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00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药剂师或某些其他类型的药学专业人员,并且您更改了姓名或地址,您必须在30天内告知委员会的执行官。

Section § 410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药剂师和其他指定代表可以正式负责药房及类似机构,但需要获得相关委员会的批准。如果他们不再担任负责人,必须在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1(a) 药剂师经药房申请并获得委员会批准后,可负责并担任药房的负责人药剂师。负责人药剂师若不再担任该药房的负责人药剂师,应在身份变更之日起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1(b) 指定代表或药剂师经批发商或兽用食用动物药品零售商申请并获得委员会批准后,可负责并担任该批发商或兽用食用动物药品零售商的负责人指定代表。负责人指定代表若不再担任该实体的负责人指定代表,应在身份变更之日起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1(c) 指定代表-第三方物流经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申请并获得委员会批准后,可负责并担任该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责任经理。责任经理若不再担任该实体的责任经理,应在身份变更之日起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

Section § 4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药剂师测量一个人的血压,并告知他们血压是高、低还是正常。他们还可以在需要时建议去看医生。药剂师在提供建议和转介患者时必须遵循当地标准。加州药学委员会负责确保这项法律得到遵守,药剂师提供这项服务不会受到处罚。

Section § 4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药房制定计划,以在任何持证员工存在障碍或涉及药物相关不当行为时保护公众。药房必须有书面政策来处理障碍或药物问题,并在14天内向委员会报告这些情况。报告应包括承认存在障碍或不当行为、此类行为的证据以及任何相关员工解雇的详细信息。报告必须详细说明所涉药物,并估算任何损失的时间范围。报告这些问题的人将免于法律责任。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a) 每家药房应当制定程序,以在药房雇佣的或与药房合作的持证人员被发现或已知存在化学、精神或身体障碍,达到影响其执业许可授权的专业或职业能力水平,或被发现或已知从事危险药物的盗窃、转用或自用行为时,采取行动保护公众。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b) 每家药房应当制定书面政策和程序,以处理药房雇佣的或与药房合作的持证人员的化学、精神或身体障碍,以及危险药物的盗窃、转用或自用行为。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 每家药房应当在收到或形成以下信息之日起14天内,向委员会报告并提供关于药房雇佣的或与药房合作的任何持证人员的以下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1) 持证人员承认存在影响其执业能力的化学、精神或身体障碍。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2) 持证人员承认盗窃、转用或自用危险药物。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3) 任何视频或书面证据,证明持证人员存在化学、精神或身体障碍,达到影响其执业能力水平。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4) 任何视频或书面证据,证明持证人员盗窃、转用或自用危险药物。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5) 基于持证人员存在化学、精神或身体障碍,达到影响其执业能力水平而进行的任何解雇。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c)(6) 基于持证人员盗窃、转用或自用危险药物而进行的任何解雇。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d)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d)(c)款所要求的报告应当包含足够详细的信息,以告知委员会报告所依据的事实,包括所涉所有危险药物的种类和数量估算、怀疑发生损失的时间范围以及上次受控物质盘点日期。应委员会要求,药房应当准备并提交一份涉及怀疑丢失的危险药物的审计报告。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4(e) 任何根据本条授权或要求提交报告的人,享有免于任何可能因提交报告而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的豁免权。任何参与者就参与因该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而言,享有相同的豁免权。

Section § 4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那些被许可处理危险药物和器械的机构,必须保留这些物品的购买和销售记录。这些记录必须保存在营业地点,并且易于查阅。原始记录可以因业务需要暂时移走,但副本必须留在现场。记录需要保存三年。电子记录在营业期间必须随时能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副本。如果书面申请,委员会可以豁免现场保存记录的要求。如果执法部门或委员会要求提供记录,必须在三天内提供。可以申请最多14天的延期,如果委员会在两天内没有拒绝,则该延期请求将自动获得批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a) 任何经委员会许可的实体对危险药物和危险器械的获取和处置的所有记录或其他文件,均应以易于检索的形式保存在许可场所内。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b) 被许可人可以为与许可相关的目的,暂时将原始记录或文件从许可场所移走。但是,这些记录或其他文件的副本应保留在许可场所内。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c) 本节所要求的记录应自制作之日起在许可场所内保留三年。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d)(1) 任何以电子方式保存的记录,应确保药房负责人,或在药房负责人不在岗时由值班药剂师,在许可场所营业期间的任何时候,均能提供所有以电子方式保存的获取或处置记录或其他药物或配药相关记录的纸质副本和电子副本。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d)(2) 对于兽用食用动物药品零售商、批发商或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任何以电子方式保存的记录,应确保负责指定代表或负责经理,或在负责指定代表或负责经理不在岗时由值班指定代表或值班第三方物流指定代表,在许可营业场所营业期间的任何时候,均能提供所有以电子方式保存的获取或处置记录或其他药物或配药相关记录的纸质副本和电子副本。
(e)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e)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e)(1) 尽管有(a)、(b)和(c)款的规定,委员会可应书面请求,授予被许可人豁免,使其无需将(a)、(b)和(c)款所述的记录保存在许可场所内。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e)(2) 根据本款授予的豁免不应影响委员会在本节或本章任何其他规定下的权力。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5(f) 当授权执法人员或委员会的授权代表提出要求时,经委员会许可的实体的所有者、公司高级职员或经理应在请求提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提供所要求的记录。该实体可以书面请求延长此时间范围,延长期限自记录被要求之日起不得超过14个日历日。延期请求须经委员会批准。如果委员会未能在延期请求直接提交给委员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拒绝该请求,则该延期请求应视为获得批准。

Section § 4106

Explanation
您可以相信委员会网站上显示的执照信息,例如执照的颁发日期和到期日期,以核实某人是否持有有效执照。

Section § 4107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每个地点只能颁发一个场所执照。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颁发额外的执照,例如:给批发商颁发兽药零售商执照、给配制无菌药物的药房、给集中式医院包装设施,以及给共享空间的两个独立拥有的诊所。“场所”指的是拥有独立地址和独立进出通道的任何地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7(a) 委员会不得向单一场所颁发超过一个场所执照,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7(a)(1) 根据第4196条,向批发商颁发兽用食用动物药品零售商执照。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7(a)(2) 根据第4127.1条或第4127.2条,向药房颁发配制无菌药物的执照。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7(a)(3) 根据第4128条,颁发集中式医院包装执照。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7(a)(4) 根据第4180.5条,向共享诊所办公空间的两个独立拥有的诊所颁发执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07(b) 就本款而言,“场所”指拥有独立地址和独立进出通道的地点。

Section § 410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制造商、批发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和药房,如果怀疑其占有的药物或医疗器械是伪造的或涉及欺诈性交易,必须在72小时内通知委员会。该规定适用于在本州内或通过本州分销的任何潜在的假冒或欺诈性销售的药物或器械。

如果制造商、批发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或药房有合理理由相信其占有中或曾经占有中的危险药物或危险器械是伪造的或属于欺诈性交易的标的,则该制造商、批发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或药房应在获得该知识后的72小时内通知委员会。本条适用于在本州内或通过本州销售或分销的任何危险药物或危险器械。