥有权力审查和评估所有希望获得针灸执照的人。委员会根据特定规则决定他们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或获得执照。委员会还可以借助顾问的力量,审查申请批准的针灸学校,不过这部分规定已于2017年停止执行。日常事务可以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4(a) 委员会应有权调查和评估每一位申请针灸执业执照的申请人,并根据本章规定,最终决定是否允许申请人参加考试或颁发执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4(b) 委员会应调查和评估根据第4939条申请批准的每一所学校或学院,并可利用和聘请顾问评估这些培训项目。本款自2017年1月1日起失效。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4(c) 委员会可将本条规定的权力委托给执行官或委员会其他官员处理日常事务。

Section § 49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针灸师每两年完成50小时的继续教育,才能更新他们的执照。其中最多只有五小时可以用于非临床主题。继续教育提供者必须获得委员会批准,并提供详细的课程信息,包括内容、考试标准和讲师资格。居住在州外或国外的针灸师仍需满足这些教育要求。如果针灸师未能达到规定学时,他们必须在下一个周期内补足,以保持执照有效。委员会可以监督课程和提供者,以确保合规。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a) 委员会应制定针灸师持续教育标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 委员会应要求每位针灸师每两年完成50小时的持续教育,作为其执照续期的条件。在每个两年期内,用于与临床事务或向患者实际提供医疗服务无关的问题的持续教育时间不得超过五小时。持续教育提供者应使用委员会制定的表格向委员会申请批准,以提供可计入此要求的持续教育课程,并应支付涵盖批准费用以及委员会对提供者进行监督的费用,并应在申请中列明以下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1) 课程内容。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2) 考试标准。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3) 该课程申请的持续教育学时。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4) 讲师的经验和培训。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5) 委员会要求的其他信息。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b)(6) 必要时将提供翻译人员或双语教学。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c) 居住在州外或国外的持照人应遵守持续教育要求。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d) 持续教育提供者应由委员会根据其决定进行监督。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945(e) 如果委员会认定任何针灸师未获得规定学时的持续教育,委员会可以续期该针灸师的执照,并要求在下一个续期期内补足不足的持续教育学时,此外还需完成该期所需的当前持续教育。如果任何针灸师未能在随后的续期期内补足不足的学时并完成当前的持续教育学时要求,则其针灸执照将不予续期,直到所有规定学时完成并向委员会提交证明。

Section § 49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牙医和足病医生在其现有执业许可范围内从事针灸,前提是他们已完成经批准的针灸课程。但是,如果他们在1982年7月1日之前就已经在从事针灸,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课程,那么他们就不需要满足当前的课程要求。

Section § 49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根据第2075条进行研究的人不构成违法行为,即使他们的活动在本章规定下可能看似不妥。简而言之,只要他们遵守第2075条,这项法律就能保护研究人员免受法律困扰。

Section § 49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来自加州以外的针灸师,如果他们受认可的针灸组织邀请,可以参加讲座或示范等专业教育活动。他们可以出于教育目的进行实践,最长可达六个月,但在此期间不能开设诊所或独立治疗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